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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2:53:49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fǎ】》等法律法规以及【jí】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zhāng】程【chéng】。

第二条 本章程【chéng】适【shì】用于【yú】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kē】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tiáo】 吉林城市职【zhí】业技【jì】术【shù】学院凯旋北路校区:吉林省长春【chūn】市宽城【chéng】区兰家镇广宁村委会凯【kǎi】旋北路7666号【hào】

吉林城【chéng】市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兴工路校区:吉林省长【zhǎng】春市宽城【chéng】区兰家镇广宁村委会【huì】兴工路1343号【hào】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

1、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2、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3、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4、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5、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6、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7、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8、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9、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10、酒店【diàn】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yè】:学费标准为【wéi】每生每【měi】学年11800元

11、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12、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13、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14、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15、汽车技术服【fú】务与【yǔ】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měi】生每学年【nián】13800元

16、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17、金融科技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18、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19、婴【yīng】幼儿托育服【fú】务与管【guǎn】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学年【nián】11800元

20、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21、汽车检测与维【wéi】修技术专业【yè】,学费【fèi】标准为每【měi】生每学年13800元

22、新能源装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23、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24、汽【qì】车制【zhì】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xué】费标准为每【měi】生每学年14400元

25、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26、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27、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28、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29、卫星通讯与导航技【jì】术专【zhuān】业:学费【fèi】标准为每生每【měi】学年14400元

30、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31、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32、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33、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3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35、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36、游戏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guó】家助【zhù】学金、国家【jiā】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guó】家教育资【zī】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cǐ】外【wài】,校【xiào】内资助还设立奖学【xué】金、学【xué】费减免、勤工【gōng】俭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jīng】济困难【nán】学生可在【zài】家庭户籍所在【zài】地【dì】的【de】教【jiāo】育局【jú】学生资助中心申请【qǐng】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nán】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bú】齐学费和住宿费【fèi】,可在报到【dào】期间【jiān】,通过高校开设【shè】的“绿色通道”先【xiān】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shēng】向学校提出申请【qǐng】,由【yóu】高【gāo】校资【zī】助【zhù】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zhǎn】困难认定,采【cǎi】取不同措施【shī】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yī】条身【shēn】体及健【jiàn】康状况要求:执行【háng】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wěi】员会、中国【guó】残疾【jí】人【rén】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遵循原则【zé】。学校招生【shēng】录取工作遵【zūn】循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zhèng】策,以及【jí】本【běn】章【zhāng】程【chéng】公布的有关规定【dìng】。以考生填报的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lù】取依据【jù】,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qǔ】过【guò】程【chéng】中【zhōng】,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wěi】员会、纪【jì】检监察部【bù】门、考生【shēng】和社会【huì】各界的监【jiān】督【dū】。

(二)投档【dàng】比例。按照【zhào】顺序【xù】志愿【yuàn】投档的批次,学校【xiào】调【diào】阅考生档案的比例【lì】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àn】照平行志愿投档【dàng】的批【pī】次,调档比例原则上【shàng】控制在105%以【yǐ】内【nèi】。如生源省份投档比【bǐ】例有特殊规定的,按【àn】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yào】求执行。

(三)专业录取。对【duì】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fèn】,首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yuàn】考生,当院校第一【yī】志愿生源【yuán】不足时,按未录满专业【yè】计划录【lù】取其他志愿考【kǎo】生【shēng】。对按【àn】平行志愿投档的【de】省份,首先录取先【xiān】投档【dàng】的考生【shēng】,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huá】录取后投档的考生。对进档考生【shēng】的【de】专业【yè】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zé】予以录取,根据【jù】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chéng】绩【jì】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择【zé】优【yōu】录取;不能满足【zú】其进【jìn】第一志愿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dì】三专业志愿【yuàn】录取【qǔ】,以此类推。当某【mǒu】考生所有专业志【zhì】愿均不能满【mǎn】足时,服从专业调【diào】剂【jì】的【de】考生,将其调【diào】录【lù】到录取未满计【jì】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lǐ】。

(四)优先级别。进档考【kǎo】生投【tóu】档分数相【xiàng】同时,则按【àn】单【dān】科顺【shùn】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xù】。1. 实行“3+1+2”模式高【gāo】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shùn】序及分数从【cóng】高到低排【pái】序【xù】,依次为数学、语文【wén】、外语、首【shǒu】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jì】的再选【xuǎn】科目、单科次高【gāo】成绩的【de】再选【xuǎn】科目。 2. 实行【háng】“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chéng】绩相同时【shí】,按单科顺序【xù】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yī】次【cì】为数【shù】学、语文、外语、单科最高成【chéng】绩的选考【kǎo】科目、单科次高【gāo】成绩的选考科【kē】目、单科【kē】第【dì】三高【gāo】成绩的选考科目【mù】。 3. 非高考改革的省份【fèn】,进档考生【shēng】投档成绩【jì】相同时,按【àn】单科顺序及分【fèn】数从【cóng】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依次为语文、外【wài】语、文综合【hé】、数【shù】学,理工类依次【cì】为数【shù】学、外语、理【lǐ】综合、语文。其中如【rú】个【gè】别专业生源计【jì】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kǎo】生按成绩随机录取【qǔ】到计划未满【mǎn】专业【yè】;对【duì】所报【bào】志愿【yuàn】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kǎo】生,将作退档处理。

(五)照顾加【jiā】分项。对享受【shòu】政策性【xìng】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de】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wén】件【jiàn】精【jīng】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guī】定执行。在【zài】专业录取时【shí】按投档分数进行排【pái】序【xù】,优先【xiān】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shēng】。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csxy.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

联系电话:0431—81929700、82632888

联系人:陈晓媛

第十四【sì】条 本【běn】章程无特别要求未尽【jìn】事宜【yí】,按照国家招【zhāo】生政【zhèng】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