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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1:47:36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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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工作顺利【lì】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de】合【hé】法权益,体【tǐ】现公【gōng】开、公【gōng】平、公正【zhèng】原则,根据《国务【wù】院关于深化考试招【zhāo】生制【zhì】度改革的实施意见【jiàn】》(国发【fā】【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zhāo】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及教育部【bù】关于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de】有关文件精【jīng】神,结合【hé】我校实【shí】际情况,制定【dìng】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颁发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

第六条 办学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56号(宝福路校区)。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蟠龙新区北社街1号(蟠龙校区)。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新福路5号(新福路校区)。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大道千河桥西(千河校区)。

第七条【tiáo】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shì】经陕西【xī】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chéng】立的全日【rì】制公【gōng】办普通高【gāo】等职业院校【xiào】。学校占地1100余【yú】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各类在校生11000余名【míng】。开设38个【gè】普【pǔ】通高职招生专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4年我校【xiào】分省分专业招【zhāo】生【shēng】计划以生源【yuán】省【shěng】招【zhāo】考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委员【yuán】会负责【zé】确定招生【shēng】政策,决定招生工作【zuò】重大事【shì】项,是招生【shēng】工作的领导【dǎo】机构,设有纪检组,测试【shì】组,宣传报到组,咨询录【lù】取组,保障【zhàng】组等【děng】五个工作组。学【xué】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gōng】室设在招生就业处【chù】,根据国家教育部【bù】、省教育【yù】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shí】施【shī】学校招生【shēng】委员【yuán】会有关【guān】决定。

第【dì】十条 按教【jiāo】育部【bù】要【yào】求并执【zhí】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十【shí】严【yán】禁”“十公开【kāi】”“六不准”“三十个【gè】不得”规定,实【shí】施【shī】“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hé】评价【jià】,公平、公正、择优录【lù】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我校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shí】四条 身体健康【kāng】要求:按教育部【bù】、卫生部、中国残【cán】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关补【bǔ】充规【guī】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生源省级招办规定的比例【lì】调【diào】阅【yuè】考【kǎo】生档案【àn】,调档比例【lì】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六条 按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yuán】不足的【de】情况下,再按此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yuàn】考【kǎo】生,满额为止;对投档【dàng】成绩相同的考生【shēng】,如生源计划允许【xǔ】则全部【bù】录【lù】取,如生【shēng】源【yuán】计【jì】划不允许可按语文【wén】数学【xué】总【zǒng】成绩排序录取;对进档考生【shēng】实【shí】施德【dé】智体全面考核,按照【zhào】“分数优先,遵循志【zhì】愿”的原则录【lù】取【qǔ】,从高分【fèn】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填报志愿,依次确【què】定录取【qǔ】专业【yè】,考生填【tián】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wú】法满足时,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学校将根据各【gè】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zhuān】业【yè】调剂;如果考生不服【fú】从专业调剂的作【zuò】退档处【chù】理【lǐ】。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

学校【xiào】建立了以国家奖助【zhù】学金、国家助【zhù】学【xué】贷款、勤工助【zhù】学、困【kùn】难补【bǔ】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bìng】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guó】家助学【xué】金:一【yī】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shēng】每年3800元【yuán】,退役士兵【bīng】每生【shēng】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在生源【yuán】地县区【qū】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bàn】理国家生源【yuán】地助【zhù】学贷款,每生每年【nián】不超【chāo】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学校【xiào】奖学金【jīn】:一等奖【jiǎng】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yuán】。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shēng】社会【huì】实践能力,组织【zhī】开展勤工助【zhù】学活【huó】动,按规【guī】定计酬发放。

第六章 咨询方式

第十九条 联系部门: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diàn】话:0917-3328888/3633886/3633887/3633889/3633929

传【chuán】真:0917-3633886 网址:www.sxjdzy.cn

邮编:721001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被录取的新【xīn】生【shēng】,须按录取通【tōng】知书规【guī】定的报到时【shí】间【jiān】来我校【xiào】报【bào】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所在二级学【xué】院学工【gōng】办提出【chū】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zhě】,按自【zì】动放弃入【rù】学【xué】资格处理【lǐ】。

第【dì】二十一条 新【xīn】生入学后,学校在【zài】三个月内【nèi】按照国【guó】家招生规定对其进【jìn】行【háng】入学资格【gé】复查,资格审查不合【hé】格者,按照教育部【bù】有【yǒu】关规定处理。

第【dì】二十二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hé】中介机构或个【gè】人进行招生录取【qǔ】工作,不【bú】收【shōu】取国家【jiā】规定之外的【de】任何费【fèi】用。对【duì】以我校名【míng】义进行非法招生宣【xuān】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huò】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zhuī】究其责任的权【quán】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chéng】经我校招【zhāo】生【shēng】委员【yuán】会【huì】制【zhì】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hé】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sì】条 本章程未【wèi】尽事宜或与【yǔ】生源【yuán】地招生政策规【guī】定不一致时,以国家【jiā】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qū】)生【shēng】源地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shǎn】西机电【diàn】职业技术学院负责【zé】解【jiě】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