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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17:36    发布【bù】: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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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luò】实国【guó】家中长期教育规【guī】划【huá】纲【gāng】要【yào】和教【jiāo】育部、福建省委省【shěng】政【zhèng】府有关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gǎi】革发展文件精神【shén】,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hǎo】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de】通知》(闽【mǐn】教学【xué】〔2024〕6号)文件要求,确保【bǎo】学校2024年【nián】普通高【gāo】考【kǎo】招【zhāo】生工作顺利进行【háng】,结【jié】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类型、办学地点

1.学校全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办学性质:公办

3.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制:三年

6.学校地址【zhǐ】:福建福【fú】州市闽侯县甘【gān】蔗街道【dào】学院路8号(闽侯【hóu】行政服务【wù】中心旁【páng】)

第二条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成【chéng】立由校领导和【hé】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de】招生工作委员会,全【quán】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zuò】。主要职【zhí】责是: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与部署,领导【dǎo】和协调【diào】相关部门开【kāi】展招【zhāo】生工【gōng】作,对【duì】学校【xiào】的【de】招生【shēng】工作【zuò】进行宏观管理;根据上级要求【qiú】,做好招生考试改革等具体【tǐ】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shí】施工作;审核研【yán】究【jiū】学校全年招生计划;指导招生办公室开展【zhǎn】工【gōng】作,召【zhào】开【kāi】招生工作会议研究工【gōng】作,对招生工【gōng】作中出现的问【wèn】题【tí】作出决策;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的【de】纪【jì】律【lǜ】和【hé】廉洁建设。

第三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4年学校招生【shēng】专业及计划以各【gè】省级【jí】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构公布为准【zhǔn】。

第四条 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3.身体健康要求【qiú】,按照【zhào】《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tǐ】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文【wén】件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háng】。凡【fán】体【tǐ】检【jiǎn】不合格的考【kǎo】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4.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5.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为英语。

6.福建【jiàn】省内考生【shēng】招生录取规【guī】则严格按照福建【jiàn】省教【jiāo】育厅发布的【de】普【pǔ】通高【gāo】考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7.福建【jiàn】省外考生【shēng】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zhào】考生所在【zài】省教育主管【guǎn】部门【mén】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

第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新生【shēng】,可享受国【guó】家和学【xué】校【xiào】奖助政策【cè】,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另学校还设有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双困毕业生补助等形式多样的奖助学政策。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根【gēn】据福【fú】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闽【mǐn】价费【fèi】〔2007〕75号【hào】;福建省物价【jià】局、省财政厅【tīng】闽价费【fèi】〔2009〕317号、〔2012〕356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gé】委员会闽发改服价【jià】函〔2019〕278号、〔2020〕434号【hào】、〔2021〕364号【hào】文件规定,学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如下:

学费:72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不同宿舍类【lèi】型,每学年550-1300元不等,具【jù】体宿舍类型由【yóu】学校【xiào】统一安排;

宿舍类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
四人间1300元/生·学年(含空调使用费)闽价费〔2009〕317号、闽发改服价函〔2020〕434号
六人间Ⅰ970元/生·学年(含空调使用费)闽价费〔2009〕317号、闽发改服价函〔2020〕434号
六人间Ⅱ870元/生·学年(含空调使用费)闽发改【gǎi】服价函【hán】〔2019〕278号、〔2020〕434号、〔2021〕364号
七人间550元/生·学年(含空调使用费)闽价费〔2007〕75号、闽发改服价函〔2020〕434号

代办费:教材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按学年据实结算,于学生毕业时多还少补。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种类

按教育【yù】部有关【guān】规定【dìng】,符合【hé】条件的毕【bì】业生【shēng】,将颁【bān】发国【guó】家【jiā】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yè】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第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fjyszyxy.com。

学校【xiào】官方微信【xìn】公众号:福建艺术【shù】职业学【xué】院【yuàn】、福建艺【yì】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招生咨询QQ群号:670822007。

招【zhāo】生咨询【xún】电话:0591-38268178、38268198(传【chuán】真)。

监督举报电话:0591-38268026。

第九条 其它

1.学校以【yǐ】往有关【guān】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的政【zhèng】策、规【guī】定如与本章【zhāng】程相冲【chōng】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jiā】或上级有关政策【cè】不一【yī】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学校【xiào】不委托任何团体和个人【rén】代理招生工作,也不举办任何形式与高职【zhí】分类【lèi】招考有【yǒu】关的【de】辅导班或补习班。对以我【wǒ】校名【míng】义【yì】进行非法【fǎ】招【zhāo】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gòu】或【huò】个人,我校保留依【yī】法追究其【qí】责【zé】任的权利。

3.本章程由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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