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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孜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3:00:49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甘孜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wén】为大家【jiā】整理【lǐ】的是【shì】2024年甘【gān】孜职业【yè】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xué】校概况【kuàng】、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甘孜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职业【yè】教育法》以及【jí】教育部有关【guān】规【guī】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sān】条 学校名称【chēng】:甘孜职业学【xué】院;国标代码:14767;主管部门【mén】:甘孜州人民政府【fǔ】。

第四条 办【bàn】学层【céng】次: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公办;颁【bān】发【fā】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甘孜职业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tiáo】 办学地点【diǎn】:校本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zì】治州泸定县【xiàn】燕子【zǐ】沟镇南磨【mó】大道【dào】1号;姑咱校【xiào】区【qū】(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zhōu】康定市姑咱镇鱼通路【lù】117号。

第六【liù】条 学校高职【zhí】单【dān】招工作【zuò】坚持【chí】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zì】我约束、社【shè】会监督【dū】机制,强化招考行为【wéi】规范【fàn】,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xiào】成立【lì】高【gāo】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fù】责全面贯彻落实四【sì】川省招考委【wěi】、四川省教育厅【tīng】高【gāo】职单招【zhāo】的相关【guān】政【zhèng】策、办法及【jí】要求【qiú】,研究制定学【xué】校高职单招工【gōng】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zé】人为【wéi】组【zǔ】长的【de】纪检监督小组,全程【chéng】监督【dū】高职单【dān】招录取工作【zuò】。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九条 学校【xiào】的【de】高职【zhí】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zhāo】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yuàn】公布为准【zhǔn】。

第十条 我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gōng】作【zuò】指【zhǐ】导意见》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体检不符合专业【yè】相关要求的考生,应【yīng】慎重填报。鉴于医疗卫生服务【wù】工作的特【tè】殊性,色【sè】觉【jiào】异常【cháng】(色盲或【huò】色弱)考生【shēng】将不能被录【lù】取至藏医【yī】学、藏药【yào】学专业,学校建【jiàn】议残疾考【kǎo】生谨慎填报医学类、药学类专业。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yī】条 高职单【dān】招【zhāo】录取工作在四川省【shěng】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zhī】下进行,执行“学校【xiào】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tiáo】 学校【xiào】认可【kě】四川省规定加【jiā】分政策【cè】,依据加分以后形成【chéng】的投档成绩进行录【lù】取。

第【dì】十三条  对【duì】进档考【kǎo】生【shēng】的专业安排,实【shí】行【háng】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háng】录取【qǔ】,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fèn】数级差。投档【dàng】成绩相同时,按【àn】四【sì】川【chuān】省确定【dìng】的高职单招同分排【pái】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tiáo】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yè】志【zhì】愿无【wú】法满【mǎn】足时,对【duì】服从专业调【diào】剂者,从高分到低分【fèn】调剂【jì】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cóng】专业【yè】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shí】五条 对【duì】考生身体健康状况【kuàng】的要求,执行【háng】《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及有关补充规【guī】定。

第十六条 拟【nǐ】申请放弃录取资【zī】格【gé】的已投档考生须在【zài】4月12日12:00前以书【shū】面【miàn】形式【shì】向我校提出申请;申请内容须注明【míng】拟放弃【qì】录取资格考生的姓名、高考报名【míng】号、身份证【zhèng】号【hào】、拟【nǐ】录取【qǔ】专【zhuān】业【yè】、拟【nǐ】放【fàng】弃录【lù】取资格原【yuán】因等【děng】,并在申请书【shū】上【shàng】附【fù】加身份证照片,拟放弃录取【qǔ】资格考生及其监护人还需手【shǒu】写签字盖指纹印,申请书完成后以照片形式发送至邮箱(8093364@.qq.com),我校将根据接收到的申请书【shū】办【bàn】理放弃录取资格手续;因放弃录【lù】取资格、违规违纪等【děng】导致的计划空缺,我校将不再进【jìn】行【háng】递补。

按照《四川省高等教【jiāo】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gāo】等职【zhí】业【yè】教育单【dān】独考试招生实【shí】施办【bàn】法>的通知》(川【chuān】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wǒ】校2024年【nián】高【gāo】职单【dān】招【zhāo】招收保送及【jí】免试生,且申请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gāo】职【zhí】单招【zhāo】招生专【zhuān】业及【jí】专业类别【bié】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hé】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shěng】发展改革委【wěi】、教育厅、财【cái】政厅、省市场监【jiān】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fèi】按【àn】照规定【dìng】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yuàn】、不得营利【lì】的【de】原则收取。

第十八条 学【xué】生的国家教【jiāo】育资助项目和资【zī】助【zhù】标准【zhǔn】严格【gé】按照教【jiāo】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shěng】退役军人【rén】事【shì】务厅等部门有关政【zhèng】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dì】十九【jiǔ】条 考生被【bèi】录取后【hòu】,持录【lù】取通【tōng】知【zhī】书,按我校有关【guān】要求和规定【dìng】的期【qī】限【xiàn】到校办理入学手续【xù】。未经请假或【huò】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zī】格。新生入【rù】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fù】查工作。凡复查不【bú】合格的新生【shēng】,将按照【zhào】有关招生【shēng】规定进【jìn】行【háng】处理,直至取【qǔ】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shí】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jī】构或【huò】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qǔ】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yǐ】我校名义进行【háng】非法招生宣传【chuán】等活动的【de】中【zhōng】介机构和个【gè】人【rén】,我校【xiào】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quán】利。

第【dì】二十【shí】一条【tiáo】 鉴于藏医学【xué】、藏药【yào】学专业的特殊性【xìng】,考生须具备较为良好的藏语文基础,学校建议无【wú】藏语【yǔ】文基础的考生慎重填报【bào】藏医【yī】学【xué】、藏药学【xué】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四川省泸定县燕子沟镇甘孜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626100

招【zhāo】生【shēng】咨询电话:(0836)6665011   17738950434

学校网址:www.scgzzyxy.com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