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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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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24 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为【wéi】贯彻落实【shí】国【guó】务院考试招【zhāo】生【shēng】制度改革意见,确 保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jìn】行,  维护【hù】学校和【hé】考生的合 法权【quán】益,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yù】厅有关【guān】规定,  结【jié】合【hé】我院办

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tiáo】 我院招生工作,严【yán】格实施【shī】阳光工程,全面公开 招生信息【xī】,  接受【shòu】教育主管部门【mén】和广大考生的【de】全程监督,  保【bǎo】障【zhàng】

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国标【biāo】代码【mǎ】:  14031;在陕招生代码【mǎ】:   8147;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院始【shǐ】建于【yú】 1994 年,是一【yī】所经【jīng】陕西省人民【mín】政【zhèng】府【fǔ】批准、  国家教育部【bù】备案、国家计划内招【zhāo】生、颁发国家承认学【xué】历证【zhèng】书 的普通高等院校。学【xué】院拥有现代化【huà】的专业实训大楼、多媒体 教【jiāo】室【shì】、图书馆【guǎn】及完善【shàn】的生活设施,  为青年学子提供引以为傲

成长平台。

第五条 学院地址、网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办学地点: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农科路

学【xué】院网址【zhǐ】:  http://www.sntcc.cn

邮政编码:  713702

咨询电【diàn】话【huà】:  029—36398212、 36398022、 36398033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dì】六条 学【xué】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què】定招【zhāo】生政策,决定招生    工作重大【dà】事项, 是招【zhāo】生工作【zuò】的领【lǐng】导机构, 招【zhāo】生由院长牵头、 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招生【shēng】办   公室成员组成【chéng】。学【xué】院不【bú】委托任何【hé】中介机构【gòu】和个【gè】人私自从事招

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wěi】员会设在招【zhāo】生办公室,根据国家【jiā】教 育部、省【shěng】教育厅、省招【zhāo】办【bàn】相关规定,  组织落【luò】实并实施学院【yuàn】招【zhāo】

生委员会决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tiáo】  申请参加高职院校分类【lèi】考试的考生,  必须已完 成【chéng】 2024 年【nián】陕【shǎn】西【xī】省普通【tōng】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高生)报 名或陕西【xī】省普通【tōng】高【gāo】校职【zhí】业教育单独【dú】招【zhāo】生考【kǎo】试(以下简称“三

校生”)报名, 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条 符合条【tiáo】件的考生于 2024 年【nián】 3 月 15 日 9∶00

至 3 月 18 日 17∶00,登录【lù】陕【shǎn】西省教育考试院【yuàn】门户网站(网  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xìn】息网【wǎng】(网址【zhǐ】: https://www.sneac.com),认真阅读查看我院招生章程和

招生计划,依据本人意愿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dì】十一条  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rì】以前携带本人第  二【èr】代《居【jū】民身份【fèn】证》原件在我院公布的地【dì】点现场进【jìn】行信息【xī】和

专业确认,经我院确认核实后发放《准考证》。

第十二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的考【kǎo】试方式;无高中学业【yè】水【shuǐ】平【píng】测【cè】试【shì】成绩 的考生【shēng】和三校生采取“文【wén】化【huà】素质 +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的考试 方式【shì】;凡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分【fèn】类考试报考我院,免【miǎn】文【wén】

化素质测试,按满分计。

第【dì】十三条 我院定于 2023 年 3 月 20 至 28 日针对【duì】不【bú】同

类型入学申请者,开展相应科目考核及测试。

集中考试及测试具体时间安排:

文化【huà】素质测【cè】试时间:2023 年【nián】 3 月 20 日 14:30 至 16:30。

职业适应【yīng】性测试考试时间:2023 年【nián】 3 月 20 至【zhì】 28 日。

考试地点: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成绩换算标准:

1、普通【tōng】高中毕业 该类考生的成绩由高中【zhōng】学【xué】业水平【píng】考试    平均成绩 +职【zhí】业适应性测【cè】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总【zǒng】分【fèn】为【wéi】600 分【fèn】。 A、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jì】满【mǎn】分为 300 分。每科考试【shì】成绩换   算【suàn】标准【zhǔn】为:A 级 50 分、 B 级 45 分、C 级 40 分、 D 级 35 分。

