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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0:56:29    发【fā】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重庆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重庆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理工职业学院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jìn】行,根据《重庆市教育【yù】委员会关于印发【fā】重庆市2024年【nián】高等职【zhí】业教育分类考试【sh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tōng】知【zhī】》(渝教招发〔2023〕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guī】定,结合我校实际情【qíng】况,特制【zhì】定本章程【chéng】。

第二条 本章【zhāng】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重【chóng】庆市高等职业教育【yù】分类考试招生【shēng】(中高等职业【yè】教育贯通培【péi】养【yǎng】项目转段招生除【chú】外【wài】)。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理工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86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tiáo】 办【bàn】学地址:重庆市巴【bā】南区东城【chéng】大道588号(邮【yóu】编:40132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是9-21经重庆市【shì】人民政府【fǔ】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rì】制普【pǔ】通高等职【zhí】业院校【xiào】。学校【xiào】规划占【zhàn】地1007亩,现已【yǐ】建设教学占地449亩【mǔ】,位于重庆【qìng】市【shì】主城巴南区【qū】,现设有【yǒu】智能工程【chéng】学院、大数据学院、财经学院、卫生健康学院、城乡建设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和培训学院等二级教学单位【wèi】。学校【xiào】与加拿大【dà】不列颠哥伦比亚【yà】理工大学【xué】(BCIT)建立紧密校际合【hé】作【zuò】关【guān】系,采用多项目合【hé】作方式,共同培养国际化人才。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shí】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qìng】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zhāo】生报名,取得【dé】报名【míng】资格的普通高中【zhōng】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第【d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gè】批次、各类别的招【zhāo】生专【zhuān】业及计【jì】划以重【chóng】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yù】考试院【yuàn】审核公布的为【wéi】准【zhǔn】,考生【shēng】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s://www.cqip.com.cn/)或【huò】《2024高等职业教育【yù】分类考【kǎo】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我校开设有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该专业毕业生不能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děng】各项【xiàng】收【shōu】费严【yán】格执行物价部【bù】门核定的【de】收费【fèi】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zhǔn】在我校【xiào】招生网(https://www.cqip.com.cn/)和《新生入【rù】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rú】因故退【tuì】学或提前【qián】结【jié】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xí】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yú】的学【xué】费和住【zhù】宿费。

教师【shī】教研【yán】是提高教学质量【liàng】的重要一环,每位教师都应积极【jí】参与其中,围绕【rào】学【xué】生学习问题【tí】开展深入研【yán】究,探究教学策略和方法。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bào】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qìng】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全国普通高【gāo】校招生考试报名工【gōng】作【zuò】相关【guān】安排执【zhí】行。

第十【shí】五条【tiáo】 考试安排:考【kǎo】生需按重庆市【shì】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xiàng】应考试。报【bào】考我校【xiào】艺术类专【zhuān】业的考生,应取得【dé】2024年重庆市全国【guó】普通高【gāo】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chéng】绩。我校【xiào】消防救援技术、智【zhì】能物流技术专业招【zhāo】收“高职对【duì】口【kǒu】其他【tā】类【lèi】”考生【shēng】,消防救援技术专【zhuān】业招收【shōu】“高【gāo】职专项类”考生,考【kǎo】生需参【cān】加【jiā】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miǎn】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yú】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gāo】等职业教育分【fèn】类考【kǎo】试招生工作【zuò】实【shí】施办法【fǎ】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d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tōng】过重庆市教育【yù】考【kǎo】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kǎo】信【xìn】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shì】成绩和各类【lèi】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dì】十七条 填报【bào】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wǎng】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yè】教育分【fèn】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jiān】、填报方【fāng】式等相【xiàng】关事项【xiàng】由重庆市教育【yù】考试院确【què】定【dìng】并【bìng】公布)。如【rú】遇【yù】录取时计【jì】划未满额,除“高职对口其他类【lèi】”“高职专项类”外,我校【xiào】参加重【chóng】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yè】教育【yù】分类考试招生志愿【yuàn】征集工作【zuò】。

第十【shí】八【bā】条【tiáo】 录取原【yuán】则:我校严格遵【zūn】循我市高等【děng】职【zhí】业教【jiāo】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qǔ】照顾【gù】政【zhèng】策和“一档多投”的投【tóu】档、录取规【guī】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zhí】业教育【yù】分类【lèi】考试招生工【gōng】作实施办法的通【tōng】知》(渝教招发〔2023〕17号)公布的执行。除【chú】我市统一要求【qiú】外,我校在【zài】录取过程【chéng】中还将按照以下原【yuán】则实施录取:

1.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yào】求:我【wǒ】校各专业均不限【xiàn】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hòu】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lù】取【qǔ】体【tǐ】检标【biāo】准:我校按教育部【bù】、原卫生部和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会【huì】制定的《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dìng】执行【háng】。

第十【shí】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shēng】可【kě】登录【lù】重庆市教育考试院【yuàn】网站(www.cqksy.cn)或【huò】重庆招考信【xìn】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qǔ】信【xìn】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s://www.cqip.com.cn/)上公【gōng】布各批【pī】次、各类【lèi】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dì】二十条 考生待【dài】遇:考生被我校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zhí】业教育分【fèn】类考【kǎo】试【shì】招生录取后【hòu】,不再参加重【chóng】庆市2024年统一【yī】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shí】一条 入【rù】学安排【pái】:考生被我校录取【qǔ】后,由我【wǒ】校于2024年7月寄【jì】发录【lù】取通知。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xiàng】关要求到我校报【bào】到【dào】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wèi】报到者视【shì】为【wéi】自行放弃【qì】入学资【zī】格。入学三个月内【nèi】,我校将【jiāng】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fù】查不【bú】合格者将【jiāng】取消其入学【xué】资【zī】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tiáo】 资助政【zhèng】策:我校【xiào】按照【zhào】国【guó】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yǒu】完善的【de】奖助贷资【zī】助体系【xì】,符合条件的在校【xiào】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一)国家奖【jiǎng】助学金:国家【jiā】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为3300元/年)

(二)校级奖励【lì】资助政策:一等【děng】奖学金1500元/年,二【èr】等【děng】奖学金【jīn】1000元/年,三【sān】等奖学金500元【yuán】/年

(三)应征【zhēng】入伍服兵【bīng】役【yì】、退【tuì】役士兵、直招军士国家资【zī】助16000元/年

(四)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xué】生在规定年限内修【xiū】完教【jiāo】学【xué】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chéng】绩合格,符合【hé】毕【bì】业条件,由重庆【qìng】理工【gōng】职业学院【yuàn】颁发经教【jiāo】育部电子注【zhù】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děng】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dì】二十四条 重要声【shēng】明:我校从不委托任【rèn】何中介【jiè】机构【gòu】和个人【rén】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shēng】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否则【zé】出现【xiàn】任【rèn】何后【hòu】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理工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电话:023-61766575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东城大道588号(邮编:401320)

招生部门: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办

招生电话:18716542555

学校网址:https://www.cqip.com.cn/

招生网址:https://www.cqip.com.cn/

电子邮件:343339692@qq.com

第【dì】二十六条【tiáo】 本【běn】招生章【zhāng】程【chéng】由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招【zhāo】生办负责【zé】解释。若有与主【zhǔ】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chù】,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wéi】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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