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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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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为【wéi】贯【guàn】彻落实国务【wù】院考【kǎo】试招【zhāo】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校2024年综合【hé】评价考【kǎo】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háng】,维护学校和【hé】考生的合法权【quán】益,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wǒ】校【xiào】办学【xué】及【jí】招生工【gōng】作【zuò】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tiáo】  我校【xiào】综【zōng】合【hé】评价考试招生【shēng】工作,严格【gé】实施阳光工【gōng】程,全面公开招【zhāo】生信【xìn】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xué】校纪检部门和广大【dà】考生的【de】全程【chéng】监督,确【què】保综合【hé】评价【jià】考试招生工作在阳【yáng】光下运行,保【bǎo】障综【zōng】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fàn】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tiáo】  学【xué】校【xiào】全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xiào】,国标代码:14222 ,在陕招生代码【mǎ】: 814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de】一【yī】所全日制医学类普通【tōng】高等专科学校。目前,学校【xiào】开【kāi】设14个专业,形成【chéng】了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养【yǎng】老服务、药品技术【shù】与【yǔ】管理服务【wù】等3个专业【yè】集群,覆盖【gài】了【le】医、护【hù】、药【yào】、技等多个专业领域。校园【yuán】环境优【yōu】雅,学习氛围浓厚,被誉为“成长成才乐土,白衣天使摇篮”。

学校秉承【chéng】“志存高远【yuǎn】,自强不【bú】息”的校【xiào】训【xùn】、“以人【rén】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兴【xìng】校、人才强校”的办学【xué】理念,以立德【dé】树人【rén】为根【gēn】本任务,遵循高等专科教育的教育教学规律,医学生成【chéng】长【zhǎng】规律【lǜ】,职【zhí】业能力形成规律【lǜ】和“校院一【yī】体、医【yī】教融合【hé】”的办学机制,立【lì】足陕西【xī】,面向西北,辐射【shè】全国,为服务健【jiàn】康【kāng】产业的医学人才培养做出【chū】了积极的贡献。

学校【xiào】的医【yī】学实验实【shí】训中心有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基【jī】地【dì】)240余【yú】个,同时【shí】建有建筑面积2400平方【fāng】米的人体生【shēng】命科学馆和医学文化馆。各类实【shí】验设备【bèi】8000余台【tái】/套,标本2600余件,一【yī】次可容纳6000余人同时开【kāi】展实【shí】验实训。自【zì】有【yǒu】一【yī】所直属附属医院和两所校企合作的非【fēi】直【zhí】属附属医【yī】院,百余所教学医院和校外实习基地。深化了“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校院(企)合作【zuò】办学【xué】机制,形成了从课【kè】堂【táng】实验,临床见习,仿真实训【xùn】,到顶岗实【shí】习的完整的【de】实践教学【xué】体【tǐ】系。学校【xiào】直属附属医院——西安【ān】医专附【fù】属医院【yuàn】位于校园西侧,占【zhàn】地约300余【yú】亩,一期设【shè】置床位1200张,环境优雅,设备先进,是一【yī】所集医疗、教学【xué】、科研、预【yù】防、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为学校学【xué】生见习、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保【bǎo】障。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全程负责毕业生的就【jiù】业指导、就业【yè】安置、就【jiù】业跟踪等【děng】服务工作。学校通过拓【tuò】宽国内外【wài】就业市【shì】场、“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校园招聘会、以实【shí】习带动就业等【děng】方【fāng】式方法【fǎ】,有效地促进了【le】毕业生【shēng】的就业安置工作,历届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已累计为全国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企事业单位输送了三【sān】万【wàn】余名【míng】素质高、技术好、业务【wù】精【jīng】的医药卫生人才。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鄠邑区纬五路1号,邮编:710309

学校网址:http://www.xagdyz.com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huì】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jué】定招生工作重大事【shì】项,是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yóu】学【xué】校办公【gōng】室、招生办、教务处、宣传【chuán】部、学生处、财【cái】务【wù】处、总务【wù】处、保卫处、综【zōng】治办等部门和各学【xué】院组成。依【yī】次负责组织【zhī】协调、招生宣传、现【xiàn】场确认【rèn】、职业【yè】适应【yīng】性(技能)测试、文【wén】化素【sù】质测试、新生录取、报到注册、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七条【tiáo】  学校招生委员会【huì】办公【gōng】室设在校招生办,根据【jù】国家教育部、省教【jiāo】育厅、省教育【yù】考试院【yuàn】相关【guān】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shēng】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wěi】托【tuō】任何中介机【jī】构和个人私【sī】自从事【shì】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www.xagdyz.com/

