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5:17:07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水【shuǐ】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章程,主要包含【hán】专【zhuān】业【yè】方【fāng】向选择、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措施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yù】法》等有关法律法【fǎ】规,特制【zhì】定贵【guì】州水利水电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yuàn】2024年普通高考招【zhāo】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考的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tiáo】  学院全称:贵州水【shuǐ】利水【shuǐ】电【diàn】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7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填报志愿代码:(以专业目录为准)

学【xué】校情况简介:贵州水利【lì】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半封闭【bì】式【shì】管理【lǐ】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现【xiàn】已建设成为水利水【shuǐ】电【diàn】特色鲜明【míng】的省级【jí】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xiào】,为【wéi】国家级职【zhí】业教【jiāo】育“双师型【xíng】”教【jiāo】师培训基地、全省首家开展“双证书”试点高职院校。荣获“全国学校德育工作【zuò】先进集体”“全国水利【lì】系统先进集体”等百余【yú】项荣【róng】誉,培养【yǎng】和造就了数以万计复合型【xíng】技术技【jì】能【néng】人才,被誉为“贵州水【shuǐ】利【lì】人才摇【yáo】篮”!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省前列。

学院先【xiān】后开办柬【jiǎn】埔寨亚龙丝路学院、哥【gē】斯达【dá】黎加丝路学院【yuàn】和巴基斯【sī】坦中巴丝路学【xué】院,引入德国AHK先进【jìn】教学【xué】标准,与美国【guó】贝佛大学【xué】开展中【zhōng】外合作办学。设立清镇【zhèn】职教【jiāo】城唯一的HSK国际汉语标准化水【shuǐ】平考试考点,成功入【rù】选“中【zhōng】国-东【dōng】盟双百【bǎi】职校强【qiáng】强合【hé】作旗舰【jiàn】计划”项目【mù】,连【lián】续7年主办或承办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项目。

2023年【nián】,学院在金砖【zhuān】国家【jiā】职业技能大赛国际【jì】决赛中获“建筑信息建模”赛【sài】项国际总决【jué】赛一等奖,在全国职业院校【xiào】技【jì】能大赛中共获【huò】12项大奖,成为贵州【zhōu】唯一连续两年获得两个及【jí】以【yǐ】上国【guó】赛一等奖的高职【zhí】院【yuàn】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dì】四【sì】条 招生机构:在省招生委【wěi】员【yuán】会、省教育厅统一【yī】领【lǐng】导下【xià】,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zhǎng】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加强对【duì】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zhāo】生部【bù】门按【àn】照“严【yán】格程【chéng】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de】原则,做到【dào】报名条件公开,选【xuǎn】拔程序公开,录【lù】取结果公开,监【jiān】督机制公开。

第五条 监【jiān】督机构:纪【jì】检监察室【shì】负【fù】责【zé】对招生录取工作【zuò】监督再监督,确【què】保招【zhāo】生录取工作廉洁【jié】规范、公平、公正、公开【kāi】。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招生计【jì】划以贵州【zhōu】省教育厅下达【dá】为准,详【xiáng】见《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符合【hé】贵州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gé】的应(往)届普通【tōng】高中【zhōng】毕业生。思想【xiǎng】政治品德和身【shēn】体健康状况均符合【hé】教育部【bù】《2024年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凡【fán】符合报考资格的【de】应(往)届普通高中毕【bì】业生【shēng】考生,须根据【jù】省招生考试院【yuàn】公布的《贵【guì】州省【shěng】2024年【nián】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kǎo】试【shì】院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填【tián】报【bào】志愿,填报学院平行一志愿选择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tiáo】 面向贵州省招收2024年高考【kǎo】的应(往)届高【gāo】中毕业【yè】生。实行考生自【zì】由报考,录【lù】取【qǔ】分【fèn】数【shù】标准【zhǔn】,执行贵州【zhōu】省招生考试院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体【tǐ】检【jiǎn】标【biāo】准执行教【jiāo】育部【bù】、卫生部、中国残疾【jí】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yǒu】关【guān】补充规【guī】定。

第十二条 优【yōu】先【xiān】录取第【d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tóu】档)考生,确【què】定专业原【yuán】则:志愿优【yōu】先原则。

第十三条【tiáo】 在录【lù】取不满的情况下【xià】,接【jiē】收非第一志愿考【kǎo】生。当考生专业【yè】志愿不能满【mǎn】足时,服从调剂【jì】的,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mǎn】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kǎo】生将予以【yǐ】退档。

第十四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shēng】、按【àn】教育部【bù】及【jí】有关生源省【shěng】级招生文件规定执行【háng】。

