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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09:28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政策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guī】,为【wéi】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特【tè】制定【dìng】贵州食【shí】品工【gōng】程职业学院【yuàn】2024年高考招生章【zhāng】程【chéng】。

第二条 本章程适【shì】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yù】的高考招【zhāo】生【shēng】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4152014615

学院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西区桃林路1号

学校【xiào】简介: 贵【guì】州食【shí】品【pǐn】工程职业学院创建于【yú】9-21,由贵州【zhōu】省发改委贵州省粮食与【yǔ】物资储备局【jú】主【zhǔ】管。学院现有9个【gè】教学单位、14个产业学院、建【jiàn】有8个科研【yán】机构、4个省级实验室【shì】、25个高【gāo】职专业。现有各类专职教师584人,其中高【gāo】级职称占30%,硕【shuò】士研究生以上学历【lì】占【zhàn】48%,双师型教师比【bǐ】例【lì】为【wéi】80%。有全国教学名【míng】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及优秀教【jiāo】育工作者5人【rén】、省级优秀教师4人,建有10个大【dà】师或名师【shī】工作室【shì】。学院【yuàn】紧紧围绕【rào】“三大【dà】战略”“四化建设”“五张名片”,坚持“三【sān】为服务”“四个贴近”“六【liù】方【fāng】融合”,树牢“黔字号”理念、培养“黔【qián】字号”人才、开展“黔字号”研发、服务【wù】“黔字号”产业【yè】,为努力建成人民满意、师生幸福的高水平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lì】由院领导负责的【de】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院招生工作领【lǐng】导【dǎo】小【xiǎo】组【zǔ】全面【miàn】负【fù】责【zé】贯彻落实教【jiāo】育部、省招生委【wěi】员会招【zhāo】生工作的有【yǒu】关【guān】政【zhèng】策,执行【háng】学院有关招生工作【zuò】的决议、研究制定招【zhāo】生政策、审定【dìng】招生计划、讨论【lùn】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shì】项。

第五条 监督机【jī】构:学院成立由院党委负责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zǔ】成的招生工作【zuò】监察【chá】小组,负责监【jiān】督招【zhāo】生工作【zuò】各项政【zhèng】策的【de】贯彻落实,确【què】保招生工作【zuò】公【gōng】开、公正、公平【píng】,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liù】条【tiáo】 根【gēn】据学院【yuàn】现【xiàn】有【yǒu】办学条件、近年【nián】来各地生源情况,本着为【wéi】地方【fāng】经【jīng】济社会建【jiàn】设培养急需高素【sù】质应用型人才的原则,编制专业招生计划。我院2024分【fèn】专业计划以省教育【yù】厅下达,详【xiáng】见省招生部门【mén】公布的招生计划,以【yǐ】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执【zhí】行国家教育部和【hé】各省、市招【zhāo】生录取政【zhèng】策和相关规定,本着【zhe】“公平、公正、公开”的【de】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de】省(市、区)及批【pī】次【cì】,优先录取第一志【zhì】愿填【tián】报我【wǒ】院【yuàn】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xù】优先原则择优【yōu】录取进档考生;实【shí】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按高考总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第【dì】九【jiǔ】条 录取专业确定【dìng】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tóu】档的考生,按分数【shù】优先的原则【zé】,全面【miàn】考量【liàng】确定【dìng】录【lù】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yì】服从【cóng】专业调剂【jì】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缺额专业录取【qǔ】。

第十条 加降分【fèn】要求【qiú】:对【duì】于符合国家及各省【shěng】(市、区【qū】)规定的加分和降分【fèn】条件且报考我院【yuàn】的进【jìn】档考生,按加【jiā】分【fèn】或降分后的总成绩【jì】降序【xù】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tiáo】 对考生的【de】健康要求,执【zhí】行教【jiāo】育【yù】部【bù】、卫生部、中国残疾人协会颁布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shí】二条 严【yán】格按价【jià】格主管部【bù】门核定的项目及标【biāo】准执行。(学费35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7000元/生/年)

第【dì】十三【sān】条  奖学金:国家【jiā】奖【jiǎng】学金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年;另【lìng】外,我院设有【yǒu】学院【yuàn】奖学金,奖【jiǎng】励【lì】各方【fāng】面有突出表现的优【yōu】秀学生。

第十四条 助学金: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shēng】源地教育【yù】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yuán】地贷款【kuǎn】”,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yuàn】设有勤工助【zhù】学岗位等【děng】助学【xué】措施【shī】。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àn】国家扶贫【pín】政策【cè】有关规【guī】定进【jìn】行【háng】教育【yù】精准扶贫资助【zhù】。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tiáo】 学生在【zài】规定的年限内【nèi】,修完教【jiāo】学计【jì】划规【guī】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de】、经【jīng】教育部学【xué】籍、学历电【diàn】子注册【cè】的【de】贵州食品工程【chéng】职业学院专科毕【bì】业证,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dì】十七条  本章程【chéng】由【yóu】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yuàn】负责【zé】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学校网址:http://www.gzspzy.cn

电子邮箱:gzspzy@gzspzy.cn

通讯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西区桃林路1号。

邮   编:551400

联系电话:0851-85944456

联系人:范【fàn】老师【shī】  陈老师  钟老师  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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