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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2:39:58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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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院2024年招生工作,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职业教育法【fǎ】》、《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暂行【háng】条例》和教育【yù】部有关规定,结【jié】合我院办【bàn】学【xué】及招生工作的【de】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严格实施阳光工【gōng】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全程接受【shòu】学院纪检部门、广大【dà】考生、家长及【jí】社会【huì】各【gè】界的【de】全程监督,坚【jiān】持招【zhāo】生工作【zuò】公平公正、公开透【tòu】明的原则,保障【zhàng】招生工作规范有序【xù】地开【kāi】展【zhǎn】。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向阳19号

邮政编码:710500

陕【shǎn】西电子【zǐ】信【xìn】息职业【yè】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bèi】案,以电子【zǐ】信息和数【shù】字【zì】媒体为特色的全日制民办【bàn】普通高【gāo】等学校。

第四条 学【xué】院下设信息【xī】工程系、机电【diàn】工程【chéng】系、经济管理系、文【wén】化教【jiāo】育系和基础部、五年一【yī】贯制大【dà】专部、继续教【jiāo】育部、对外交流合作部。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dì】五条 学院【yuàn】成立招【zhāo】生委员【yuán】会,全【quán】面领【lǐng】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方案,讨【tǎo】论解决招【zhāo】生工作重【chóng】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zuò】顺利进行。

第六【liù】条 招生【shēng】委员会【huì】下设【shè】招生办公室,负责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biān】制招生计划、组织【zhī】招生宣传和【hé】录【lù】取工作【zuò】处理招生【shēng】的日【rì】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qī】条【tiáo】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dìng】的年度招生规模【mó】内,根据学院【yuàn】发展【zhǎn】规划,综【zōng】合考虑社会需【xū】求和毕业生就业等【děng】情况【kuàng】制定【dìng】分专业、分【fèn】类型招生计划,报【bào】省教育厅【tīng】审核备案后,由各省招办【bàn】向社会公【gōng】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bā】条 学院招生录取【qǔ】工作在省招办的【de】统一【yī】领导下进行【háng】。招【zhāo】生录取严格遵守【shǒu】教育部【bù】、各省(市、自治区)招【zhāo】生办公室【shì】的有关政策和【hé】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quán】面发展、综合考【kǎo】核【hé】评价、择优录【lù】取【qǔ】的原则。

第九条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xià】,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一【yī】志愿考【kǎo】生,以此类推。在【zài】考生所报专业未被录取的情况下【xià】,对服从专业【yè】调【diào】剂者【zhě】,可调到【dào】未录满【mǎn】的且与志愿相近的专【zhuān】业【yè】或其它专业录取。

第十条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省招办投【tóu】档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shí】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zì】治区,根据生源省【shěng】份招生主管【guǎn】部门投【tóu】档【dàng】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实行网上远程录取【qǔ】的方法【fǎ】,所有进【jìn】档符合录取条【tiáo】件的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由【yóu】高分到低【dī】分依次录【lù】取【qǔ】,录【lù】取专业优【yōu】先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如出现所【suǒ】填【tián】报【bào】志【zhì】愿专【zhuān】业均满额【é】,则根据考生是否服【fú】从调剂、考生成绩高【gāo】低及【jí】考生体【tǐ】检【jiǎn】情况录取到相近【jìn】有缺额计划的专业。

第十二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shēn】体状况的要求执行【háng】教育部、卫生部、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会【huì】制【zhì】定下【xià】发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

第十四条 考生符合【hé】所在省、市自治【zhì】区照顾【gù】条件加分或【huò】减分投档【dàng】的【de】,我院均予以认可,并在【zài】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语种不限制,但进校后只安排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不再进行任何加试。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我【wǒ】院严格按照抄送陕西【xī】省教育厅陕西【xī】省价格主管部门【mén】的收费标【biāo】准【zhǔn】执行【háng】。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八【bā】条 学校建立了【le】以国家奖助【zhù】学金、国【guó】家助学贷款【kuǎn】、勤工助学、困【kùn】难补【bǔ】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1)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guó】家助学【xué】金【jīn】:一【yī】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bié】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měi】年3300元【yuán】。

国【guó】家生源地助学贷【dài】款: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kě】在生源【yuán】地县区学【xué】生【shēng】资助管理部门【mén】申【shēn】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shēng】每年不超【chāo】过16000元的助学贷款。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学校资助

校级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

校级二等奖学金:800元/年

校级三等奖学金:500元/年

勤【qín】工助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tí】供【gòng】勤工【gōng】俭学岗位,并发放报【bào】酬300元-450元/月。

绿色通【tōng】道【dào】:家庭经济困【kùn】难新生无法交清学【xué】费的同学,可先入校【xiào】报到,学费可予以缓【huǎn】缴。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被录取新生须按录取通【tōng】知书规定【dìng】的报【bào】到【dào】时间来【lái】校报到注册。因特【tè】殊原因不能【néng】按时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shēng】办请假,经同【tóng】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将按【àn】自动放【fàng】弃入【rù】学资格处理【lǐ】。

第二十条【tiáo】 若本章程【chéng】的规【guī】定与国家和生源【yuán】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de】规【guī】定【dìng】不【bú】一致,以国家和生源所【suǒ】在省(自【zì】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běn】章程【chéng】由陕西电子信息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yuàn】招生办公室负责解【jiě】释。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9-82619336

传【chuán】   真 :029-84674009

网   址:www.sxit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