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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6:58:44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为【wéi】确保【bǎo】2024年高职院【yuàn】校分类考试招生【shēng】(以下简【jiǎn】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jìn】行,维护考生【shēng】合【hé】法【fǎ】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děng】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职【zhí】业教育法【fǎ】》和【hé】教育部、省【shěng】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xiào】实际情况,特制定本【běn】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桥中店42号(邮编350007)

第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1.专【zhuān】业【yè】:中医养生保【bǎo】健、中药学、药学、生物制药【yào】技术、药品【pǐn】经【jīng】营与管理、食品检验检测【cè】技术、食【shí】品质量与安全、生物【wù】产【chǎn】品检验检疫、康【kāng】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医【yī】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

2.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批准【zhǔn】或【huò】者省【shěng】考试院【yuàn】汇总公布【bù】为【wéi】准【zhǔn】。

第三条 录取方法

1.2024年高职分类招考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tóu】档录取模【mó】式。设常【cháng】规志【zhì】愿和征求志愿批【pī】次。常规志愿【yuàn】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zhuān】业志愿【yuàn】平行投档【dàng】。学校【xiào】将按【àn】投档到我【wǒ】校的考生依【yī】投档成绩,按专业志【zhì】愿平行【háng】的原【yuán】则【zé】录【lù】取。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de】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kǎo】生【shēng】名单,报【bào】省教育考试【shì】院审核、录取。已被录取的【de】考生不得参加【jiā】2024年普通高考

2.凡报考我【wǒ】校2024年高职分类【lèi】招考【kǎo】的普通高中类考生,其【qí】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chéng】绩(含政【zhèng】策加分)需达到【dào】省定的最低【dī】录取控【kòng】制分数线,且【qiě】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在填【tián】报【bào】专科批次常规【guī】志【zhì】愿时,须先【xiān】行参加【jiā】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

3.凡报考我校2024年高职【zhí】分类招考的中职学【xué】校【xiào】类考【kǎo】生,依据福建【jiàn】省中【zhōng】等【děng】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shì】成绩和职【zhí】业【yè】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xué】生综合【hé】素质【zhì】评价【jià】择优录【lù】取【q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qí】在2023年6月参加我省【shěng】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gōng】共基础知识(德【dé】育、语文、数学、英语)和【hé】专【zhuān】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kǎo】试成绩。学业【yè】水平考【kǎo】试成绩(含政策加【jiā】分)应达到省定的专科最低【dī】录取控制分数【shù】线【xiàn】。

4.对思想政治品【pǐn】德【dé】考核合格、总成【chéng】绩【jì】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xiān】进【jìn】行【háng】排【pái】序【xù】。中职学【xué】校类【lèi】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jì】能测试、公【gōng】共基础知识科目成【chéng】绩从高分到低分【fèn】顺序进行排【pái】序确定考生位【wèi】次;普通高【gāo】中类【lèi】考生再按【àn】语文【wén】、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xìn】息【xī】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dī】分顺序进行排序确【què】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fèn】,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tóu】档结果。

第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duì】考生的身【shēn】体健康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bǔ】充规定执行。

1.对于患【huàn】有《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第一款中所列【liè】疾病【bìng】者的【de】考生,我校【xiào】不予录取。

2.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ruò】)、色觉异常【cháng】II度(俗称色【sè】盲)的【de】,我【wǒ】校中药学【xué】、药学、护理、老年保健与【yǔ】管理、康复治【zhì】疗技术、中【zhōng】医康复技【jì】术、健康管理、中医【yī】养生保健等【děng】专业不予录取。

3.新生报【bào】到后【hòu】学校将【jiāng】组织身体【tǐ】复【fù】查,如【rú】发【fā】现【xiàn】身体状况与考生高考【kǎo】体检不符、隐瞒身体疾患者,按《普通高等【děng】学校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规定不能录取,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第五条 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

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biāo】准有【yǒu】关问题的复函》闽【mǐn】价费〔2012〕356号文件标准执行【háng】学费:非医药卫【wèi】生类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yuán】/生·年,医药卫生类专业收费标【biāo】准为【wéi】6600元【yuán】/生·年【nián】。住宿费【fèi】根据物价【jià】管理【lǐ】部门的批复文件实【shí】行“先预收后【hòu】据实结【jié】算”的方式收取,实际收费标准【zhǔn】依据【jù】不【bú】同住宿条件按550—1200元【yuán】/生·年收取。

2.退费办法

根据【jù】《福建【jiàn】生物工【gōng】程职【zhí】业技术学院学生学杂费收缴管【guǎn】理暂【zàn】行办【bàn】法》(闽生工院〔2016〕208号)文件执【zhí】行。

第六条 转专业及学历文凭

考生入学【xué】后【hòu】,需依据《福建【jiàn】省教育厅关于规【guī】范普通【tōng】高等学校学生【shēng】转专【zhuān】业【yè】工作的【de】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及《福【fú】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zhuān】业【yè】管理【lǐ】办法(试【shì】行)》(闽生工院〔2022〕131号)相【xiàng】关【guān】要求申请办理,符合文件规定者,经审【shěn】定后【hòu】方可转【zhuǎn】专业。

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符合毕业条件的【de】学生【shēng】,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bìng】经教育【yù】部【bù】电子注【zhù】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学校名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xiǎo】组【zǔ】,加强对招生工【gōng】作的领导,制【zhì】定【dìng】招生政策、招生实施办法和【hé】工作细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shì】宜。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bù】和教【jiāo】育厅关【guān】于招生工作的【de】各项政策和【hé】规定【dìng】,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shòu】社会监督,维护【hù】考【kǎo】生合法【fǎ】权【quán】益和学校招生工作【zuò】的信誉。

3.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xiào】监察部门的监督下【xià】进行,确【què】保我校【xiào】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zhèng】。申诉电话【huà】:0591—83741907,来信地址:福建生【shēng】物工【gōng】程职业技术学院(邮【yóu】编:350007)。

第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工作结束后经学校招生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确定【dìng】的拟【nǐ】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shěn】核并在福建生物工程【chéng】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gōng】布【bù】。确认【rèn】录取后学校【xiào】将寄发【fā】福建生物【wù】工程职业【yè】技术学院2024年【nián】新生录取通知【zhī】书。

第九条 奖、助学金制度

学校【xiào】建立完善的奖助体系,涵盖【gài】国家助学【xué】金【jīn】、生源【yuán】地信用助学贷款【kuǎn】、勤工助学、学费减【jiǎn】免、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dào】等,保障家庭经【jīng】济【jì】困难学生【shēng】顺利完成学业。优秀学【xué】生可【kě】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等国【guó】家奖学金、助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其【qí】中国家【jiā】奖学【xué】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奖【jiǎng】励金额为5000元,学校【xiào】奖学金奖励金【jīn】额为1600~3000元。

第十条 招生章程的解释

1.本【běn】章【zhāng】程仅适用于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jì】术学院2024年高职院【yuàn】校分类考【kǎo】试【shì】招生工【gōng】作。

2.本章程由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学 校 网 址 :http://www.fjvcb.cn/

招生咨询电话:0591—8807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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