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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13:4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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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国标代码:12556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校地址:昆明市空港【gǎng】经济区大【dà】板桥金盾苑1号,邮【yóu】政【zhèng】编【biān】码【mǎ】:650211

第八条  云南【nán】司【sī】法警【jǐng】官职业学院是一所【suǒ】经【jīng】云【yún】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bèi】案的政法类全【quán】日【rì】制【zhì】人民警察高等职业院校,办学【xué】层次【cì】为高【gāo】职大专。主要为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等司【sī】法行政机【jī】关以及【jí】法院【yuàn】、检察院【yuàn】、公安机关及其监所管理部门培养输送【sòng】具备较【jiào】高法律素养【yǎng】和【hé】警务技【jì】能【néng】的适应执法、管理需【xū】要的【de】人【rén】民【mín】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同时也为其他社【shè】会【huì】用人【rén】单位培养合格的应【yīng】用型法治【zhì】专门人才。目前【qián】,学院开设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罪犯【fàn】心【xīn】理测量与矫正技【jì】术、刑【xíng】事【shì】侦查技术【shù】、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安全6个司法行政警察【chá】专【zhuān】业以及安全保卫管【guǎn】理、法律事务、社区矫正、司法警务、法律文秘【mì】等5个普通专业。

第九条  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云南考生。

(二)普通专业【yè】:参加2024年普【pǔ】通高等【děng】学【xué】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de】云南、四川重庆贵州广西5省(区、市)的考生;参加2024年三校生高考的云南考生(仅限体育类、教育类、经济管理类的考生)

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国【guó】家【jiā】经济社会发展需【xū】要,结合学院人【rén】才培养、办学条【tiáo】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shěng】(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xué】情【qíng】况、区域协调发展【zhǎn】及国家重点支【zhī】持政策【cè】、历【lì】年【nián】计【jì】划因素,综合确定分【fèn】省【shěng】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mén】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司法【fǎ】行政【zhèng】警【jǐng】察专业女生比例不【bú】超过【guò】该类【lèi】专业招生【shēng】总数的15%。普通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报考学院【yuàn】司法行政警察专【zhuān】业的考生【shēng】,均须参加【jiā】学院组织的政【zhèng】治考【kǎo】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结论有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要求:

(一【yī】)普通专业:按照教育【yù】部【bù】、卫生部【bù】、中国残【cán】疾人联合会颁【bān】布【bù】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wèi】生部【bù】办公厅关于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xiāo】乙肝【gān】项目【m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tīng】﹝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实【shí】行统一的【de】警务化管理,未【wèi】来就业岗位【wèi】对身体条件有【yǒu】相应要求,男【nán】生身高低于165厘米、女生【shēng】身【shēn】高低【dī】于156厘【lí】米、身体有残疾的考生建议慎【shèn】重报考。

(二)司法【fǎ】行政警【jǐng】察专业:考生【shēng】需符合《司法警官【guān】院校【xiào】招【zhāo】生办法》规定的政治、身体和【hé】体【tǐ】能条件,未婚。考生应年【nián】满15周【zhōu】岁、不超过22周岁(9-21-9-21期间【jiān】出生)。

1、政治条件【jiàn】:遵守【shǒu】宪法和法律,品行端【duān】正,组织纪律【lǜ】性强,符合从事司【sī】法行政机【jī】关人民警察工【gōng】作对思想政治品德【dé】方【fāng】面的要求,政【zhèng】治考察合格。政治考察的【de】具体项【xiàng】目【mù】和标【biāo】准,参照司法行政【zhèng】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2、身体条件

报【bào】考学院司法行政【zhèng】警察类专【zhuān】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bù】等部门规定【dìng】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考生身体条【tiáo】件外,还必须符【fú】合以下条【tiáo】件【jiàn】:

(1)无肢体功能障碍,心理健康。

(2)男性身【shēn】高不低于168厘米【mǐ】,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lí】米。男性【xìng】体【tǐ】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fāng】米)在17.9-21.3之【zhī】间,女【nǚ】性体重指数在17.9-21.7之间。

(3)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7,无色盲。

(4)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5)嗅觉正常。

(6)血【xuè】压【yā】正【zhèng】常:收缩压小于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小于90毫米【mǐ】汞柱。