招生咨【zī】询电话:029-81483333  81484908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zuì】终以主【zhǔ】管【guǎn】部门下【xià】达为准。

第五【wǔ】章    测试流程及【jí】考核【hé】办法

第九条  申请参加高职【zhí】综【zōng】合评【píng】价招【zhāo】生的【de】考生【shēng】必须已完成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xī】省普【pǔ】通高校职【zhí】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dān】招【zhāo】)报【bào】名【míng】手续。

第十条考生申请

9-21至【zhì】18日,登【dēng】录陕【shǎn】西省教【jiāo】育考【kǎo】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xī】省招【zhāo】生考试信息网(网址【zhǐ】:https://www.sneac.com),查看我校综合评价考【kǎo】试招生【shēng】章程、专【zhuān】业、计划【huá】,依据本人意愿向我【wǒ】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填报专【zhuān】业及确【què】认信息向【xiàng】我【wǒ】校提出入学申请【qǐng】的考【kǎo】生必须于2024年【nián】3 月15日【rì】至9-21登【dēng】录我校【xiào】综合评价考【kǎo】试招生【shēng】系统,确认报名信息,选报三个专业志愿,根据提示提交打印我校【xiào】《2024年综【zōng】合评【píng】价考【kǎo】试报名信息表【biǎo】》和《2024年【nián】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准【zhǔn】考证》。

第十二条  测试考核测【cè】试【shì】考核采取“文【wén】化素质+职业【yè】技能”的评价【jià】方式。其中【zhōng】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xià】简称“普高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xiào】生”须参加我校【xiào】组织的文化素【sù】质测试【shì】、职业【yè】技【jì】能测试和【hé】专业能力测试【shì】;具有【yǒu】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bīng】,须参加我【wǒ】校组织【zhī】的【de】职业适应【yīng】性测试。

普高生:

1、文化素【sù】质【zhì】测【cè】试:使【shǐ】用【yòng】高中【zhōng】学业【yè】水平【píng】考试成绩,参考综合【hé】评【píng】价结果,不【bú】再另行组织测试(考生的高【gāo】中学业水平考试【shì】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jià】结果由我校登【dēng】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获取【qǔ】)。其中A=45分,B=40分,C=35分,D=30分,满【mǎn】分【fèn】300分。无【wú】学业水平测【cè】试【shì】成绩【jì】的需参【cān】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考试时间同三校【xiào】生。

2、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考生可在【zài】以【yǐ】下三个时段【duàn】任选【xuǎn】一个时段申请【qǐng】参加我【wǒ】校组织【zhī】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2024年3月22日9:9-21:00

2024年3月23日9:9-21:00

2024年3月31日9:9-21:00

三校生:

此类【lèi】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de】文化素质测试、专业能【néng】力测试和【hé】技术技能测【cè】试。

文化【huà】素【sù】质测试【shì】考试【shì】科目为语文和政【zhèng】治【zhì】,采【cǎi】取笔试考试,由我校根据《中【zhōng】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统一命题,建【jiàn】立【lì】试题库【kù】,试题【tí】置保【bǎo】密室24小时监管。考核【hé】形式为综合试【shì】卷,总分300分,每科各【gè】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专业能力【lì】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xué】标准中的核【hé】心专【zhuān】业知识为基【jī】础依据,采取笔【bǐ】试考试,重点考【kǎo】察综合【hé】专业能力。总【zǒng】分【fèn】100分,考试【shì】时间【jiān】60分钟。

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fā】布的【de】中职专业【yè】教学【xué】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jù】,以操【cāo】作【zuò】考试和面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总分200分。

1、文化素【sù】质测试和【hé】专业【yè】能力测【cè】试【shì】同时进行,考生可在以下两个【gè】时段任选一个时段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de】测试【shì】:

2024年3月22日14:9-21:30

2024年3月31日9:9-21:00

2、技【jì】术技能【néng】测试:考生【shēng】可【kě】在以下三个时段任选一个【gè】时段申【shēn】请参加我校组织【zhī】的测试:

2024年3月22日9:9-21:00

2024年3月23日9:9-21:00

2024年3月31日9:9-21:00

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

根据2023年公布实施的《陕西省退役士兵【bīng】教育【yù】培训暂行办法【fǎ】》规【guī】定【dìng】,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yì】士兵,只【zhī】需参加职业【yè】适应性测试,免文化素质【zhì】测试【sh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àn】300分计算。职业适应性【xìng】测【cè】试时【shí】间【jiān】同普高生。

第十三条 预录取我【wǒ】校于2024年4月7日17:00之前,将【jiāng】首次预录取考生信息报【bào】送省【shěng】教育【yù】考【kǎo】试院,并在我校招【zhāo】生信息网上进【jìn】行公【gōng】示。如首次预【yù】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仍有缺【quē】额【é】计划【huá】,在【zài】4月13日9:00至14日【rì】17:00之间在已上报成绩库的【de】本校生源中报送递补预【yù】录取名单。

第十四条 报到注【zhù】册【cè】首次预录取【qǔ】的考生于9-21至4月12日17:00,持本人二代居民【mín】身份【fèn】证【zhèng】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cè】,逾期视【shì】为【wéi】自动放弃预录取资【zī】格。递补【bǔ】预录取的考生于4月17日17:00前【qián】到我校报到注册。

第十五条正式【shì】录取备案 我校于9-21至19日【rì】,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yǐ】报【bào】到注册的【de】新生办理正【zhèng】式录取【qǔ】备案手续,并签发录取【qǔ】通知书,完成考生正式录【lù】取工作【zuò】。省【shěng】教育【yù】考【kǎo】试院【yuàn】将在官方【fāng】网站上【shàng】公示我校正式【shì】录取新生名单,我【wǒ】校也将在招生网进行同步公示。

第十【shí】六条 通过综合评价考【kǎo】试招生录取的新生【shēng】,其招生性质【zhì】、在校培养、毕业【yè】文凭等,与【yǔ】参加【jiā】全国统【tǒng】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xiàng】同。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qī】条  综合评价考试招【zhāo】生【shēng】录【lù】取工作在陕【shǎn】西教育考【kǎo】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gōng】平、公【gōng】正”的原则,根【gēn】据普高【gāo】生学【xué】业水【shuǐ】平成绩和三校生【shēng】文【wén】化素质测试成绩的40%和职业适应性(技能【néng】)测试【shì】成绩【jì】的【de】60%,形成最终【zhōng】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淘【táo】汰率不低【dī】于3%。对预录取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xiān】,遵循志愿”的原【yuán】则确定录取专业,优先【xiān】满足第一专业【yè】志愿【yuàn】,总分相同时【shí】,按职业适应性【xìng】(技能)测试成绩优先次序确定录取【qǔ】专业。

第十八条 对【duì】考生身体健康状况【kuàng】的【de】要求,以《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guān】规定【dìng】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kǎo】体检结果或新生入校后【hòu】进行【háng】的体检和资【zī】格【gé】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可按照规定调整其录取的专业或取消入【rù】学资格【gé】。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十【shí】九条 我校严【yán】格按照陕西省发改【gǎi】委及教育厅【tīng】有关文件精神确【què】定【dìng】收【shōu】费标准。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zhǒng】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xì】。在新生入学【xué】报到时【shí】开通“绿色通道”,保证【zhèng】经济困难新【xīn】生顺【shùn】利入【rù】学。

第二十条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xué】金【jīn】:一【yī】般贫困【kùn】每生每年【nián】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全日制在校【xiào】退役士兵每生每【měi】年【nián】3300元。

国【guó】家【jiā】生源地助学贷款【kuǎn】: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yuán】地【dì】县区学生【shēng】资助管理部门申【shēn】请【qǐng】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dài】款,每生每年不超过【guò】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二十一条校内资助

校内奖学金:一【yī】等奖3000 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nián】;三等奖1500元/年。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xué】生社【shè】会实【shí】践【jiàn】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àn】规定计酬发放【fàng】。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新【xīn】生入【rù】学后,我【wǒ】校在三个月内按照【zhào】国【guó】家招生规【guī】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gé】复查,资【zī】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处【chù】理【lǐ】。

第【dì】二【èr】十三【sān】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shēng】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tōng】过【guò】后生【shēng】效。

第【dì】二十【shí】四【sì】条  本【běn】章程未【wèi】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xī】省普通高校招生【shēng】有关政策规【guī】定为准,西安医学高【gāo】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