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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26:50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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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二)办学地址:

1.罗江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大学路59号;

2.绵竹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绵竹新市经济开发区。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二、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三、办学形式:全日制

四、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五、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zhí】行国【guó】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dū】”的体制,坚持【chí】“公【gōng】平、公正、公开【kāi】”的【de】原则,德【dé】智【zhì】体美【měi】劳全【quán】面衡量,综合评【píng】价,择【zé】优录取。

(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xiào】按教育部有关规【guī】定对【duì】新生进行全面资格【gé】审核【hé】,凡发现不符合【hé】条件或【huò】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相关【guān】规定进行处理。

(四)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原则上控制在120%以【yǐ】内。具体【tǐ】按生【shēng】源省(区、市)相关要【yào】求执行【háng】。

2.学校对进档考【kǎo】生实行【háng】“专业清”的方式安排专业,即对思【sī】想【xiǎng】政治品【pǐn】德考核合格的考生【shēng】,根据分数优【yōu】先【xiān】原则,按照投档成绩【jì】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lù】取,原则【zé】上满【mǎn】足考生第一专业【yè】志【zhì】愿,当第一志愿【yuàn】无法满足时,将满足【zú】考生所填报【bào】的其【qí】他专【zhuān】业【yè】志愿。

若生源所属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办)对专业志愿录取有特殊要求的,将按其相关要求执行。

3.对于高考改革省份的【de】进档考生,根据该【gāi】省【shěng】(区、市)新高考方案【àn】相关录取办法执行【háng】。

4.对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de】进档考生,四【sì】川【chuān】省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cóng】高到【dào】低排序录取,直至【zhì】录取满额;其他省份按照属地考【kǎo】试院(招考委)公布的相关艺体招【zhāo】生【shēng】录取规则执行【háng】。

5.各【gè】专业不【bú】限男、女生比例;各专业不限【xiàn】制语种,但入学后【hòu】学校各【gè】专业【yè】只开设【shè】公【gōng】共英语课程。

6.承认各省(区、市)招考委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五)学校分【fèn】省(区、市)分【fèn】专业招【zhāo】生计划的制定以坚持办学定位、突出办学【xué】特色、提升办学【xué】质量为主要依【yī】据,综合考【kǎo】虑办【bàn】学条件、师资【zī】队伍、就业情况、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

(六)学【xué】校预留计划为本【běn】科【kē】招生【shēng】计划【huá】的1%,用于解决各省(区、市)生源【yuán】不平【píng】衡问题【tí】,预留计划的使用必【bì】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集体研究【jiū】决定。

(七)录取期【qī】间考生需保【bǎo】持通讯畅【chàng】通,如【rú】有必要,学【xué】校会和【hé】考生电话【huà】沟通相【xiàng】关录取事【shì】宜,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八)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的规定期限到【dào】校【xiào】办理入学报到【dào】注册手续【xù】,逾期不报到注册的【de】,取【qǔ】消入学【xué】资格。

(九)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由四川工业科技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一并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hé】住宿费标【biāo】准严格按照省发【fā】展改革委、教育厅【tīng】、财【cái】政厅、省市【shì】场监管局【jú】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shōu】费按【àn】照规定【dìng】的项目【mù】,坚持学生【shēng】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shōu】取。

七、奖、贷、助学措施

(一)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新生【shēng】报到【dào】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对【duì】于家庭【tíng】经【jīng】济困【kùn】难学生,可先【xiān】入学,随后办理【lǐ】注册等相【xiàng】关手续。

(二)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校予以保留学籍,按国家规定享受学费补贴、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等政策。

八、联系方式

电话【huà】:4006716761、0838-3201799、3202399

传真:0838-3206899

监督电话:0838-3202115

学校网站:www.scit.edu.cn

学校信箱:zsc@sc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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