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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2:38:03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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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lì】进行,维护【hù】学院和考生的【de】合法权益,体【tǐ】现公开、公平、公正原【yuán】则,根据《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和教育部关【guān】于【yú】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dì】二条 本章【zhāng】程适用【yòng】于陕西航空职业【yè】技术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tōng】高职招生【shēng】。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cì】:高职【zhí】(专科)     学    制:三年【nián】

学院地址:陕西省汉中市。

南郑【zhèng】校【xiào】区:汉中市【shì】大河坎镇李家营【yíng】(经【jīng】济开发南区),邮编【biān】:723102

汉台【tái】校区:汉中市兴汉新区陈【chén】仓路(经【jīng】济【jì】开发【fā】北区),邮编:723000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77年,位于【yú】陕西省汉中市,是具有高等【děng】学历【lì】教育【yù】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rì】制普【pǔ】通高等职业院校【xiào】,隶属陕西省【shěng】教育【yù】厅和中国航【háng】空工【gōng】业集团有限【xiàn】公司。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rén】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xiào】,教育【yù】部第三批【pī】现代学徒【tú】制试点单位【wèi】,全【quán】国首【shǒu】批【pī】1+X证书制度试点【diǎn】单位,省级示范性高【gāo】职【zhí】院校。学院占地面【miàn】积806亩【mǔ】,总资产3.72亿元,现有在校生1.5万人【rén】。学院【yuàn】建成国家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实【shí】训基【jī】地3个,国防科技【jì】工【gōng】业职【zhí】业教育【yù】实训基地1个,中央【yāng】财【cái】政支【zhī】持【chí】建设的实训基地2个。院【yuàn】内建有1、2号实习实训厂【chǎng】房,凸显了“工厂建【jiàn】在校园里,课堂【táng】设【shè】在企业【yè】中,教学生产一体化【huà】,工作学习相结合【hé】”的办学【xué】模式。新建、改【gǎi】建、扩建理实一体【tǐ】化实训室56个,建成高水【shuǐ】平校内专业综合实训基地27个,其中飞【fēi】行器数【shù】字化制造技术专【zhuān】业【yè】实训基地【dì】已建成省内示【shì】范【fàn】性专【zhuān】业【yè】实训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w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dìng】招生【shēng】政策【cè】,决定【dìng】招生工【gōng】作重大事项,是【shì】招生【shēng】工作的领导机【jī】构,由学院党委记、院【yuàn】长、主管招生、教【jiāo】学、纪检【jiǎn】、信息【xī】化建设以及安保【bǎo】工作的【de】副院级领导和学院招就部【bù】、教务处、党群部【bù】、党政办、规划部、人【rén】力部、学【xué】工部、纪审部等【děng】主要负责【zé】人【rén】组成。

第六条【tiáo】 招就【jiù】部【bù】主【zhǔ】要负责考生资格【gé】审查,招生计划【huá】编制上报、宣传及录取【qǔ】工作;教务【wù】处负【fù】责申报【bào】新【xīn】招生【shēng】专业以【yǐ】及开展考生入学【xué】资格复查工作;党群部负责学院信息【xī】对外宣【xuān】传发布;党政办主要负责【zé】各环节的组织协【xié】调工作;规划【huá】部主要负责【zé】统筹【chóu】学【xué】院专业布局以及总体规模等【děng】工作;人力部主要负责对新申报专【zhuān】业的【de】教育教学运行的师资配置;

第七条 学工部主要负责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工作;纪检监察处主要负责招生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dì】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由教育【yù】部批准,拟安排【pái】招生专业34个。分【fèn】省分专【zhuān】业招生人数将以各省【shěng】(市区【qū】)省级招考部门社【shè】会公【gōng】布的信息为准【zhǔn】。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九条 选【xuǎn】拔新生按【àn】照“学校【xiào】负【fù】责【zé】、招办【bàn】监督【dū】”的录【lù】取体制,严【yán】格【gé】遵【zūn】守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tǐ】、美全面【miàn】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所有【yǒu】专【zhuān】业在录【lù】取时无相关科目【mù】成绩或加试要求【qiú】,对符合生源【yuán】省(市)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shēng】的【de】处理按照【zhào】各省(市)相关录取政【zhèng】策执【zhí】行。

第十一条 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de】省市考生,按照“志【zhì】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yī】志愿【yuàn】考生【shēng】,若第一志【zhì】愿【yuàn】考生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lèi】推。

第十二条 对所有进【jìn】档【dàng】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àn】成绩从高到低【dī】录取;所填专【zhuān】业志【zhì】愿都无法满足时,若【ruò】服【fú】从专业【yè】调剂的考【kǎo】生,则进【jìn】行调剂录取,调剂专业【yè】在【zài】考生报考的相关【guān】专【zhuān】业或有【yǒu】意愿的专业中进行;不服从调剂的【de】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考生身体健康【kāng】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招【zhāo】生【shēng】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yì】见【jiàn】》为准【zhǔn】。新生入学后学【xué】院将组织报到新生进行身体健【jiàn】康【kāng】状况复【fù】查。

第【dì】十四条 所有被录【lù】取考生【shēng】进校后学习的外语【yǔ】语种为英语,所有招生专业对【duì】男、女性别【bié】不限、比例不限。

第六章 学费与奖、助、贷助学体系

第十五条 学校按【àn】照陕西【xī】省发改委、教育厅【tīng】有关文【wén】件【jiàn】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zhù】学金【jīn】:一般贫困每生每年2800元【yuán】,特别【bié】困难每【měi】生【shēng】每年3800元【yuán】,退役士兵每生【shēng】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yuán】地助学【xué】贷款:家庭经济因【yīn】难学【xué】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xué】生资助【zhù】管【guǎn】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shēng】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yuán】。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十七条 学校资助政策

学院【yuàn】奖学金:一【yī】等奖每生每年8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500元【yuán】,三等奖每生【shēng】每【měi】年300元,单项奖学【xué】金【jīn】每生每【měi】年400元。

第十【shí】八条 绿色通道:在【zài】新生入学报【bào】到时学院开通“绿色通【tōng】道”,保证家【jiā】庭经济【jì】困难学生【shēng】的顺利入【rù】学【xué】。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毕业证书的【de】校名为【wéi】“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xué】院【yuàn】”。证书【shū】种类:颁发【fā】由教育【yù】部监制并【bìng】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zhuān】科毕业证书【shū】。国家承【chéng】认【rèn】学历,毕业证书可登陆教【jiāo】育部“中国高等教【jiāo】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查询【xún】。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xué】后【hòu】,学【xué】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chá】。复查合格【gé】者【zhě】予【yǔ】以电子注【zhù】册,取【qǔ】得学【xué】籍【jí】。复查不合格者,按照【zhào】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sxhkxy.com

招生电话【huà】:0916-2385535、2385536、2385537

南郑校区【qū】:陕【shǎn】西省汉中【zhōng】市大河坎镇【zhèn】李家【jiā】营(经济【jì】开发南区),邮编:723102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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