高【gāo】中学业水平【píng】考试成绩 =学【xué】业水【shuǐ】平考试科【kē】目成绩之和。   B、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mǎn】分为 300 分,测【cè】试时【shí】间 50 分钟。职 业适应性测试采取【qǔ】分专业【yè】类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 的仪表礼仪、语言表达、专业知识能力、内容陈述等, 通过

现场问答对考生作出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评分。

2、无【wú】高中【zhōng】学【xué】业【yè】水平测试成【chéng】绩【jì】的【de】考生和三校生。该类考  生的成绩【jì】由文【wén】化素质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chéng】绩两部【bù】分组成 (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shì】成【chéng】绩【jì】的考生和三校生成绩【jì】 =文【wén】化【huà】素质 成绩【jì】 +职业【yè】适应【yīng】性测试成绩【jì】)总分为 600。文化素质测试为【wéi】  笔试, 满分为 300 分(实行 A、 B 卷),考试内容依据《中等 职业学校【xiào】公【gōng】共基础【chǔ】课课程【chéng】标准》制定。职业【yè】技能测试采取【qǔ】分 专业类面试的【de】方式进行。主要【yào】考察考生的【de】仪表【biǎo】礼仪、语言表 达、专业知识能【néng】力、内容陈述等【děng】,  通过现场问答对考【kǎo】生作出

的职业技能测试现场评分,满分为 300 分。

第十四条  2023 年 4 月 7 日【rì】 17∶00 前,按照我院分【fèn】  类考试招生章程中的规定【dìng】的办【bàn】法,  将申报我【wǒ】院考生文化素质【zhì】 测试成绩和职【zhí】业适应性(技能【néng】) 测试成绩【jì】折算成综合分, 形【xíng】 成【chéng】所有申【shēn】请我院并参加测试考生的【de】最【zuì】终成【chéng】绩库【kù】,  通过高职院 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sòng】省教【jiāo】育【yù】考【kǎo】试院,  并【bìng】在我院官方

网站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中学等信息。

第【dì】十五【wǔ】条 被我院预录取通过公示的考【kǎo】生【shēng】须于【yú】 2024 年 4 月 12 日  17∶00 前持本人第【dì】二代《居【jū】民身份【fèn】证》原件到

我院现【xiàn】场确认、注【zhù】册【cè】报到, 逾期视为自动放【fàng】弃我院【yuàn】录取资格【gé】。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shí】六条 学【xué】院严【yán】格【gé】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    关招生录【lù】取工作规定和政策,实施“阳光【guāng】工【gōng】程”,严格执【zhí】行   招【zhāo】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 ”原则, 坚【jiān】持德【dé】、智、体【tǐ】、美、 劳进行全面化考核。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gōng】作【zuò】实行【háng】“公平【píng】、

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招生专业均可服从调剂。

第十七条 凡被我院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我院官方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第十【shí】八条 学院根据【j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yì】见》的有关规定。对有【yǒu】身体健康特殊要【yào】求的【de】专业,  考生必 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àn】照要求填【tián】报专业。对【duì】于高考体检结果 或学院【yuàn】体检复查结果【guǒ】不符合上述【shù】规定或要求的考生【shēng】, 我院【yuàn】可 取【qǔ】消其被预录取【qǔ】或【huò】录取资格,  也可按【àn】照【zhào】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

或录取专业。

第【dì】十九条 学院以考生测试成绩分类型由高分到低分排  序【xù】的【de】办法进行依【yī】次【cì】录取。若录取最低【dī】分的考生【shēng】总分相同的【de】情  况下, 按【àn】照【zhào】考生职【zhí】业【yè】适应性测试的分数, 由【yóu】高到【dào】低依次【cì】录取,

满足考生第一志愿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

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困难补助、学费减【jiǎn】免等多种方【fāng】式【shì】并举的奖励资助体【tǐ】系帮助困    难学【xué】生解决实际困难【nán】。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 ”,

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 8000 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 5000 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 2800 元,特别困难每

生每年 3800 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 3300 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