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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56:05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hé】法权益,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yù】法》以及教育【yù】部【bù】、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guī】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dìng】本章程【chéng】。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zūn】循“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公开【kāi】程序,德智【zhì】体美劳全面【miàn】考核【hé】、综合评价【jià】、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578

第【dì】五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bù】:广【guǎng】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奥体路52号;邮政【zhèng】编【biān】码:510663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d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guǎn】理规【guī】定录取并取【qǔ】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jiān】完成教学计划规定【dìng】的【de】理【lǐ】论和实践【jiàn】教学环节,成绩【jì】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xué】校毕【bì】(结)业证书。颁发证学校名称:广东【dōng】体育职业【yè】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tuì】学者,视具体情【qíng】况发放肄【yì】业证【zhèng】书【shū】或写【xiě】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yī】条【tiáo】  学校【xiào】招【zhāo】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zhāo】生章程、招生【shēng】计划、招生【shēng】办法并组织实施,建【jiàn】立监督协【xié】调机【jī】制,处理春季高考【kǎo】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

第十二条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tiáo】  学校设立由校领【lǐng】导和纪【jì】检监察【chá】部【bù】门【mén】组成的招生监督【dū】小组,对招【zhāo】生工作实施监督。录取期【qī】间成立信【xìn】访组【zǔ】,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及家长的【de】申诉、投诉等【děng】信访【fǎng】事项。

第四章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xiào】春季高【gāo】考招【zhāo】生含“依【yī】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píng】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下【xià】称“3+证【zhèng】书【shū】”考【kǎo】试【shì】招生)等,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jí】要求以广东省招【zhāo】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4年普通【tōng】高【gāo】校春【chūn】季高考统一招【zhāo】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报考本校【xiào】“依学考【kǎo】录【lù】取【qǔ】”的考生【shēng】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hǎo】广东省【shěng】2024年【nián】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tōng】知》(粤【yuè】招〔2023〕7号)规定的有关【guān】普【pǔ】通【tōng】高【gāo】考报名条【tiáo】件,并参【cān】加广东省2024年普【pǔ】通高【gāo】考报名及2024年1月【yuè】广东省普通【tōng】高中学【xué】业水平合格性考试【shì】语文、数学、英语3门【mén】科目考试。

体育类考生须同时参【cān】加2024年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shēng】体育类相应术科统一【yī】考试。

本校“依【yī】学考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qiú】详【xiáng】见《广东省【shěng】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kǎo】统一招【zhāo】生专【zhuān】业【yè】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shí】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shēng】须【xū】符合广东【dōng】省招【zhāo】生委员会《关【guān】于做好广东省【shěng】2024年【nián】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规定的【de】有【yǒu】关普【pǔ】通高考【kǎo】报【bào】名条件,并参加【ji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gāo】考报名及广东省【shěng】2024年【nián】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zhí】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xiào】“3+证【zhèng】书”考试各招生专业有关【guān】要【yào】求详【xiáng】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chūn】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zhōng】职生版)。

第六章录取办法

第十【shí】七条【tiáo】  按照“学校负责,省招【zhāo】办监督”的原则,本【běn】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wéi】基本依据,综【zōng】合衡量德智体【tǐ】美劳,制定“依学考录【lù】取【qǔ】”、“3+证书”考试招【zhāo】生录【lù】取【qǔ】规则。