(7)无【wú】影响面【miàn】容且【qiě】难以治愈的【de】皮【pí】肤病(如白癜【diàn】风、银屑【xiè】病、血管瘤【liú】、斑痣【zhì】等),外观【guān】无明显疾病【bìng】特征(如五【wǔ】官畸形、不能自行【háng】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文身。

(8)无《公务员录用【yòng】体检通【tōng】用标准(试行)》(人社【shè】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yòng】体检特殊标【biāo】准(试【shì】行)》(人社【shè】部发〔2010〕82号)中规定的各【gè】种疾病。

3、体能条件

报考学院司法行政警察专业【yè】的【de】考生【shēng】,必须参加【jiā】体能测试并合格,体能测【cè】试项目【mù】与合格标准见下表【biǎo】。

项目名称受测次数合格标准
男性女性
50米跑1≦9秒2≦10秒4
立定跳远3≧2.05米≧1.5米
1000米跑(男)1≦4分35秒≦4分36秒
800米跑(女)
俯卧撑(男)1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仰卧起坐(女)

以上4个【gè】项目须全【quán】部进行测试,其中有3个【gè】及【jí】以上达标【biāo】的,体能测试【shì】结论为合【hé】格。

考生【shēng】体能测试前需自行评估身体状况【kuàng】,若【ruò】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zì】身【shēn】原【yuán】因,导【dǎo】致体能测试中出现受伤、致病【bìng】、死亡等一切后果,由【yóu】考生本人承担【dān】。

4、面试合格

报考学院司法行政警察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面试并合格。

第十四条   招生组织机构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经云南省物价局核准,学院学生每学年收取学费5000元。

第十六条   招生程序与办法

(一)凡【fán】符合【hé】学院报【bào】考条件的考生,均可【kě】在【zài】当地招生部【bù】门公布的招生批次志愿栏内填报【bào】学院志愿和【hé】专业代【dài】码。在云南省【shěng】内,学【xué】院司法行政警察【chá】专业在提【tí】前专科批录取,普通【tōng】专【zhuān】业在高职专科批录取。

(二)填报了学【xué】院司法行政警察专业的云南考生,将根【gēn】据【jù】云南省【shěng】招生【shēng】考试院划定的分数线通知参加政治考察【chá】、面试、体检【jiǎn】和【hé】体【tǐ】能测试。填报普通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政治考察、面【miàn】试、体检和体能测【cè】试。政治考察、面【miàn】试、体检和【hé】体能测【cè】试具【jù】体【tǐ】办法【fǎ】如下:

1、报考【kǎo】学【xué】院司法行【háng】政【zhèng】警察【chá】专业【yè】的考生【shēng】须在面试前,到学【xué】院网站(https://www.yncpu.net)下载《云【yún】南司法警官【guān】职业学院招生政治【zhì】考察表》,如实填写【xiě】相关内容【róng】,并按表格要求到相【xiàng】关单位或【huò】部门进行审核、盖章【zhāng】,面试时将此表交给学院面试工作【zuò】人员。

2、政治考察、面试【shì】、体检、体能测试【shì】的时间预定为2024年8月,地点设在昆明,具体【tǐ】时【shí】间【jiān】和地点【diǎn】请【qǐng】留意当地招办和学院官网通知。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zhāo】办监督”的【de】录取体制,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zūn】守【shǒu】国家有【yǒu】关政策和规【guī】定,以考【kǎo】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zhèng】、公开【kāi】的原【yuán】则,择优录取。

(一)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录取规则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gé】,学院将根【gēn】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性别比例要【yào】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zhì】愿”的原则进行录【lù】取。对于成绩【jì】达不到所填报【bào】专【zhuān】业【yè】志【zhì】愿但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考生,在充分尊【zūn】重【chóng】考生【shēng】专业【yè】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yuán】不足【zú】的专【zhuān】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bào】专业志【zhì】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jì】的考【kǎo】生【shēng】,作退【tuì】档处理。

