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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10:32    发布:大【dà】学生必【bì】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工【gōng】贸职业学【xué】院招生章程,主要包【bāo】含招生对象、录取规则、奖助学措施【shī】等【děng】信息【xī】,以下是详细【xì】内容【róng】,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帮助。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tiáo】  根据《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为了让我校普【pǔ】通高考招生工作的【de】顺利进行【háng】,结合我校实际,确保规范招生【shēng】行为,维护【hù】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běn】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贵州工贸职业学院

学院国际代码:4152014559

学校【xiào】地址:贵州省【shěng】威【wēi】宁县滨海大道777号    邮编:553100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bàn】学特点:贵州工贸【mào】职业学【xué】院【yuàn】是经贵州【zhōu】省人民政【zhèng】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děng】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在校学生【shēng】9000余人,教【jiāo】职工628人【rén】,校园占地750亩。

学【xué】校牢记为【wéi】党【dǎng】育人、为国育才办学使命【mìng】,落实立德树【shù】人【rén】根本【běn】任务,贯彻健全人格+复合知【zhī】识+实践能力的“三【sān】元育人”校本理念,实施“质量立校、人才【cái】强【qiáng】校、文化铸校【xiào】、特色【sè】兴校”发展【zhǎn】战略。学校坚【jiān】持立足【zú】地方【fāng】、服务地【dì】方,注【zhù】重产教融合【hé】、工学结合,实施引【yǐn】企入校,赋能产业升级、乡村振兴。学【xué】校遵循技术技能型人【rén】才培养规律,坚【jiān】持内涵式高【gāo】质量特色发展。为【wéi】社【shè】会培养了一批【pī】又一批适应行业企业【yè】发【fā】展需求的能工巧匠和爱岗敬业的“工贸之【zhī】星”,学校【xiào】获得“教实学、育真才、严管理、优就业”的良好赞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贵州工贸职业学【xué】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bàn】公【gōng】室。学院【yuàn】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fù】责贯彻落实教育部【bù】、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guān】政策,执【zhí】行学【xué】院有【yǒu】关【guān】招生工【gōng】作的决议、研究【jiū】制【zhì】定【dìng】招生政策、审定招【zhāo】生计划【huá】、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chóng】大事宜。

第四条【tiáo】  学校成【chéng】立由党【dǎng】委【wěi】部门和【hé】有关部【bù】门的负责人组【zǔ】成的【de】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gōng】作【zuò】各【gè】项政策和贯彻【chè】落【luò】实,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维护【hù】广大考生和【hé】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4年贵州【zhōu】工贸职【zhí】业学院招收专【zhuān】科生【shēng】人数按贵【guì】州【zhōu】省【shěng】教育【yù】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分专业计划见各省招【zhāo】生目录)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  贵州省2024年高考学生【shēng】、中【zhōng】职【zhí】报【bào】考高职考生。实行考生自愿报考,录取【qǔ】分数【shù】标准严格执行贵【guì】州【zhōu】省招生考试院确认的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学校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由【yóu】高分到【dào】低【dī】分择优录取。当考【kǎo】生【shēng】专业志愿不能【néng】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调【diào】剂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fú】从调【diào】剂的考生将予以【yǐ】退【tuì】档。

第七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dì】八条 录取工作【zuò】在省招办领【lǐng】导【dǎo】下坚【jiān】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lù】取的原【yuán】则。

第九条  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shēn】体健康【kāng】,无传染性疾【jí】病【bìng】,符合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助学措施

第十条【tiáo】  严格按价格主管【guǎn】部门【mén】登记、学【xué】校【xiào】公示的项目及标准执【zhí】行。

第十一条  学校按【àn】照国家【jiā】有关政【zhèng】策规定【dìng】,通过国家助学贷【dài】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政策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  贫困学【xué】生可在生源【yuán】地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学年;贫【pín】困学生可申请国【guó】家助学金用于资助【zhù】勤奋学习【xí】、家【jiā】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分为三【sān】档:一档每生 3800 元/年;二档每生 3300 元【yuán】/年;三【sān】档每【měi】生【shēng】2800 元/年;品学兼优学【xué】生可申请国家励志【zhì】奖学金5000元/学年【nián】、国【guó】家奖学金8000元/学【xué】年。

第六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dìng】的年限内【nèi】,修完教学计【jì】划规定【dìng】的内【nèi】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fā】国家承【chéng】认学历的、经教【jiāo】育部学籍【jí】、学【xué】历电子【zǐ】注【zhù】册的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毕业证,并以此具印。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tiáo】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我【wǒ】院普【pǔ】通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bàn】公室负责【zé】解释。

第十五【wǔ】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自公【gōng】布【bù】之日起实施。与国家法律法【fǎ】规相【xiàng】抵触【chù】的,以国家法【fǎ】律【lǜ】法【fǎ】规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yǐ】本章【zhāng】程为准。

第十六条  有关学院各系【xì】、专业【yè】和详【xiáng】细介绍可通过以下途【tú】径了解:《贵州省【shěng】2024年【nián】高考高校招生【shēng】专业目录》、《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学【xué】院【yuàn】招【zhāo】生办电话: 0857-6339313 (兼传真)0857-6339309

学院网站:http://www.gzgmzyxy.cn

学院咨询电话:0857-6339313

学院公众号:贵州工贸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