第十八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本校【xiào】“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体育类,普通类【lèi】根【gēn】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jì】总分排位情况、体【tǐ】育类根据考【kǎo】生投档【dàng】合成总分排位情况【kuàng】从高到低择【zé】优录取。在考生符【fú】合专业【yè】要【yào】求的基础上【shàng】,按照【zhào】“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jù】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àn】考生投档【dàng】(合成)总分从高【gāo】分到低分录取【qǔ】。当考【kǎo】生投档(合成【chéng】)总分【fèn】相同时,按【àn】照【zhào】考生排位择优录取【qǔ】,当考生【shēng】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sù】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shí】条  本校“3+证【zhèng】书”考试【shì】招生根【gēn】据考生【shēng】统一文化科【kē】目【mù】考试投档总分排【pái】位【wèi】情况【kuàng】从高到低择优【yōu】录取。按【àn】照“专业志愿优【yōu】先”原则【zé】,依据考生所填报【bào】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fèn】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dāng】考生【shēng】投档总分【fèn】相同时,按照【zhào】考生排位择【z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wèi】相同时,优先录取【qǔ】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xìng】较【jiào】高的考生【shēng】。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dì】二十一条  学校将【jiāng】春季【jì】高【gāo】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bào】省招生【shēng】办公室审核【hé】备案,并【bìng】根据省招生办公【gōng】室审核通过【guò】的名单【dān】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dì】二十【shí】二【èr】条【tiáo】 学校录取考【kǎo】生的体检【jiǎn】标准【zhǔn】按照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颁布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gōng】作指【zhǐ】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jiāo】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bù】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shēn】体检查取【qǔ】消【xiāo】乙【yǐ】肝项目检测有关问【wèn】题的通知【zhī】》(教【jiāo】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háng】。对残障【zhàng】的考生,若其生活能【néng】够自【zì】理、符合所报【bào】专业要求,且【qiě】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cháng】录取。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二【èr】十三条学【xué】校深入实施高【gāo】校招生“阳【yáng】光【guāng】工【gōng】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xìn】息公开体系【xì】,将招【zhāo】生政策、考【kǎo】生【shēng】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shì】件处理结果予【yǔ】以公开【kāi】,让【ràng】广【guǎng】大考【kǎo】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wéi】护广大【dà】考【kǎo】生的合法【fǎ】权益,确【què】保本【běn】校春季高【gāo】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四条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zài】规定时【shí】间内【nèi】办理【lǐ】缴【jiǎo】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shí】五条  新生报到时须核【hé】验考生高中阶段【duàn】(含【hán】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shū】或同【tóng】等【děng】学【xué】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jiāng】不予报【bào】到和注【zhù】册【cè】。

第【d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hòu】,学校按照教【jiāo】育部和广东【dōng】省招生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lǐ】规定进【jìn】行【háng】资【zī】格复查。对经复查不【bú】符合体【tǐ】检【jiǎn】要求或不宜【yí】就读已录【lù】取专业者,按有【yǒu】关【guān】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yǔ】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对【duì】在报名和考试过【guò】程中【zhōng】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jì】违规行为者,将按【àn】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qī】条  本校收【shōu】费标【biāo】准按《关于【yú】调整公【gōng】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guǎng】东省发展【zhǎn】改革【g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yú】印【yìn】发<广东省普通高【gāo】等学校学【xué】分制收费管【guǎn】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zhī】》(粤发改规〔2021〕10号)公【gōng】布的标准【zhǔn】执行。

普【pǔ】通类【lèi】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nián】;体育类专业6410元/生·学年;住【zhù】宿费1033元【yuán】/生·学年。

第十一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xué】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děng】助【zhù】学【xué】措施按【àn】照教育【yù】部、广东【dōng】省教育厅和学校相【xiàng】关规【guī】定执【zhí】行。

第十二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20-61034014

传真:020-61034014

电子邮箱:61034014@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tzy.edu.cn

招生【shēng】网址【zhǐ】:http://zsjybgs.gdtzy.edu.cn

第三十条  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室

联系人:王茜

监督电话:020-61905828

电子邮箱:gdtzyjw@126.com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sān】十一【yī】条  本章【zhāng】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huì】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guǎng】东体育职业【yè】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高考【kǎo】招生工【gōng】作,自公布之【zhī】日起施行。

第三十【shí】二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由广东体育职【zhí】业技【jì】术学院授权广东【dōng】体育职【zhí】业技术学【xué】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jiě】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bú】一致的,以国家和省【shěng】的规【guī】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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