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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0:35:17    发【fā】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gāo】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主【zhǔ】要包【bāo】含学校【xiào】概况、招生【shēng】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航职院2024年示范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zhì】度改【gǎi】革意见的基础上【shàng】,根【gēn】据陕西【xī】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shěng】普通高等职【zhí】业教育【yù】分类考试招生【shēng】的指导意【yì】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shěng】教育考试院、陕【shǎn】西省【shěng】招生委【wěi】员会办公室《关于做【zuò】好2024年陕西省高【gāo】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tōng】知》(陕试普【pǔ】招[2024]1号)精神,为确保我院【yuàn】2024年【nián】示范【fàn】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háng】,维护学院和【hé】考生【shēng】的合【hé】法权益【yì】,结合我【wǒ】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shí】际,制定本招【zhāo】生【shēng】章程。

第二条【tiáo】 我院示范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shí】施【shī】阳光工程,全面【miàn】公【gōng】开招【zhāo】生信息,接受学院【yuàn】纪检部门【mén】和广大考生的全程【chéng】监督【dū】,保障【zhàng】招生工作公【gōng】平公正、规【guī】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568,在陕招生代码:810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77年,位于历史【shǐ】文化名【míng】城【chéng】汉中市【shì】,是具有高等【děng】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tōng】高等职【zhí】业院校,隶【lì】属于陕【shǎn】西【xī】省教育厅和【hé】中国航【háng】空【kōng】工业集团【tuán】有限公司,面向全国统【tǒng】招招生。现有南北两个校区【qū】,全日制在校【xiào】生15000人,土地面积930余亩【mǔ】,教【jiāo】职工600人。校内建有1、2号实习实训【xùn】厂房【fáng】以及大批数控加工设备,拥有机电液【yè】气、传感器、焊接技【jì】术、机械创新、电子装配【pèi】、理【lǐ】实一【yī】体化【huà】等56个【gè】校【xiào】内实验实【shí】训室,建成高水平校内专业【yè】综合实【shí】训基【jī】地27个,凸显了“工厂建【jiàn】在校园里,课【kè】堂设在企业【yè】中,教学【xué】生产一体化【huà】,工作学习相结合”的办学模式。通过与【yǔ】航空企事业单位建立战略【luè】合作关系【xì】,签【qiān】署校企联合培养协议,已【yǐ】与全国200多家【jiā】企【qǐ】事【shì】业【yè】单位建立【lì】了人才供求关系,每【měi】年【nián】为毕业生举办校园大小型专场招聘会近200场,就业率连续18年均超过90%,就业质量稳步提高。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汉中市。

南【nán】郑【zhèng】校区【qū】:汉中市大河坎镇李家营【yíng】(经济开【kāi】发南区【qū】),邮编:723102

汉台校区【qū】:汉【hàn】中市兴汉新【xīn】区陈仓路(经济开发北区),邮编:723000

学校网址:http://www.sxhkx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liù】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chóng】大【dà】事项【xiàng】,是【shì】学院开展示范高【gāo】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jī】构【gòu】。由学院【yuàn】党委书记、院长为组【zǔ】长,主管招生就业、教学、纪检、信息化建【jiàn】设以及安【ān】保工作的副【fù】院【yuàn】长,党政办、招【zhāo】就部、教务处【chù】、学工部、宣传部、信【xìn】息中心、纪检监察处【chù】、计财部、安保部【bù】以及各二级学院的领导【dǎo】组成。招就部主要负责分【fèn】类招生专业计划编制【zhì】上报、组织宣【xuān】传动员考生院校申【shēn】请、填【tián】报名表、打印【yìn】准【zhǔn】考证、以及完成录取工作;教【jiāo】务【wù】处主【zhǔ】要负责考试命题、考务安【ān】排、考试【shì】组织【zhī】、阅卷登分等工作;学工【gōng】部主要负责招生考试期【qī】间考生的管理及组织工作【zuò】;宣传部【bù】负责学院信息对外【wài】发【fā】布;信息【xī】中【zhōng】心主要负责系统技术【shù】支持与网【wǎng】络维护等工【gōng】作;计【jì】财【cái】部主要负【fù】责学费、住宿等费用【yòng】收支工作【zuò】;安【ān】保部主要【yào】负责考场的安【ān】保及试题转运安全工作;党【dǎng】政【zhèng】办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jiē】的组织协【xié】调工作;纪检【jiǎn】监察【chá】处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监督检【jiǎn】查工作【zuò】。

