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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9:40:14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nián】恩施职业技术学【xué】院单【dān】招【zhāo】章程,主要包含学校【xiào】概况、招生专业【y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4〕2号)要求【qiú】,恩施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高职【zhí】单【dān】独招生工作。为确保【bǎo】学【xué】校招生工作的【de】顺利进【jìn】行【háng】,切实维【wéi】护学校【xiào】和【hé】考生【shēng】的合法权益,维【wéi】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hé】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běn】章【zhāng】程仅【jǐn】适用于恩施职业技术【shù】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工【gōng】作。

第二条 恩施职业技术学【xué】院【yuàn】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贯【guàn】彻“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zōng】合评价【jià】、择优【yōu】录取”的【de】原【yuán】则。

第【dì】三条 恩【ēn】施职【zhí】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zuò】接【jiē】受纪检【jiǎn】监察部门、新【xīn】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shè】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347

第五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122号

邮政编码:445000

第六条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dì】八条 恩施职【zhí】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gōng】作领导【dǎo】小组,以【yǐ】学校主要领导为【wéi】组长,学校纪委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fù】责【zé】人为成【chéng】员。主要【yào】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xiào】单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yè】和计划,拟定【dìng】实【shí】施方案,决定单招的【de】重大事宜。

第九条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处是组织和【hé】实施高职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gòu】,具【jù】体【tǐ】负责恩施职【zhí】业技【jì】术【shù】学【xué】院招生的【de】日常【cháng】工作。

第【dì】十条 恩施职业技术学【xué】院纪【jì】检监察部【bù】门对高职招【zhāo】生工作实施【shī】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4年学校设置高职【zhí】单独招生【shēng】专【zhuān】业8个【gè】,总【zǒng】计划95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děng】情况【kuàng】详见下表。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计划招生对象
1旅游管理80中职毕业生
2药品质量与安全80中职毕业
3大数据与会计170中职毕业生
4机电一体化技术100中职毕业生
5建筑工程技术210中职毕业生
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80中职毕业生
7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30中职毕业生
8电子商务100中职毕业生

学校严格执行省【shěng】教育【yù】厅批准的总计划【huá】,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gēn】据报考【kǎo】人数,对【duì】分专【zhuān】业计划在省教育【yù】厅批准的【de】总计划【huá】内进行调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bào】工作【zuò】执行《省教育【yù】厅关于【yú】做好【hǎo】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de】通知》(鄂教职成函〔2024〕2号)有关【guān】要求。

第【dì】十三条 3月29—30日,所有志愿填【tián】报【bào】我校并通过【guò】报名资格审【shěn】核(审核名单见【jiàn】学校【xiào】招生【shēng】信息网公【gōng】告)的考生凭身份证原【yuán】件、缴费依【yī】据【jù】到我校招生处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处审核备案。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 此次【cì】高职单招招生【shēng】考试采【cǎi】取“文化【huà】素【sù】质+职业技能【néng】测【cè】试【shì】”的模式【shì】,考试时间【jiān】为9-21(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上午9:00—12:00,职业技能测试【shì】时间为下午14:00—16:00)。各专业考试【shì】方式【shì】具体见下【xià】表:

专业名称

文化素质

考试测试内容

职业技能

测试内容

旅游管理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技能测试
药品质量与安全
大数据与会计
机电一体化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电子商务

第十【shí】五【wǔ】条 考试计分【fèn】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yè】技能【néng】测【cè】试成绩,其【qí】中文化【huà】素【sù】质满分 200 分【fèn】(考试科目包【bāo】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合计总分400分。

第十【shí】六条 对取【qǔ】得中级(含中级【jí】)以上职业【yè】技能等级证书的【de】中职毕业生【shēng】,报考【kǎo】对应或相近专【zhuān】业时,可在职业技能部【bù】分加分(技师证书【shū】加【jiā】80分,高【gāo】级工证书加50分,中级工【gōng】证书加30分,直至该项满分为止【zhǐ】)。

