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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0:21:28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根据《国务院关【guān】于深【shēn】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de】实施意【yì】见》(国发〔2014〕35号)有关【guān】精【jīng】神和陕西省教育【yù】厅【tīng】《关于【yú】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děng】职业教育【yù】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jiāo】生〔2015〕2号【hào】)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shì】工作的通【tōng】知【zhī】》的有【yǒu】关要求【qiú】,结合神木职业【yè】技术学院办【bàn】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二【èr】条  我校分类【lèi】考【kǎo】试招【zhāo】生工作【zuò】,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zhāo】生信息【xī】,落【luò】实“十【shí】公【gōng】开”工作要求,接【jiē】受学校【xiào】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xià】运行,保障分类【lèi】考【kǎo】试招【zhāo】生工作【zuò】公【gōng】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chēng】:神木职【zhí】业技术【shù】学【xué】院,国标代码:14650,在陕西招【zhāo】生代码:8152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sì】条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yuàn】(以下简称【chēng】”学【xué】校【xiào】”)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批【pī】准、教育部【bù】备【bèi】案的【de】一所全日制公办高 等职【zhí】业【yè】院校【xiào】,教学业务受省教育厅指导【dǎo】,于2010年开【kāi】始招生【shēng】办学。学校设管理工程系、机【jī】电【diàn】工【gōng】程系、化工—电力工程【chéng】系、矿业【yè】—建筑工程系、公共课教学部四【sì】系一部【bù】,现开设21个专业【yè】,已经形成以【yǐ】能源 化【huà】工类特色专业为主,财会、教【jiāo】育、护理【lǐ】专业为辅【fǔ】,文理科兼招【zhāo】,三年【nián】制【zhì】和五年【nián】制【zhì】并行的专业体【tǐ】系; 学校规划占地面积【jī】1028亩,总建筑面积约为32万平方米,馆藏图121.9万册;学校现有在校生6300余人。

第五【wǔ】条  办学地点【diǎn】:陕西省榆林【lín】市神木市滨河新区学苑路【lù】1号

学校网址:https://www.smzy.edu.cn

招生传真:0912-8513012

电子信箱:ylsmvtc@126.com

邮政编码:7193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校招生工作由招生【shēng】工作委员会【huì】总【zǒng】负责,主要职责是【shì】确定招生政【zhèng】策,决定【dìng】招【zhāo】生工作重【chóng】大事项,研究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及招生工作【zuò】的大事要事,监督【dū】与管理招生工作的全过程。招生工作【zuò】委员会【huì】下设办公室、测【cè】试考核工作组、督导检查工作【zuò】组、安全【quán】保【bǎo】卫工作组等工作【zuò】机【jī】构,办公室设在招【zhāo】就处,负责【zé】执行【háng】招【zhāo】生【shēng】工作【zuò】委员会【huì】的决策,组织实【shí】施具【jù】体招生【shēng】工作;测试考【kǎo】核工作组负责制【zhì】定2024年综合评价测【cè】试组【zǔ】考实施方案;负责2024年综合评价测试【shì】卷的命题、印制、封装、保密【mì】及试卷发放工【gōng】作;负责2024年综【zōng】合评【píng】价测试的组考、阅卷、成绩评【píng】定及试【shì】卷保存等工作,严把【bǎ】考试质量关【guān】,以提【tí】高生源质量【liàng】;负责综合评价测试结束后向招就处提供【gòng】所有参加考试考生【shēng】的成绩单【dān】;督导检查工作组负【fù】责【zé】对【duì】2024年招生从招生宣传、网【wǎng】上申请【qǐng】、志愿填报、测试考核【hé】、预【yù】录取【qǔ】与【yǔ】公示【shì】、注册确认到开学迎新报到全过程各项工作的督【dū】导与检查;负责【zé】对2024年招生工作所【suǒ】涉及各【gè】部门、招【zhāo】生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dū】导与检【jiǎn】查【chá】;安全保卫工【gōng】作组负【fù】责在【zài】2024年招【zhāo】生期间对考生网上申请、考试、预录取【qǔ】、注册确认【rèn】及开学报到等各时间节点【diǎn】校园的安【ān】全保卫及应急处置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0912-8513000

