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zhī】》(鄂教职成函〔2024〕2号)要求,荆州【zhōu】理工职业学院决定组【zǔ】织实施2024年【nián】高职单独招生工【gōng】作。为确【què】保学校招生工作的【de】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shēng】的合法权益,维【wéi】护好【hǎo】考试招生【shēng】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bá】标准【zhǔn】,根据教【jiāo】育部和【hé】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本章程仅适用于荆【jīng】州理工职【zhí】业学院2024年高【gāo】职单独招【zhāo】生【shēng】工作。
第二条 荆【jīng】州理工【gōng】职业【yè】学院高职单【dān】独招【zhāo】生【shēng】工【gōng】作贯彻“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拔、公【gōng】开程序【xù】,德智体【tǐ】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jià】、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dì】三条 荆州理工职【zhí】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gōng】作接受纪【jì】检监察【chá】部门【mén】、新【xīn】闻媒【méi】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荆州理工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1074
第五【wǔ】条 学校【xiào】地址:湖北【běi】省荆州市沙【shā】市区工农路22号
邮政编码:434000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荆州【zhōu】理工职【zhí】业学院【yuàn】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wéi】组【zǔ】长,学【xué】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wéi】成员。主要职责【zé】是:全面负责【zé】学【xué】校【xiào】单招工【gōng】作,研究招生政【zhèng】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àn】,决定单招的重大【dà】事【shì】宜。
第【dì】九条 荆州理工【gōng】职业学院招生【shēng】办【bàn】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shēng】工作及其【qí】相【xiàng】关工作的常设机【jī】构【gòu】,具体负责荆州理【lǐ】工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荆州理【lǐ】工职【zhí】业学院【yuàn】纪检【jiǎn】监察部【bù】门对高职招生工作实【shí】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yī】条【tiáo】 2024年学校【xiào】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5个,总【zǒng】计划500人【rén】,具体【tǐ】分专业计【jì】划【huá】等情况【kuàng】详见下表【biǎo】。(注:招生对象分为中职毕业生)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计划 | 招生对象 |
1 | 智能光电技术应用 | 100 | 中职毕业生 |
2 | 应用化工技术 | 100 | 中职毕业生 |
3 | 药品生产技术 | 100 | 中职毕业生 |
4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100 | 中职毕业生 |
5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100 | 中职毕业生 |
学校严格执【zhí】行【háng】省【shěng】教育厅批准的【de】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yè】计划在省教【jiāo】育厅批准的总计划【huá】内【nèi】进【jìn】行调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zhí】行《省教【jiāo】育厅【tīng】关于【yú】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zhāo】生工【gōng】作的通知》(鄂教【jiāo】职成函〔2024〕2号)有关要【yào】求。
第十【shí】三条【tiáo】 9-21,所有【yǒu】志愿填【tián】报我【wǒ】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shēng】到我校招办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 此次高【gāo】职单招招生【shēng】考试采【cǎi】取【qǔ】“文化素【sù】质+职业技能测试”的模式,考【kǎo】试时间为【wéi】9-21(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9:9-21:00,职【zhí】业【yè】技能测【cè】试时间为14:9-21:00),领取准考证时【shí】考生参加面试。各专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表。
专业名称 | 文化素质 考试测试内容 |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
智能光电技术应用 | 语文、数学、英语 | 心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或职业倾向测试)+面试 |
应用化工技术 | ||
药品生产技术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第十【shí】五条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néng】测试成【chéng】绩,其【qí】中文化素【sù】质满【mǎn】分 200 分【fèn】(考试科目【mù】包括【kuò】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fèn】200分(考试科【kē】目包括专业【yè】技能【néng】测试100分,心【xīn】理测试50分,面试50分)。合计总分400分。
