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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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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jí】林水【shuǐ】利电力职业【yè】学院(以下简称我【wǒ】校)2024年招【zhāo】生工作,依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hé】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děng】法律法【fǎ】规以及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dìng】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děng】教【jiāo】育的专【zhuān】科层次招【zhāo】生【shēng】工作。

第【dì】三条【tiáo】    高校全【quán】称:吉林水利电力【lì】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tiáo】  吉林水利电【diàn】力【lì】职业学【xué】院【yuàn】净月【yuè】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chūn】净月高【gāo】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爱国村聚业大街6566号

吉林水【shuǐ】利电力职业学院正阳校【xiào】区: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yuán】区正阳街道【dào】春城社区【qū】正阳【yáng】街【jiē】1841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xué】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nèi】容【róng】,成【chéng】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学费5500元/年;

水利工程专业学费5000元/年;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专业学费4500元/年;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5000元/年;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4800元/年;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学费4000元/年;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5000元/年;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4500元/年;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4000元/年;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5000元/年;

智慧水利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智能机电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智慧旅游技术应用专业学费5000元/年;

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学费5000元/年;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光伏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3500元/年;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3500元/年;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4000元/年;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5500元/年;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学费6000元/年;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6000元/年;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4300元/年;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专业学费5500元/年。

第【dì】四章    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xué】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chéng】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zī】助政策体【tǐ】系内【nèi】容

学校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jīn】、吉林省政府奖【jiǎng】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bīng】役【yì】高等学校【xiào】学生国家教育资【zī】助【zh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zī】助还设立【lì】有院【yuàn】长奖【jiǎng】学金、专业奖学金、困难补贴、学费减【jiǎn】免以及利用【yòng】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rén】捐助资【zī】金设立的专项奖学金【jīn】。

第八条    学生资助政【zhèng】策【cè】申请程序【xù】

入学前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lǐ】机【jī】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dài】款【kuǎn】;入学后学生向学校提【tí】出申请,学校【xiào】根据学生具体【tǐ】情况开展家【jiā】庭【tíng】经【jīng】济困难【nán】认定,采取【qǔ】不同措施给【gěi】予资【zī】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dì】九【jiǔ】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qiú】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tiáo】    批准的招收男女【nǚ】生【shēng】比例的要求【qiú】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wèi】生健康【kāng】委员会【huì】、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会【huì】制订并下【xià】发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diào】档比例原【yuán】则【zé】上控制【zhì】在100%。如【rú】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dìng】、按生源省份【fèn】投档比例要求执行【háng】。

2、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huò】者降分投【tóu】档【dàng】的考生【shēng】,按所在省(市、区)招生的【de】相关【guān】规【guī】定投档。

3、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yè】志愿按“专业清”方式录取,即先按【àn】第一专业志愿【yuàn】从高分到【dào】低分录取;未录满专业再按【àn】考生的第二专【zhuān】业志【zhì】愿从高分【fèn】到低分【fèn】录取【qǔ】;依【yī】次类推【tuī】,直至录取【qǔ】完所有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de】考生,如【rú】果【guǒ】其【qí】所在省(市、自治区)已规定了相【xiàng】关【guān】排序办【bàn】法,则按照该【gāi】省(市、自【zì】治区)的办法执行,如【rú】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没【méi】有规定【dìng】排序【xù】办【bàn】法,则按照【zhào】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1)实【shí】行【háng】“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fèn】,进档考生投【tóu】档【dàng】分数相【xiàng】同【tóng】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shù】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xué】、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的【de】再选科目、单科次高【gāo】成绩【jì】的再选科目。 (2) 实行“3+3”模【mó】式高考【kǎo】改革的省【shěng】份【fèn】,进档【dàng】考生投档成绩【jì】相【xiàng】同【tóng】时,按【àn】单科顺序【xù】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xué】、外语、单科最高成【chéng】绩【jì】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gāo】成绩【jì】的选考科目、单科【kē】第三高成绩【jì】的【de】选考科目。 (3)非【fēi】高【gāo】考改革的省份,进档【dàng】考生【shēng】投档成【chéng】绩【jì】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shù】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依次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shù】学【xué】,理工类依次【cì】为【wéi】数学、外语、理综合【hé】、语文。如各成绩均相同,则【zé】由学校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果个别专业还【hái】未录满,则从服【fú】从专业【yè】调【diào】剂的【de】考生中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yè】志愿【yuàn】均不能【néng】满足且【qiě】不服【fú】从专业调剂时【shí】,做退【tuì】档处理。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s://www.jlsy.edu.cn/

通讯地址:吉【jí】林省【shěng】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shù】产业开【kāi】发区聚业大【dà】街6566号

联系电话:0431—81120779、81120778

联 系 人: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