招生监督电话:0912-8513022

第四章   招生专业

第七条  招生专业

测绘工程技术【shù】、矿【kuàng】山机电与智能装备、环境【jìng】监【jiān】测技术、安【ān】全技术与管理、热能动力【lì】工程技术【shù】、机电一体化技【jì】术、智能控制技术、工【gōng】业【yè】自动化仪表技术、新【xīn】能源汽车技术、应用化【huà】工技【jì】术、煤化工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护理【lǐ】、药学、康复【fù】治疗【liáo】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学【xué】前教育、煤矿智能开采【cǎi】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信【xìn】息【xī】安全技术应【yīng】用、工业互联网应用【yòng】。

第八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评价方式及录取办法

第九条  招生对象

参【cān】加我【wǒ】校2024年分类【lèi】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chéng】2024年陕西省普【pǔ】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tǒng】考)报名或2024年陕【shǎn】西省普【pǔ】通【tōng】高校职业教育单独【dú】招【zhāo】生考试(“三校生【shēng】”单招)报名手续。

第十条  评价方式

我校将采取文化【huà】素质测试加职【zhí】业适【shì】应性或职业技能测【cè】试的评【píng】价【jià】方式对所有【yǒu】报考【kǎo】我校的考生进行【háng】综合【hé】评价测试。测试【shì】总分为580分,其中【zhōng】文化素质测试成绩【jì】占280分,职业【yè】适应性和【h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0分【fèn】。

A.文化素质测试

拟参加我校2024年综合评价测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sù】质测试成绩【jì】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zhì】评价结【jié】果【guǒ】,不再另行组织【zhī】测试;具【jù】体计分【fèn】办法为【wéi】:学【xué】业【yè】水【shuǐ】平【píng】考试【shì】7门课【kè】程占280分,其中【zhōng】A折【shé】算成绩为40分、B折算成绩为35分、C折算成绩为30分、D折算成绩为25分(根据9-21陕西【xī】省公布实施的《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培【péi】训暂行办【bàn】法》相关精神,具【jù】有高中学【xué】历【lì】的退役士兵报考我【wǒ】校分类考【kǎo】试,免文化素质测试,其【qí】文化素质【zhì】测试成【chéng】绩按满【mǎn】分【fèn】计算;其他无学业水平考【kǎo】试成绩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须参【cān】加我【wǒ】校文化素质测【cè】试,)。拟【nǐ】参加我校【xiào】2024年综合评价测试的“三【sān】校生【shēng】”,须参加我校文化【huà】素质测试【shì】,测试内【nèi】容为:语【yǔ】文、数学【xué】、英语,其中语文满分100分、数学满分100分【fèn】、英语满分80分,总分为【wéi】280分。

B.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按照省教育【yù】考试院统一安【ān】排【pái】,对普【pǔ】通高中毕业生和【hé】高【gāo】中同【tóng】等【děng】学力者,我校将【jiāng】依据专业类测试标准,进行面试与职业【yè】素养、动手能力等【děng】测试【shì】相结合的职【zhí】业适应性测试,测【cè】试总【zǒng】分为300分。对“三【sān】校生【shēng】”,我校将依据专业类测试标准,进行面试与操作【zuò】考试【shì】相【xiàng】结【jié】合,以【yǐ】操【cāo】作技能考试为【wéi】主【zhǔ】的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总分为300分。

第十一条  考生申请

所【suǒ】有【yǒu】拟参加我校【xiào】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的考【kǎo】生须于2024年3月【yuè】15日【rì】9∶00至3月18日17∶00,登录陕西【xī】省教育考【kǎo】试院【yuàn】门户【hù】网【wǎng】站(网址【zhǐ】: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kǎo】试信息网(网【wǎng】址:https://www.sneac.com),查看学校招生章程及招【zhāo】生计划,依据本人意【yì】愿向我校提【tí】出入学【xué】申请,按申请报名入口界面提示进行操作【zuò】。

符合高职院校免【miǎn】试招收条件【jiàn】的中【zhōng】职技能拔尖毕【bì】业生,若向【xiàng】我校提【tí】出入学申请【qǐng】,我【wǒ】校将对考【kǎo】生免试入学资格进行审查,相关工作【zuò】按照《关于做好陕西省【shěng】高【gāo】等职业院校免试【shì】招收中职技能拔【bá】尖毕业生【shēng】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执行【háng】。