第【dì】七条【tiáo】 学院招【zhāo】生委员【yuán】会办公室设在招就部【bù】,根据国【guó】家教育【yù】部、省教【jiāo】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shí】施【shī】学院招【zhāo】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gōng】作。

招生信息【xī】网:  http://www.sxhkxy.com/zs.asp

招【zhāo】生咨【zī】询电话:0916-2385535,2385536,2385537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我院示范高职院校综合【hé】评价招生【shēng】工作【zuò】通过高职教育【yù】分类考试招【zhāo】生网上管理平台和我院【yuàn】招【zhāo】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kǎo】核、预录【lù】取【qǔ】及报到【dào】注【zhù】册、正【zhèng】式录取备案等流程。

第【dì】十条 招【zhāo】生【shēng】对象:参加【jiā】我院【yuàn】示范高职院校综【zōng】合评【píng】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4年陕西省普通【tōng】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tǒng】考)报名和陕西省普通高校【xiào】职业教【jiāo】育单独【dú】招生考试【shì】(“三校【xiào】生”单独考试招【zhāo】生)报名手续。

第十一条 考生申请:

(一)院校申请

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7:00,考生根据我院招【zhāo】生【shēng】计划和【hé】招生章程【chéng】,登录陕西省教育【yù】考试院门【mén】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shēng】考试信息【xī】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依【yī】据【jù】本人意愿向【xiàng】我院(院【yuàn】校代号:8109)提出入学申请。

(二)填报专业、打印准考证

已申请我院的考生必须于2024年3月【yuè】15日11:30至22日8:00前登陆我院【yuàn】网站(http://www.sxhkxy.com)进入【rù】“陕西航【háng】空职业【yè】技术【shù】学【xué】院【yuàn】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平【píng】台”,按平台报名步【bù】骤【zhòu】,完【wán】成填【tián】写报名表(含承诺书)、选报【bào】专业志愿、打印《准考证》等事宜。我院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

第十二条 测试考核:

(一)文化素质测试

考试日期【qī】:9-21。考试时间:上午8:9-21:30,考【kǎo】试地点【diǎn】:学院南郑校区。

对申【shēn】请我院【yuàn】的【de】普通【tōng】高中的考生,免于【yú】文化素质【zhì】测试。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zhōng】学业水平考试【shì】成绩进行换算,赋分办法见【jiàn】本章程录【lù】取规则。对申【shēn】请我院的具有高中学历退役【yì】士兵,免【miǎn】文化素质测【cè】试。

对【duì】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三校生”及其【qí】他考【kǎo】生【shēng】,学院依据《中等职业【yè】学【xué】校公共基【jī】础课【kè】课程标准》对其进行【háng】文化素质测试【shì】。测试为【wéi】一张综合卷,内容【róng】为【wéi】语文、数学、英语基【jī】础知【zhī】识,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日期:9-21,考试时间:下午14:00开始【shǐ】。考试地点:学院南【nán】郑校【xiào】区。

对【duì】普通高中毕【bì】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lì】者,须参【cān】加职业适应性测【cè】试【shì】。职业适【shì】应性测试【shì】要【yào】甄别普通【tōng】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xué】力人员【yuán】职业性【xìng】向,引导考生合理选择专业,促进考生按照自【zì】身兴趣特长【zhǎng】健康成长

对【duì】“三校生”,须参加【jiā】职业技能测【cè】试,职业技能测【cè】试须包括专业能力测试【shì】和技术技能测试【shì】。专业能力【lì】测【cè】试以教育部【bù】发布的中职【zhí】专【zhuān】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yè】知识为【wéi】基本依据,采【cǎi】取笔试考试,重【chóng】点考察【chá】综【zōng】合专【zhuān】业能【néng】力,总分【fèn】为100分。技【jì】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zhōng】职专业教学标准中【zhōng】核【hé】心【xīn】技术技能为基本【běn】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yòng】技术等内容,总分为200分【fèn】。

职业适应性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300分。

我院综【zōng】合评【píng】价招生共有34个招生【shēng】专业,共【gòng】涉【shè】及【jí】12个专业大类【lèi】。每位考生可根据自【zì】己高考报【bào】名时确定的报考科类选择对应专业的专业类,具体见【jiàn】学院官网【wǎng】。

高速【sù】铁【tiě】路客运服务专业【yè】:男生身【shēn】高172cm 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yǐ】上,身体匀称,五官【guān】端正【zhèng】,身体健康,无传染病【bìng】。

