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

2024年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3:48:33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dà】家整理的【de】是【shì】2024年泸州医【yī】疗器【qì】械职【zhí】业学院单招【zhāo】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职业【yè】教育法》以及教育【yù】部【bù】有关规定、贯彻【chè】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tiáo】 学校【xiào】全称:泸州医【yī】疗【liáo】器【qì】械职业学院【yuàn】;国标代码【mǎ】:14732;学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tīng】。

第四条 学【xué】校层次:专科(高【gāo】职);办学类型【xíng】:民【mín】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chuān】省泸州市纳溪区护【hù】国大道800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gōng】作坚持公平【píng】、公正【zhèng】、公【gōng】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shè】会监【jiān】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shí】施招生“阳【yáng】光工程【chéng】”。

第七【qī】条 学校成【chéng】立高【gāo】职【zhí】单招工作领【lǐng】导小【xiǎo】组【zǔ】,负【fù】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dān】招的【de】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jiū】制【zhì】定学校【xiào】高职【zhí】单招工作方案【àn】,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tiáo】 学校【xiào】成立由纪【jì】检监【jiān】察部门【mén】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dān】招录取【qǔ】工【gōng】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gāo】职单【dān】招【zhāo】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zhōng】职类【lèi】,招生专业【yè】及计划【huá】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zhǔn】。

第十条 医【yī】学类和药学类专【zhuān】业【yè】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yì】常II度(俗称【chēng】色盲)考生【shēng】不予录【lù】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shí】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zuò】在四川省教育【yù】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jìn】行【háng】,执行“学校【xiào】负责、招办监督”的【de】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xué】校认【rèn】可四川省规定加【jiā】分政【zhèng】策,依据加分以【yǐ】后形成的投【tóu】档成【chéng】绩进行录取。

第【dì】十三条  对进【jìn】档考【kǎo】生的专【zhuān】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de】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qǔ】,专业志愿之间【jiān】不设分数级差。投【tóu】档【dàng】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de】高职【zhí】单招同分【fèn】排序【xù】规则【zé】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录【lù】取专业时,考生所【suǒ】报专【zhuān】业志愿无法满足时【shí】,对【duì】服从【cóng】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dī】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duì】不服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者,作【zuò】退【tuì】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duì】考生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的要【yào】求,执行《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拟【nǐ】申请【qǐng】放弃录取【qǔ】资格的已投档考生,须在【zài】2024年4月12日12:00前,将自【zì】愿放弃【qì】录取申请书(包含姓名、考生【shēng】号、身份【fèn】证号、联系电话、本【běn】人签字并按【àn】手印【yìn】等)发给学校【xiào】招就【jiù】处。联系电话:0830-8957666,8957888。邮箱【xiāng】:519716934@qq.com;放弃【qì】录【lù】取申【shēn】请表可在学校官【guān】网【wǎng】下载。

按照《四川省高等教【jiāo】育招生考试【shì】委员会【huì】 四【sì】川省教育厅【tīng】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hào】)文【wén】件规定,我校2024年【nián】高【gāo】职单招招收保【bǎo】送及免试生,且【qiě】申请【qǐng】考生须符【fú】合学校【xiào】2024年高【gāo】职单【dān】招【zhāo】招【zhāo】生专业及专业类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fā】展改革【gé】委、教育【yù】厅、财【cái】政厅、省市场监【jiān】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fú】务性收费和代收费【fèi】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xué】生自愿【yuàn】、不得营【yíng】利的原则【zé】收取。

第十八条 资助办法:学生的国家【jiā】教【jiāo】育资助项目和【hé】资【zī】助标准严格按【àn】照教育部、财政部、省【shěng】教育厅、省财【cái】政【zhèng】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děng】部门有关政策执行【háng】。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考生被【bèi】录取【qǔ】后,持录取通知【zhī】书,按我校有关要【yào】求和规定的【de】期限【xiàn】到校办理入【rù】学【xué】手续【xù】。未经【jīng】请假或【huò】请假逾期者,除【ch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zì】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xiào】统一【yī】进【jìn】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chá】不合格的新生,将按【àn】照有【yǒu】关招生规定进【jìn】行处理,直至【zhì】取消入学资【zī】格。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800号

邮政编码:646300

招生咨询电话:0830-8957666、8957888

学校网址:http://www.lzylqx.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