第十【shí】七条【tiáo】 根据国家教育部【bù】和湖【hú】北省教育【yù】厅的要求,综【zōng】合考虑招生计划【huá】、专业培养要求和考【kǎo】生成【chéng】绩,按考生【shēng】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shù】相同【tóng】的考生,先按照文【wén】化成绩总【zǒng】分排序;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yīng】语成绩依次【cì】排序,如还【hái】相【xiàng】同,按职【zhí】业技能【néng】测试成【chéng】绩排序【xù】。

第【dì】十八条【tiáo】 9-21前学校【xiào】完【wán】成拟录【lù】取工作,并【bìng】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xué】校招生信息网公【gōng】示,公示期7天【tiān】。公示【shì】后将【jiāng】拟录取【qǔ】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凡拟录取【qǔ】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后续普【pǔ】通【tōng】高校招【zhāo】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dì】十九【jiǔ】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xiào】收费【fèi】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
旅游管理5000元每生每年
药品质量与安全5000元每生每年
大数据与会计5000元每生每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5000元每生每年
建筑工程技术5000元每生每年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5000元每生每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00元每生每年
电子商务5000元每生每年

注【zhù】:本次单招考试【shì】收【shōu】取报名费200元/生,在【zài】考【kǎo】生领取准考证时【shí】收【shōu】取。学生入【rù】校后,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shēng】收取。

第【dì】二十【shí】条【tiáo】 符合【hé】条件的学【xué】生均可【kě】享受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jiā】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可以【yǐ】在规定的时【shí】间申请【qǐng】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及以上年【nián】级【jí】成绩【jì】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huì】获得国【guó】家【jiā】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国【guó】家【jiā】有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可【kě】按【àn】照政策实行学费减免【miǎn】,其他奖助政策【cè】按照现【xiàn】行有关规定执【zhí】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yī】条 高职单【dān】招录【lù】取的【de】考生,各项要求【qiú】与普通高考、技能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致,需全日制在【zài】校就【jiù】读【dú】,并享受同等待【dài】遇。学生在学【xué】校【xiào】规【guī】定学习年限内修完【wán】教育教学【xué】计划规【guī】定内容,成【chéng】绩合【hé】格,达到学校毕业【yè】要求的,由学校【xiào】进行学【xué】历电子注【zhù】册并颁发普通【tōng】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yè】证书。

第【dì】二十二条 高职单【dān】独【dú】招生属于【yú】特殊【shū】招生类【lèi】型,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zhuǎn】学或转专业,特殊情况确【què】需【xū】转【zhuǎn】专业的,可按规定在本校【xiào】当年高职单【dān】招专业范围【wéi】内转换。

第二十三条 学校【xiào】纪检监察部【bù】门对本次高职单【dān】独招【zhāo】生【shēng】考试、录取工【gōng】作全程监【jiān】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gōng】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jiān】督,确保单独【dú】招【zhāo】生【shēng】考试、录【lù】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718-8431064。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rèn】何机【jī】构【gòu】和个【gè】人办理招生【shēng】相关事【shì】宜,没有【yǒu】任何派出【chū】机【jī】构和【hé】招生代理,也没有举【jǔ】办任何形式【shì】的辅导班【bān】、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恩施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名【míng】义进行【háng】非法招生宣传、举办考前培训【xùn】班等活动的机构或【huò】个人,学校保【bǎo】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de】权利。

第二【èr】十【shí】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zhāo】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zhāng】程相【xiàng】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zhāng】程若有与【yǔ】国【guó】家有关政策不一【yī】致之处【chù】,以国家和上级有【yǒu】关政【zhèng】策为【wéi】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8-8433600 8430774

学校网址:http://www.eszy.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eszy.edu.cn

电子邮箱:eszyzbb@163.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122号。

邮政编码:445000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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