第十三条 预录【lù】取:我院于2024年4月7日9:00之前通【tōng】过“高【gāo】职【zhí】教【jiāo】育分类考试招【zhāo】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招办报送所有申请本校并参【cān】加相应测试【shì】考生的【de】最终成绩库,2024年4月7日17:00前报送首次预录【lù】取考【kǎo】生【shēng】名单;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xìn】息的【de】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9:00至14日17:00。预录【lù】取考【kǎo】生名单在【zài】学院招生【shēng】信息网【wǎng】上将进【jìn】行【háng】公示。

第十四【sì】条 报到注册:我院首次预录取考生到校报到【dào】注【zhù】册时间【jiān】将在2024年4月12日【rì】17:00前完成;递补预【yù】录取考生报到注【zhù】册截止时间为【wéi】2024年4月17日17:00前【qián】完成。考生【shēng】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dì】二代《居民身份【fèn】证》,进【jìn】行现场确认【rèn】。逾期未报到【dào】注【zhù】册【cè】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zī】格。

第十五条【tiáo】 正【zhèng】式录取备【bèi】案:我【wǒ】院【yuàn】于9-21至19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zhù】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àn】手续。凡经正式备案【àn】的【de】考生,我院将及时【shí】寄发【fā】录取通知【zhī】书。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shí】六条【tiáo】 我院严格遵守教【jiāo】育【yù】部和省招办相关招生【shēng】录取【qǔ】工作政策和规定,对【duì】入学申请【qǐng】者依据计【jì】划数、按照“综【zōng】合评价总【zǒng】分”由高到低排序的【de】办法进行录取【qǔ】。

对所【suǒ】有【yǒu】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chéng】绩从高到【dào】低录取,所有考【kǎo】生均满足第一【yī】专业志愿。

第十七条【tiáo】“普高生【shēng】”综合评价总分=高中学业水平折算【suàn】成绩(300分【fèn】)+职业适应性成绩(300分【fèn】),总分【fèn】6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jì】赋分方法:学【xué】业【yè】水平【píng】考试包含【hán】思想政治【zhì】、物理、化学、生物、历【lì】史【shǐ】、地理6个【gè】科【kē】目,每科满分【fèn】均为50分。总分300分,每【měi】科分为A、B、C、D等级,依次赋予50分、45分、40分【fèn】、35分。

第十【shí】八条“三校生”或“高中同等学力人员”综合评价总分=文化【huà】素质【zhì】测试成绩(300分)+职业【yè】技能测试成绩【jì】(300分【fèn】),总分600分。

第十九条 总体淘汰率不低于参加我院测试考生人数的3%。

第二十条 学院【yuàn】开设专业对考生【shēng】身体健【jiàn】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děng】有关规定执【zhí】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yī】条 我院按照陕西【xī】省发改委、教育【yù】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zhǔn】。所有专业【yè】学【xué】费均【jun1】为6500元/学【xué】年·生,住宿费为【wéi】1200元/学【xué】年·生(带空调)。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xué】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jīn】、生源地助学贷【dài】款、勤工俭【jiǎn】学【xué】”等资【zī】助【zhù】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dào】时开【kāi】通【tōng】“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kùn】难的学【xué】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guó】家助学金:一般困难2800元/年【nián】、特【tè】别困【kùn】难【nán】3800元【yuán】/年,退役士兵3300元/年。

助学贷款:我院【yuàn】属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dì】助学贷款【kuǎn】的普【pǔ】通高校,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考生可向家庭所在县(区)的学【xué】生【shēng】资助管【guǎn】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dài】款”,每【měi】人每年【nián】可申【shēn】请不超过【guò】16000元的【de】助【zhù】学贷款。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二十四条 学校资助

学院奖学金:一【yī】等奖【jiǎng】800元【yuán】,二等【děng】奖【jiǎng】500元,三等奖300元,单项奖学金600元。

勤工俭学:学【xué】院【yuàn】为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勤工助【zhù】学【xué】岗位,并根据不同岗【gǎng】位和工【gōng】作表现发【fā】放相应的报酬。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tiáo】 新生【shēng】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bù】相【xiàng】关规定对其进行【háng】入学资格【gé】复查【chá】,复查不合格者【zhě】,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lǐ】。

第【dì】二十六条【tiáo】 本章程经我院招【zhāo】生委员会【huì】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和省【shěng】招办审【shěn】核【hé】通过后实施。

第【d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wèi】尽【jìn】事宜以国家教育部【bù】及陕西省普通高【gāo】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dìng】为准,陕西航空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zé】解【jiě】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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