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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3:04:25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吉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jù】《中【zhōng】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法律【lǜ】法规以及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dìng】,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  本【běn】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tōng】高【gāo】等【děng】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zuò】。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xiào】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zhì】州龙【lóng】井市智新镇龙池村委会【huì】学府【fǔ】路【lù】739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朝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应用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2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dì】六【liù】条  学生完【wán】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jiāo】学【xué】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jīn】、国家助学【xué】贷款、服兵役高等【děng】学校【xiào】学生国【guó】家【jiā】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以下资助项目:

1、学校奖学金

2、困难补助

3、社会团体捐助

4、个人捐赠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shēng】可在家【jiā】庭户籍【jí】所在地的县(市、区)级【jí】教【jiāo】育部门申请【qǐng】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后,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shēn】请,由【yóu】高校【xiào】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jù】体情【qíng】况开【kāi】展困【kùn】难认定【dìng】,采取不同措【cuò】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思想品德考核要求

以生源省份考核结果为准。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执【zhí】行教育部【b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huì】、中国残疾【jí】人【rén】联合【hé】会制【zhì】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调档比【bǐ】例【lì】。学校按【àn】各省级招生考【kǎo】试机构【gòu】提供的投【tóu】档成绩(含省级招生【shēng】考试机构【gòu】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bǐ】例【lì】原则上控【kòng】制在105%以内。录取时,视各【gè】省【shěng】(市、区)生源质量等情况可对招【zhāo】生计划【huá】进行适【shì】当调【diào】整。

2.对于【yú】实行顺【shùn】序志愿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dì】一志愿上【shàng】线人数超【chāo】出学校在【zài】当地【dì】的招【zhāo】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kǎo】生;当【dāng】第【dì】一【yī】志愿上线人数不【bú】足学校【xiào】在当地的招【zhāo】生【shēng】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zhì】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照顾加【jiā】分项。对享受【shòu】政策【cè】性加分或者【zhě】降分投档的考【kǎo】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shēng】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4.专【zhuān】业录取:进档考生【shēng】,均【jun1】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yuàn】,按照考生的投档分【fèn】数从高分到低分录【lù】取。如有特殊【shū】要求的省份,按【àn】该省录取原则进【jìn】行专【zhuān】业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优先级【jí】别【bié】,考【kǎo】生投档分【fèn】数相同,则按单科【kē】顺序【xù】及分数【shù】从高【gāo】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wén】综、数【shù】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yōu】先录取【qǔ】;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mù】成绩高者【zhě】优先录取【qǔ】。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山东省、浙江省、辽宁省、江苏省等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二)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

1.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háng】录取。进【jìn】档【dàng】考生【shēng】,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fèn】数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择优【yōu】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de】情况下,优先录【lù】取【qǔ】实考分【fèn】高的考生。

2.考【kǎo】生等效分数相同时【shí】优先【xiān】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yǐ】专业综合、语文【wén】、外【wài】语、数学【xué】为顺序,科目【mù】成绩高者优【yōu】先录取。

3.照顾加分项【xiàng】。对享受政【zhèng】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de】考生【shēng】,按吉林省【shěng】教【jiāo】育考试院【yuàn】的相关【guān】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htedu.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学府路739号

联系电话:0433-5033999

联系人:黄老师 唐老师

第十五条本章程【chéng】未尽事宜【yí】,按照【zhào】国家招生及【jí】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zhí】行【há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