第十【shí】五条【tiáo】 录【lù】取结果将【jiāng】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guǎn】部【bù】门【mén】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第【dì】十【shí】七条【tiáo】 放弃录取咨询:考生可以在投【tóu】档【dàng】开始12小时内拨打咨【zī】询电话:0851-85938823,之后概不受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1.学费:普通专业:每生3500元/年

大数【shù】据技【jì】术(中外合作办学):每生18000元【yuán】/年(作为中外合【hé】作办学项目,本项目不享受国家【jiā】有关【guān】免学费政策【cè】)

2.住宿费(公寓):六人间:每生1100元/年

四人间:每生1200元/年

3.费:每生600元/年左右(据实结算)。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全日制【zhì】在校生【shēng】中二年【nián】级以【yǐ】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shēng】,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年8000元【yuán】。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lì】资助全【quán】日【rì】制在校生中二年级【jí】以上(含二年【nián】级)品学兼优【yōu】的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wéi】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含退【tuì】役士兵学生),资助标准【zhǔn】为平均每生【shēng】每【měi】年3300元。全日制在【zài】校退役士【shì】兵【bīng】学生全部享受【shòu】国家助学金,资助【zhù】标【biāo】准为【wéi】每【měi】生每年【nián】3300元。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国家【jiā】开【kāi】发银行贵州【zhōu】省分行向【xiàng】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学【xué】生发【fā】放,在学生入【rù】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bàn】理。标【biāo】准为【wéi】每人每年最高不超【chāo】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yì】务兵役、招收为【wéi】士官、退役后【hòu】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xué】费补偿、国【guó】家【jiā】助【zhù】学贷款代偿、学费减【jiǎn】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cháng】金额,按【àn】学生实际缴【jiǎo】纳【nà】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de】国家助【zhù】学贷【dài】款 (包【bāo】括本金及其全部偿【cháng】还【hái】之前产生的利息【xī】)两者【zhě】金额较高【gāo】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6.贵州省巩【gǒng】固拓展脱贫【pín】攻坚成果【guǒ】专【zhuān】项学生【shēng】资助(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向全日制贵州省户籍脱贫家【jiā】庭在校学生(原【yuán】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专项助【zhù】学金,标【biāo】准为每生每年【nián】1000元;免学费,标准【zhǔn】为【wéi】每生每【měi】年【nián】3500元【yuán】。

7.大学生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

向全日【rì】制参【cān】军入伍的学生【shēng】给予一【yī】次性奖【jiǎng】励,标准为毕业生每人不低于【yú】6000元【yuán】,在【zài】校【xiào】生每人不【bú】低于5000元,新生每人不低于4000元。

8.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或服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到我省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wù】,服务期满【mǎn】3年【nián】以上(含3年【nián】)的【de】毕业【yè】生实行学【xué】费补偿国家助【zhù】学贷款代偿,标准为每生每【měi】年不超过6000元。

9.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jì】特别困【kùn】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jí】不齐学费和住宿费【fèi】,可在【zài】开【kāi】学【xué】报到时,通过“绿色【sè】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xué】后,学【xué】校根据学生具体【tǐ】情况开【kāi】展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认定,采取不同【tóng】措施给予资助。

10.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zài】校【xiào】生可【kě】参加【jiā】学【xué】校组【zǔ】织【zhī】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bào】酬,改善学习和生活【huó】条件,提高综合能力,报酬【chóu】标【biāo】准为每生每月650元。

11.临时困难补助

家庭【tíng】或个人遭【zāo】遇突发【fā】性【xìng】、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的全日【rì】制在校生可【kě】申请【qǐng】临时困难补助,补助标准为【wéi】3000元-15000元。

12.学生奖学金

奖励全【quán】日制品学兼优的在校生,标准为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děng】奖学金600元,三【sān】等奖学金【jīn】300元。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de】年限内,修完教学【xué】计划规定【dìng】的内【nèi】容,达【dá】到毕业【yè】要求,发给【gěi】国家承认学历【lì】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cè】的【de】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xué】院【yuàn】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xué】院统【tǒng】一推荐【jiàn】就【jiù】业,也可【kě】以根据自己情况自主择【zé】业。

第二十二条【tiáo】 搭建升学立交桥,应届毕业生可通过“专升本【běn】”统一【yī】考试,升入我【wǒ】省普通本【běn】科院校相同或相【xiàng】近本科专业【yè】学【xué】习,成绩合【hé】格可获得本科毕业【yè】证书,符【fú】合条件【jiàn】的【de】将授【shòu】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851—85938823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邮    编:551416

2024年高考统招水院QQ群:155611675

学院网址:http://www.gzsdzy.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贵州水【shuǐ】利【lì】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zé】解【jiě】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