(二)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成绩达到所在【zài】省(市、自治【zhì】区)确【què】定【dìng】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shù】线的【de】考【kǎo】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zhào】“分数优先,遵循志【zhì】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duì】于成绩达不【bú】到所【suǒ】填【tián】报专【zhuān】业志愿但【dàn】服从专业【yè】调剂的考生,在【zài】充【chōng】分尊重考生专业志【zhì】愿【yuàn】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zhuān】业;成绩【jì】达不到所填报【bào】专业志愿且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de】考生,作退档处理【lǐ】。

(三)同分录取规则

对总分相同的考生采取文史类、理工类不同的单科成绩排序作为录取的依据。具体如下:

1、文史类依【yī】次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hé】、外语。即总分【fèn】相同【tóng】,先看语文;若语【yǔ】文相同,则【zé】看【kàn】数学【xué】;若数学相【xiàng】同,则看文科综合;若再同分,则【zé】看外语。

2、理工【gōng】类依次为【wéi】: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wài】语。即【jí】总分【fèn】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xiàng】同【tóng】,则看语【yǔ】文【wén】;若语文相同,则看理科综合;若再相同,则【zé】看外语。

如为实行“3+1+2” 高考【kǎo】模式的省份,则依次比较语文、数【shù】学【xué】、外语【yǔ】、首选科目、再选科目的成绩。

第十八条  录取【qǔ】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zhǔ】管部门同【tóng】意后执行【háng】。

第十九条  学院认可各【gè】省(市、自治区【qū】)招【zhāo】生主管部门的相关加分政策规定【dìng】。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教学为高职高专英语。

第二十一条  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按时报到入学,未【wèi】经【jīng】学院批准【zhǔn】,超过新生【shēng】报到截【jié】止日期【qī】3日不报【bào】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xué】院按有关【guān】规定组【zǔ】织全面复【fù】查,复查【chá】不合格者按有关【guān】规定【dìng】处理。

第二十三条  奖、助、贷等助学措施

为鼓励学生在【zài】校期【qī】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先创优【yōu】,学院针对【duì】品【pǐn】学兼优的学【xué】生【shēng】设立了相应的奖励办法。对于家庭【tíng】经【jīng】济【jì】困难的学生,可【kě】按规定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生【shēng】在【zài】校期【qī】间【jiān】统一着警察院校学员制服,佩【pèi】戴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lǐ】。

第二十五条  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考【kǎo】试合格,发给教育行【háng】政管理部门统一【yī】印制的,并【bìng】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de】云南【nán】司法警官职业学院【yuàn】普通高等教育高【gāo】职大【dà】专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2024年招生的刑事执行、罪犯心理【lǐ】测量与矫正技【jì】术、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zhì】技术、司法信息安全5个司法行政【zhèng】警察专业学生毕业时,按照《人【rén】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bù】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jǐng】察招录培【péi】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fā】﹝2018﹞20号)的【de】有【yǒu】关规定,可参加【jiā】当年【nián】面向司法警官院校【xiào】司【sī】法行政警察专业毕业生的招【zhāo】警【jǐng】统一【yī】考【kǎo】试择优【yōu】录用【yòng】;也可【kě】根据自己的兴趣【qù】,自【zì】主择业【yè】。普通【tōng】专【zhuān】业学生毕业时,在国【guó】家【jiā】就业政策指导下,以社【shè】会需求为导向,实行毕业【yè】生自主择业和用【yòng】人单位【wèi】择【zé】优录用【yòng】的“双向选择”。

第二十七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若【ruò】与国家法【fǎ】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规定【dìng】不符时,以【yǐ】国家法律【lǜ】、法规和上级有关政【zhèng】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云南司法警官职【zhí】业学院【yuàn】招生【shēng】办公室【shì】是学院普通【tōng】高等学校全日制【zhì】招生的唯一【yī】职【zhí】能【néng】部门,学院【yuàn】没有委托任何单位【wèi】或个人进行招生【shēng】中介工作【zuò】,请社会各界和家长予以监督。

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7337161

(二)学院【yuàn】网址:https://www.yncpu.net /

第三十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学院2024年普【pǔ】通高等教育专科【kē】招【zhāo】生工作【zuò】,由【yóu】云南司【sī】法【fǎ】警官职业学院招生【shēng】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