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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5:05:23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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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jiāo】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职【zhí】业教育法【fǎ】》和教【jiāo】育部、省招委【wěi】会、省教育厅的有关规【guī】定【dìng】,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lì】进【jìn】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yì】,结合本校实际情【qíng】况,特【tè】制订【dìng】本【běn】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桥中店42号(邮编350007)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条 专业及计划

2024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分专业【yè】招【zhāo】生人【rén】数详见招生【shēng】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公

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四条 录取规则

1.各【gè】省【shěng】份以【yǐ】公平、公正、公【gōng】开为原则【zé】,全【quán】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guāng】工程”,以全国【guó】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统一招生【shēng】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在【zài】考【kǎo】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hé】格的前提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投档政策,按投档成绩从高【gāo】分【fèn】到【dào】低分择优录取。

2.福建省根据专业平行志愿原则,按计划数从高【gāo】分【fèn】到低分录取。其【qí】他省份遵循该省投档录取原【yuán】则,我校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de】考生名单,按照“分数优【yōu】先【xiān】、遵循【xún】志愿”且“所有【yǒu】专业调剂考生【shēng】的【de】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zhǐ】有专业志愿【yuàn】的考【kǎo】生)”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若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服【fú】从【cóng】专业调剂【jì】的考生【shēng】,只调剂到该专业组内未完【wán】成【chéng】计划的【de】专业;不服【fú】从【cóng】调剂的【de】考生,作退档处理。

3.对【duì】享受加分政【zhèng】策的考【kǎo】生,按照教【jiāo】育部及【jí】各省教【jiāo】育主管部门的规【guī】定加分录取。

4.对同分排序录取时,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

第五条 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普通【tōng】高【gāo】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教学〔2003〕3号【hào】)及有关补充规定【dìng】执行。

1.对于患有《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款【kuǎn】中所列疾【jí】病【bìng】者的考生,学校不予录【lù】取【qǔ】。

2.患有【yǒu】轻度色觉异常(俗称【chēng】色弱【ruò】)、色觉异常II度(俗称【chēng】色盲)的,学校中药学【xué】、药学【xué】、护【hù】理、老年保健与【yǔ】管理、康复治疗技术【shù】、中医康复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等【děng】专业不予录取【qǔ】。

3.新生报到后【hòu】学校将【jiāng】组织【zhī】身体复查,如发现身体状况与考生高考【kǎo】体检不符、隐瞒【mán】身体疾患者,按《普通【tōng】高等学校体检工作【zuò】指导【dǎo】意【yì】见》规定不能录取,学校【xiào】将作【zuò】退学处【chù】理。

第六条 录取查询

录【lù】取工作【zuò】结束【shù】后经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领导【dǎo】小组【zǔ】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在福建【jiàn】生物工【gōng】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shàng】公布【bù】。确【què】认录取【qǔ】后学校【xiào】将【jiāng】寄发福【fú】建生物工【gōng】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新【xīn】生录取通知

第七条 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

学费依据【jù】《福建省物价局、福建【jiàn】省财政厅【tīng】关于我省公【gōng】办学校高【gāo】职高专学费【fèi】标准【zhǔn】有关问题的复【fù】函》闽价费【fèi】〔2012〕356号文件标准执行学【xué】费:非医药卫生类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nián】,医【yī】药卫生【shēng】类专业收费【fèi】标准为6600元/生【shēng】·年。

住宿【xiǔ】费【fèi】根【gēn】据物价管理【lǐ】部门的批复【fù】文件实行“先预收后据实结算”的方式【shì】收【shōu】取,实际收【shōu】费【fèi】标准依据不同住宿条件按550—1200元/生【shēng】·年【nián】收取。

2.退费办法

严【yán】格按照《福【fú】建省【shěng】物【wù】价局福建省财【cái】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yú】规【guī】范高等学校【xiào】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mǐn】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zhí】行。

第八条 奖、助学金制度

学【xué】校【xiào】建立完善的奖助【zhù】体系,涵盖国家【jiā】助学金、生【shēng】源地信【xìn】用【yòng】助学贷【dài】款、勤工【gōng】助学、学费【fèi】减免、临时困难补【bǔ】助、绿色通道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优秀学生可参评【píng】国家【jiā】奖学【xué】金、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等【děng】国家奖学金、助【zhù】学【xué】金和校级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xué】金奖励【lì】金【jīn】额为8000元,国【guó】家励【lì】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学校奖学【xué】金奖励【lì】金【jīn】额为1600~3000元。

第九条 转专业及学历文凭

考【kǎo】生入学后,依据【jù】《福建省教【jiāo】育【yù】厅【tīng】关于规范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zuò】的指导意见》(闽教学【xué】〔2014〕13号)及【jí】《福建生物工【gōng】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shēng】转专业管理办法【fǎ】(试行)》(闽生工院〔2022〕131号)相关要求可申请办理,符【fú】合文件规【guī】定【dìng】者,经审【shěn】定后【hòu】方【fāng】可转专业。

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shēng】,将取【qǔ】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bù】电子注【zhù】册【cè】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条 监督和保证

1.学校【xiào】成立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加【jiā】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招生政【zhèng】策【cè】、招生实施办法和工作细【xì】则【zé】,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shì】宜。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bù】和教育厅关于招【zhāo】生【shēng】工作【zuò】的各【gè】项政【zhèng】策和规定,增强透明【míng】度,自【zì】觉接受社会监【jiān】督【dū】,维护考生合法权益【yì】和学校招生工【gōng】作的信誉。

3.学校【xiào】招生【shēng】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mén】的监督下进行,确【què】保【bǎo】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gōng】正。申诉【sù】电【diàn】话:0591—83741907,来信地址:福建生物工程【chéng】职业技【jì】术学院(邮【yóu】编:350007)。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fjvcb.cn

微信公众号: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咨询:QQ(787185524、1935512677)

热线电话:0591-88074133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章程【chéng】仅【jǐn】适用【yòng】于福建生物工程职【zhí】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zhāo】生工作。

2.本章程由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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