第十二条  志愿填报及测试考核

专业志愿:成功申报我【wǒ】校的考【kǎo】生须于2024年3月16日8:00—3月20日17:30,登录我校综【zōng】合评价测试报名系统(https://smzypc.sxlzsoft.com),按【àn】照界面提示填报专【zhuān】业志愿(每位考生【shēng】最多【duō】可填报3个专业志【zhì】愿),预约考【kǎo】场并打【dǎ】印准考证。准【zhǔn】考证打印后,考生须按照准考证安排时【shí】间地【dì】点,携带【dài】本人二代【dài】身份证及准考证按时来【lái】我校参【cān】加综【zōng】合【hé】评价测试。考生若【ruò】因特殊原因不能打印准考证【zhèng】,可持本人二【èr】代【dài】身份【fèn】证来学校联系招就处打印,联系电【diàn】话:0912-8513000。

测试考核:我校将于9-21-22日,按照【zhào】考生所报考的专【zhuān】业大类,组织安排【pái】各类考生【shēng】进行相应的综合【hé】评【píng】价测试【shì】。

我校将于【yú】2024年4月【yuè】7日9:00前按照【zhào】本校分【fèn】类考试【shì】招生章程【chéng】中【zhōng】规定【dìng】的【de】办法,将【jiāng】所【suǒ】有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测试【shì】的考生的总成绩,形成所【suǒ】有申请本校并参加测试考生【shēng】的成绩库,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kǎo】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shěng】教育【yù】考试院。

第十三条  预录取

我校将严格按【àn】照成绩库【kù】中考生成【chéng】绩由高到【dào】低依次【cì】进行预录取,预录【lù】取【qǔ】考【kǎo】生信息形【xíng】成后,将于2024年4月7日17:00前,通过高职院【yuàn】校分类考【kǎo】试招生网上管【guǎn】理平台报送省教育【yù】考试院,同时将预录取考【kǎo】生名单(包括考生【shēng】姓名【míng】、预录【lù】取专【zhuān】业【yè】、毕业中【zhōng】学【xué】等基本信息)在我校招生网【wǎng】站(https://www.smzy.edu.cn)及【jí】招【zhāo】就处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háng】公【gōng】示。首次报送【sòng】的预录取考生经报到【dào】注册后,若招生计划仍【réng】有缺额【é】,我校将于4月13日【rì】9∶00至4月14日17∶00,在已上报【bào】成绩库的本【běn】校生【shēng】源中进行递补预录取(递补【bǔ】预【yù】录取的【de】考生为未到其他任何高职院校办理报到【dào】注册手【shǒu】续学生)。

第十四条  注册确认

我【wǒ】校将于4月12日17∶00前,安排预【yù】录取【qǔ】的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shēn】份证到【dào】我校报到注册。并于4月17日17∶00前安排递补预录取的【de】考生持本【běn】人二代【dài】居民【mín】身份【fèn】证【zhèng】到我校报到注册【cè】。

第十五条  正式录取备案

我校将于9-21至19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我校已报到注册新生办【bàn】理正式录【lù】取备【bèi】案【àn】手续。省教育【yù】考试院将在门户网站公示我校【xiào】正式录取新生。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dì】十七条【tiáo】  招收男女生比例【lì】:各专业【yè】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xiàn】。

第十八【bā】条  身【shēn】体健康状况【kuàng】要求【qiú】:考生身体健【jiàn】康现状必须【xū】符【fú】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jí】人联合会联合【hé】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gōng】作指导【dǎo】意见》及【jí】有关补充规定【dìng】的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一【yī】)我校【xiào】新生录取【qǔ】实行“学校负责、省招【zhāo】办监督”的【de】招生体制,招生录取严【yán】格【gé】遵守教育部和陕【shǎn】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有【yǒu】关【guān】政策和规定,坚【jiān】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tǐ】、美、劳【láo】全面考核,综合【hé】评价,择优录取。

(二)对报考【kǎo】同一专业、使用高中【zhōng】学业水【shuǐ】平考试【shì】成绩【jì】或文化素质测试【shì】成绩【jì】的考生,将分别排队录【lù】取。

(三)录取办法: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zūn】循志愿”的原则对【duì】所有【yǒu】考生依【yī】据所报【bào】考专业按成【chéng】绩从【cóng】高【gāo】到低录取(录取【qǔ】淘汰比例为【wéi】3%)。

