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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绵阳飞行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1:59:30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绵阳飞行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绵阳飞行职业学院单招【zhāo】章程,主要包【bāo】含【hán】学校概况【kuàng】、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绵阳飞行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jù】《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guó】教育【yù】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贯【guàn】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绵阳飞行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730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绵阳飞行职业学院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dì】五条 办学【xué】地点:四川省绵阳【yáng】市北川羌族自治【zhì】县龙翔大道16号。

第六【liù】条 学校【xiào】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gōng】平【píng】、公正、公开原【yuán】则,健全自我【wǒ】约【yuē】束、社会监督机【jī】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zhāo】生“阳光【guāng】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zǔ】,负责全面贯彻【chè】落实四川省【shěng】招考【kǎo】委、四川省教育厅【tīng】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cè】、办法【fǎ】及【jí】要求,研究制【zhì】定【dìng】学校高职单招【zhāo】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gōng】作的决定【dìng】。

第【dì】八【bā】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jiǎn】监察部门负责【zé】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xiǎo】组,全【quán】程监【jiān】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jiǔ】条【tiáo】 学校的高职【zhí】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hé】中职类,招生专【zhuān】业【yè】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yuàn】公布为准。

第十条 报考直升机【jī】驾驶技术专业、定翼机【jī】驾【jià】驶技术专业考生还须符合《民用航【háng】空【kōng】招收飞【fēi】行【háng】学生【shēng】体检鉴定规范》中的相【xiàng】关标准【zhǔn】。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yī】条 高【gāo】职单招录【lù】取工作在四川省【shěng】教育考试院统【tǒng】一组织下【xià】进【jìn】行,执行“学校负责、招【zhāo】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cè】,依据加分以后形成【chéng】的【de】投档【dàng】成绩进行录【lù】取。

第十三条【tiáo】  对【duì】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xiān】的原则,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进行【háng】录取【qǔ】,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jí】差。投档【dàng】成绩相【xiàng】同时【shí】,按四【sì】川【chuān】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pái】序规【guī】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录【lù】取【qǔ】专业时【shí】,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fǎ】满足时,对服【fú】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jì】到未录【lù】满专业;对【duì】不【bú】服从专业调剂【jì】者,作退档【dàng】处理。

第十五【w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zhí】行《普【pǔ】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shí】六【liù】条 自愿【yuàn】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12日12:00前【qián】向我院招【zhāo】生处(行政楼106办公【gōng】室)递交自愿退档申【shēn】请表,逾期不【bú】再【zài】办理退档【dàng】。

第十七【qī】条 按照《四【sì】川省高等【děng】教育招生考试【shì】委员会 四川省教【jiāo】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nián】高【gāo】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shī】办法>的通知》(川招考【kǎo】委〔2023〕67号)文件规【guī】定,我校2024年高【gāo】职单招招【zhāo】收保送及免试生【shēng】,且【qiě】申请【qǐng】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zhāo】生【shēng】专业及【jí】专业【yè】类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xiǔ】费标准严【yán】格按【àn】照省发展【zhǎn】改【gǎi】革委、教育厅、财政厅【tīng】、省市【shì】场监管【guǎn】局有关政策执行【háng】。服务性收费和代【dài】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zé】收【shōu】取。

第【dì】十九【jiǔ】条 学生【shēng】的国【guó】家教【jiāo】育资助项目和资助【zh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yù】部、财政部、省教育【yù】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guān】政策执行【háng】。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chí】录【lù】取【qǔ】通知书,按我校【xiào】有关要【yào】求【qiú】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lǐ】入学手续。未经请假【jiǎ】或请假逾期者,除【chú】因不可抗【kàng】力等【děng】正【zhèng】当事由外,视为自【zì】愿放【fàng】弃入学资格。新生入【rù】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bú】合格的新生【shēng】,将按照【zhào】有关招生规定进行【háng】处理,直至取【qǔ】消【xiāo】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龙翔大道16号

邮政编码:622750

招生咨询电话:0816-4553333

学校网址【zhǐ】:https://www.topflying.com.cn/

第二十【shí】二条  本【běn】章程由绵阳飞行【háng】职业学院【yuàn】招生处负责解【jiě】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