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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32:12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hé】法权益【y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fǎ】》以【yǐ】及【jí】教【jiāo】育【yù】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kǎo】核、综合【hé】评价、择【zé】优录取”的原【yuán】则【zé】,并接【jiē】受纪检监察部门【mén】、考生、家长以【yǐ】及社【shè】会各界的监【jiān】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040

第【dì】五条学【xué】校【xiào】地址:机场【chǎng】路校区:广东省广州市【shì】白云【yún】区机场【chǎng】路向【xiàng】云西街10号;邮政编码:510403

白云机场校区:广【guǎng】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白【bái】云国【guó】际【jì】机场空【kōng】港北【běi】横六路【lù】;邮政编码:510470

花都赤【chì】坭【ní】校区:广东省广州市【shì】花都【dōu】区赤坭镇髻岭西路26号;邮政编码:510830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tiáo】毕(结)业颁证:按【àn】国家招生管理规定【dìng】录取并【bìng】取得本校正式学【xué】籍的学生,在【zài】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dìng】的理论和【hé】实践教学环节,成绩【jì】合格,获得【dé】规定的学【xué】分,达到【dào】毕(结)业要求者,颁【bān】发【fā】相应普通高等【děng】学校毕(结)业【yè】证书。颁发证学校【xiào】名称:广【guǎng】州民【mín】航职业技术【shù】学院,证书种类:普通【tōng】高等学校毕【bì】(结)业【yè】证【zhèng】书。退学者,视具体【tǐ】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dì】十一条学校【xiào】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dìng】招生章【zhāng】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fǎ】并组织实施,建立监督协【xié】调机制,处理春【chūn】季高考招生【shēng】工作中的重大事【shì】项【xiàng】。

第十二条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校领【lǐng】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shēng】监【jiān】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录取期【qī】间【jiān】成立【lì】信访组,安排专人【rén】负【fù】责处理考生【shēng】及家长的【de】申诉、投诉等【děng】信访事【shì】项。

第四章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下称【chēng】“3+证书”考试招生)等,具体【tǐ】分【fèn】专业招生【shēng】计划及要求以【yǐ】广东省【shěng】招生【shēng】办公室编制【zhì】的【de】《广东省【shěng】2024年普【pǔ】通高校春季高考统【tǒng】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报考要求

第【dì】十五条【tiáo】报考本校“依学考录取”的【de】考生须【xū】符合广东省招【zhāo】生委员会《关于【yú】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tōng】高【gāo】校招生统【tǒng】一考试报名工【gōng】作的通知》(粤【yuè】招〔2023〕7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bào】名【míng】条件,并参加【jiā】广东省2024年普【pǔ】通高考【kǎo】报名【míng】及【jí】2024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yǔ】3门科【kē】目【mù】考试。

本校“依学【xué】考录取”各【gè】招生专业【yè】有关【guān】要求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kǎo】统【tǒng】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liù】条报【bào】考本校“3+证书”考【kǎo】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guǎng】东省招生委员会【huì】《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tōng】高校【xiào】招生【shēng】统一考试【shì】报名【míng】工作的通知》(粤招【zhāo】〔2023〕7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míng】条【tiáo】件,并参加广【guǎng】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收【shōu】中等【děng】职业学校【xiào】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shū】”考试各招生专【zhuān】业有关要【yào】求详【xiáng】见《广东省2024年【nián】普通高【gāo】校春季高【gāo】考统一招生专【zhuān】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录取办法

第十七【qī】条按照“学校负责,省招【zhāo】办【bàn】监督”的原【yuán】则【zé】,本着公【gōng】平、公正【zhèng】、公开,以考【kǎo】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jù】,综合衡量德智体美【měi】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guī】则。

第【dì】十八条本校【xiào】飞机机电设备【bèi】维修(中外合作办【bàn】学)、飞【fēi】机结构修理(中外合作办学)、飞机电子设备维【wéi】修(中外合作办学【xué】)专业是【shì】与【yǔ】加拿大卡纳多文理科学【xué】院合作办学的【de】专业,合作方【fāng】式为【wéi】2+1模式,学生修完教【jiāo】学培养计划中双【shuāng】方【fāng】互【hù】认学分的课程,经考试合格者,我校【xiào】将【jiāng】予【yǔ】以颁发【fā】大专学历证【zhèng】书【shū】,加拿大卡纳多文理科学院则予【yǔ】以颁发加拿大相【xiàng】应的学历证书。其中飞机【jī】结【jié】构修【xiū】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加拿【ná】大一年制大专【zhuān】学【xué】历【lì】证书(Ontario College Certificate),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中外【wài】合作办学)和飞机电子设【shè】备维修(中外【wài】合作办【bàn】学【xué】)专业为加拿大两年制【zhì】大专学历【lì】证书(Ontario College Diploma)。未获得留学签证【zhèng】者或不选择到加拿大【dà】学习者,第三年【nián】可在我校相关专【zhuān】业【yè】学习,考试合格者【zhě】将颁【bān】发【fā】我校大【dà】专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tiáo】本校“依【yī】学考录取”按普通类【lèi】招生【shēng】录取,普通类根据【jù】考【kǎo】生【shēng】投档学【xué】考【kǎo】成绩总分排位【wèi】情况【kuàng】从高到【dào】低择优录取。在考生【shēng】符合专【zhuān】业要求的基础上,采【cǎi】取“分数优先【xiān】”的原【yuán】则,优先录取投【tóu】档总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zài】录【lù】取投【tóu】档总分排在后面的考生。当考生【shēng】投档(合成)总分【fèn】相同时,按照考生排【pái】位【wèi】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tóng】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本校“3+证书【shū】”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tǒng】一文化【huà】科目考【kǎo】试【shì】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yōu】录取【qǔ】。按照“分数优先”的原【yuán】则,优先【xiān】录【lù】取投档总【zǒng】分排【pái】位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投档【dàng】总分排位在后的【de】考生【shēng】。当考【kǎo】生【shēng】投档总分【fèn】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kǎo】生【shēng】排位【wèi】相同时【shí】,优先录【lù】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jiào】高的考生。

