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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3:11:14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děng】法律法规以【yǐ】及教【jiāo】育部【bù】有关规【guī】定,特制定本【běn】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xiào】今年普通高【gāo】等【děng】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sì】条  学校地【dì】址:吉林省【shěng】长春市二道【dào】区英【yīng】俊镇和平村【cūn】委会长吉南线7777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900元;

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9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600元;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汽车制造【zào】与试验技【jì】术(合【hé】作办学)学【xué】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000元【yuán】;

汽车智能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通信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集成电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9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9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d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qiú】的教学内容,成绩合【hé】格【gé】,符【fú】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bīng】役高等学校学生国【guó】家教育【yù】资【zī】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同时,校内资助设立了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临时性困难补贴。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kùn】难【nán】学生可向【xiàng】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gòu】申【shēn】请办理生【shēng】源地信【xìn】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tíng】经济【jì】困难学【xué】生【shēng】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bù】门根据学生具【jù】体情况开【kāi】展困难认定【dìng】,采取相应措施【shī】给予资助【zhù】。

第五章 录取说明及补充条件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wǒ】院考生健康【kāng】状【zhuàng】况按教育部、国家【jiā】卫生健康委【wěi】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bān】布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全部实行【háng】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wěi】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zhāo】生“中介【jiè】”。

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关于院校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院校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xià】,则【zé】录【lù】取非第一院【yuàn】校志【zhì】愿【yuàn】考生【shēng】,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hòu】未【wèi】满额的专业。

4、对【duì】进档考【kǎo】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bàn】法【fǎ】,即根据考生专业【yè】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yōu】录取【qǔ】。

⑴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fèn】录取,仍不能【néng】满足【zú】的按其第三专业志【zhì】愿录【lù】取,以此【cǐ】类推,当考【kǎo】生所有专【zhuān】业志愿均不【bú】能满足【zú】且服从专业调剂,按从【cóng】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bìng】符【fú】合【hé】专业培【péi】养【yǎng】要求【qiú】的专业;

⑵考生【shēng】所有专【zhuān】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diào】剂但分数未达【dá】到调剂标【biāo】准、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zhuān】业培养【yǎng】要求【qiú】的考【kǎo】生,均【jun1】做退档处【chù】理;

⑶ ①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jìn】档【dàng】考生投档分数相同【tóng】时,按单科【kē】顺序及分【fèn】数从高到【dào】低排【pái】序,依【yī】次为数学、语文【wén】、外语、首选【xuǎn】科目、单科【kē】最【zuì】高成【chéng】绩的再选科【kē】目、单科【kē】次高成绩的再选【xuǎn】科目。②实行“3+3”模式高【gāo】考改革【g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jì】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pái】序,依【yī】次为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kē】次高【gāo】成【chéng】绩的【de】选考【kǎo】科【kē】目、单科第三【sān】高成【chéng】绩的【de】选考科【kē】目。 ③非高考改革的省【shěng】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kē】顺序【xù】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shǐ】类依次为【wéi】语文、外语、文综【zōng】合、数学,理工类依次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5、对于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shēng】,投档成绩【jì】相同的【de】,按照数学科目、语文科目【mù】、外【wài】语科目等顺【shùn】序【xù】进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xiān】录取。

6、享【xiǎng】受增加分数【shù】和降分投档照顾政【zhèng】策的考【kǎo】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区【qū】、市)的有关规【guī】定,在录【lù】取时以享受照顾的成【chéng】绩排序录【lù】取【qǔ】。

7、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看待无差别。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ILINKJ.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7777号

联系电话:0431-85071877

联 系 人:于思引

第十四条【tiáo】   本章程由【yóu】吉林科技职【zhí】业技术学院招生【shēng】办负责解【jiě】释。

第十五条  本章【zhāng】程未尽【jìn】事【shì】宜【yí】,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招生【shēng】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