在考生【shēng】所填专业志愿都【dōu】无【wú】法【fǎ】满足时【shí】,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jìn】行调剂录【lù】取;若不服【fú】从调剂者,作【zuò】退档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gǎi】委【wěi】、教育厅【tīng】、财政厅【tīng】的【de】收费规定,所有专业学费均为【wéi】6500元/人·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住【zhù】宿费:6人间(公共卫生【shēng】间,带空调【diào】)700元/人•年,6人间【jiān】(室内【nèi】卫生间)700元/人•年,6人【rén】间(公共卫生间)600元/人•年。

第八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yǐ】国【guó】家奖助学金【jīn】、国家【jiā】助学贷款、勤工助学【xué】、困【kùn】难补助、学【xué】费减【jiǎn】免等多种方【fāng】式【shì】并举的奖励【lì】资【zī】助体系。在新生入【rù】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奖: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学校奖学金【jīn】:特等奖学【xué】金4000元/年、一【yī】等奖学金2000元【yuán】/年【nián】、二等奖【jiǎng】学金1000元/年【nián】、三等奖【jiǎng】学金800元/年。

专业奖学金:

奖学金等级奖励对象金额备注
三等专业奖学金煤矿智能【néng】开【kāi】采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安全技术【shù】与管理、煤【méi】化工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wù】与【yǔ】管理、康复治疗技【jì】术、工【gōng】业自【zì】动化仪表技术、热【rè】能【néng】动力工程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9个专业的学生【shēng】3000元/年

大一年级新生享受三等专业奖学金;

大二大三年【nián】级按照本专业学【xué】年各【gè】门【mén】课程成绩【jì】累加总分排名前80%的学生按条件评选【xuǎn】一、二、三等专业奖学金。

二等专业奖学金4000元/年
一等专业奖学金5000元/年

贷【dài】: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dìng】程序【xù】在生【shēng】源地资助中心【xīn】申【shēn】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金【jīn】额每人每年不超【chāo】过16000元【yuán】。

助: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学生3800元/年【nián】,一【yī】般困【kùn】难学生2800元/年【nián】,退役【yì】士兵学生3300元/年。服兵【bīng】役学生【shēng】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měi】年【nián】最【zuì】高不超过16000元。

学校助学金:

助学金等级金额助学对象备注
三等助学金500元/学期大一、大二学生新生入学第一学期所有新生均享受三等助学金,其余学期按条件评选
二等助学金600元/学期
一等助学金750元/学期
特等助学金6500元/年中职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校生;奖励3年特等助学金
6500元/年中职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校生;奖励 2年特等助学金

绿【lǜ】色通道:家庭经济困【kùn】难的新生可通【tōng】过绿【lǜ】色【sè】通道先办理【lǐ】入学手【shǒu】续【xù】,待入学后根据实际情【qíng】况申请缓交或【huò】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fèi】和住宿费。

勤: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报酬约为300元/月。

第二十二条  新生优惠政策

非神木籍学生就读神木【mù】职业技【jì】术学院可以落神木【mù】职业技术学院集体户,就读期间可享【xiǎng】受【shòu】神木市现【xiàn】有全民免费医【yī】疗【liáo】等惠民政策;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bì】业生【shēng】可以【yǐ】参加神【shén】木市公益【yì】岗位考【kǎo】试;神木【mù】市委、市政府每年组织中、省、市【shì】驻神企业【yè】及各类市办企业举办神木职【zhí】业【yè】技术学院大型专场【chǎng】招聘会,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内容摘自:神政发〔2014〕25号文件)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sān】条【tiáo】  新【xīn】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shēn】体复查【chá】、新生资格审查【chá】。凡体检不符【fú】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或资格审查有【yǒu】舞【wǔ】弊行为【wéi】者【zhě】,学校将取消【xiāo】其入学资【zī】格。

第二【èr】十四条【tiáo】   我校不委【wěi】托任何第三方中介机构及个人进【jìn】行【háng】招生【shēng】。

第二【èr】十五条【tiáo】   本【běn】章程经我校招【zhāo】生工作委员会审定,上【shàng】报省教育厅审【shěn】核通过【guò】后公布。

第二十六条【tiáo】   本章程【chéng】未尽事宜以【yǐ】国家教【jiāo】育部【bù】及陕西【xī】省普通高校招生有【yǒu】关政策规定为准,我校【xiào】招生办公【gōng】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