第三节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tiáo】学校【xiào】将【jiāng】春季【jì】高考拟录取【qǔ】的各【gè】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gēn】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guò】的名【míng】单【dān】发放录取通知【zhī】书。

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xué】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àn】照【zhào】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bān】布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hào】)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pǔ】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shēng】学【xué】生入【rù】学身体检查取消【xiāo】乙【yǐ】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tí】的【de】通【tōng】知【zhī】》(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huó】能够自【zì】理、符合【hé】所【suǒ】报专业要求,且【qiě】达【dá】到有【yǒu】关录取标准【zhǔn】,则予正【zhèng】常录取【qǔ】。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dì】二十四【sì】条学【xué】校深入实【shí】施高校【xiào】招生【shēng】“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xī】公【gōng】开【kāi】体系,将招【zhāo】生【shēng】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hé】报考条件、招生【shēng】计划、录取信【xìn】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qú】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chù】理结果予以【yǐ】公开,让【ràng】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qǔ】招生信息【xī】,切【qiē】实维护广大【dà】考生的合法权【quán】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shēng】工作健康【kāng】有序进行。

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èr】十六条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jiē】段(含普通【tōng】高【gāo】中、中职【zhí】、中专、职【zhí】中、技校【xiào】)毕业证书或【huò】同等学力证明,无【wú】相【xiàng】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àn】照【zhào】教【jiāo】育部和广东省【shěng】招生【shēng】录取政策和学籍管【guǎn】理【lǐ】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chá】不【bú】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dú】已录取专【zhuān】业者,按【àn】有关【guān】学【xué】籍管理【lǐ】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对在【zài】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xū】作【zuò】假或其【qí】他违纪违【wéi】规行为【wéi】者,将按规【guī】定取【qǔ】消学籍。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shí】八【bā】条本校【xiào】收费【fèi】标准按《关于【yú】调整公办普通高校【xiào】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jià】格【gé】〔2016〕367号【hào】)和《广【guǎng】东省发展改【gǎi】革委广东【dōng】省【shěng】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xiào】学分【fèn】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xiū】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biāo】准执行。

本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biāo】准按《广东省发【fā】展改革委【wěi】广【guǎng】东【dōng】省【shěng】教育厅广东省【shěng】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zuò】办【bàn】学收费【fèi】管理的办【bàn】法》(粤发改【gǎi】规【guī】〔2018〕7号)及《广东省【shěng】定价目录【lù】(2022年版【bǎn】)》的相关规【guī】定执行。

飞机机电设备维【wéi】修【xiū】(中外【wài】合作办学)、飞机结构修理【lǐ】(中外合作办学)、飞机电子设备维【wéi】修(中外合【hé】作办学)专业学费11600元/生【shēng】•学【xué】年【nián】,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专业学费5250元/生【shēng】•学年,其余春季【jì】高考招生专【zhuān】业学【xué】费【fèi】6410元/生•学年;花【huā】都赤坭校区住【zhù】宿费1200元/生•学年,机【jī】场路校区、白云【yún】机场校区住宿【xiǔ】费【fèi】750元/生【shēng】•学年。

第十一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国家【jiā】助学【xué】贷款、奖学金、助【zhù】学金、勤工助学等【děng】助【zhù】学措施【shī】按照教育【yù】部【bù】、广【guǎng】东省教育厅【tīng】和【hé】学【xué】校相【xiàng】关规定【dìng】执行。此外,我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学金、临时【shí】困难补助等奖优助困项目【mù】,用【yòng】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第十二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20-86123135、020-86121941、020-86124337

传真:020-86123135

电子邮箱:zsb@gcac.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cac.edu.cn

招生网址:

https://www.gcac.edu.cn/sites/zsb/zsxxw/index.html

第三十一条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朱老师、薛老师

监督电话:020-86124572

电子邮箱:jiwei@gcac.edu.cn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tiáo】本【běn】章程经学【xué】校校长办公【gōng】会【huì】议【yì】讨论审查通过,适【shì】用于广州【zhōu】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bù】之日起施【shī】行【háng】。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yóu】广【guǎng】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州民航【háng】职业技术学【xué】院招【zhāo】生【shēng】就业处解释【shì】。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yī】致的【de】,以国家【jiā】和省的【de】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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