第十【shí】六条 对【duì】取得【dé】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néng】等级证书的中职毕【bì】业【yè】生,报考对【duì】应专业或相近专【zhuān】业时【shí】,可在职业技能部【bù】分加分【fèn】(技师证书【shū】加80分,高级工证书加50分,中【zhōng】级工证【zhèng】书加30分,直至该项满分为止【zhǐ】),心理测试和面试部分按【àn】照规定进【jìn】行。
第十七条【tiáo】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hé】湖北省教【jiāo】育厅的要【yào】求,综合考虑招【zhāo】生计划【huá】、专业培养【yǎng】要求和考生成绩【jì】,按【àn】考生志愿划【huá】定录取分数线,从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yōu】录取。对分数相同的【de】考生,先按照文化成【chéng】绩总分排【pái】序;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tóng】,再【zài】按语文、数学、英语【yǔ】成绩依次【cì】排序,如还相同,按职业技【jì】能测【cè】试中【zhōng】的【de】项目依次【cì】排序。另外,对于心理【lǐ】测试或面试低于分的考【kǎo】生将不予录取。对各【gè】专【zhuān】业志愿投档实【shí】行【háng】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第十八条 9-21前学校完【wán】成拟录取工作,并【bìng】将【jiāng】拟录取【qǔ】考生名单在【zài】学校招生信息网【wǎng】公示,公【gōng】示期7天【tiān】。公【gōng】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bìng】办理【lǐ】录取【qǔ】手续。凡拟【nǐ】录取的考【kǎo】生,不再参加今年【nián】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注:本次【cì】单招考试收取【qǔ】报名【míng】费200元【yuán】/生,学生入【rù】校【xiào】后,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zhào】其它在校生收取。
第二十条【tiáo】 符【fú】合条件的学【xué】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xiàng】关资助【zhù】政策。家【jiā】庭经济【jì】困难学【xué】生可以【yǐ】在【zài】规定【dìng】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jiā】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可按照政策实行学费减免,其他奖助政策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高职单【dān】招【zhāo】录取的【de】考【kǎo】生,各项要求【qiú】与普【pǔ】通高考、技能高考【kǎo】录取【qǔ】的考生一致,需全日制在校就读,并享【xiǎng】受同等待遇。学生【shēng】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xiū】完教【jiāo】育教学计划【huá】规定内容,成绩【jì】合格,达到【dào】学校毕业要【yào】求的,由学校进【jìn】行学历【lì】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tōng】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shí】二【èr】条 高职单独【dú】招生属【shǔ】于特殊【shū】招【zhāo】生类型,此次录取【qǔ】的学生不得转【zhuǎn】学或转【zhuǎn】专业【yè】,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的,可按规定在本校【xiào】当年高职单招专【zhuān】业范围内【nèi】转换。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jì】检【jiǎn】监察部门对【duì】本次高职【zhí】单独招生考试、录【lù】取工作【zuò】全程监督,严【yán】格按照向社会【huì】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huì】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lù】取工作【zuò】公平、公开、公正【zhèng】。监督举报【bào】电话:0716-8250868.
第【dì】二十四条 学校【xiào】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shēng】相【xiàng】关事宜【yí】,没有任何派【pài】出机构【gòu】和招生代【dài】理,也没【méi】有举办【bàn】任【rèn】何形式的辅【fǔ】导班、培训班,请考生【shēng】和【hé】家长谨防上当。对以荆【jīng】州理工职业学院名【míng】义进行非【fēi】法招生宣传、举【jǔ】办考【kǎo】前培训班等活动的机【jī】构或个人【rén】,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de】权利。
第二十五条【tiáo】 学校以往【wǎng】有关单【dān】独招生工作的【de】要求、规【guī】定【dìng】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jiā】有【yǒu】关政策【cè】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yǒu】关政策为准【zhǔn】。
第二十六【liù】条 本【běn】章程未尽事宜【yí】,按【àn】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6-8517410,8252882;
网上咨询QQ号:2190783610
学校网址:http://www.jzlg.edu.cn
招生信息网【wǎng】网址:https://www.jzlg.edu.cn/zs/
电子邮箱:2190783610@qq.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州市沙市区工农路22号
邮政编码:434000
第【dì】二【èr】十【shí】八条 本章程由荆州理工职业学【xué】院【yuàn】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