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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39:40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湖南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工【gōng】业【yè】大学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bàn】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bào】考【kǎo】条件、录取规【guī】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xué】校【xiào】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zhù】。

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dì】一条 根据《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jí】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结合【hé】学校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xué】校【xiào】全称: 湖南工【gōng】业大学,英【yīng】语译名【míng】: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办学地点:湖南省株洲市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1535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工业大学。证种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 。

第四条 学校招【zhāo】生工作遵循“公【gōng】平【píng】竞【jìng】争、公正选拔【bá】、公开【kāi】透明”的原则,坚决执【zhí】行招生政策规定和【hé】纪【jì】律要求,严格【gé】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xué】校简【jiǎn】介:湖南工业大学坐落于长株潭都市圈核心【xīn】城市——湖南省株洲市,具有60多年办【bàn】学历史。学校坚持【chí】“创新引领、开放发展【zhǎn】”战略,形成了深【shēn】厚的工【gōng】业底【dǐ】色和鲜明的包装特色,是以【yǐ】工为【wéi】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hé】性大【dà】学,是湖【hú】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lǐ】总【zǒng】局与湖南【nán】省人民政府【fǔ】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dān】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职高对【duì】口、楚怡工匠计划【huá】、高【gāo】水平【píng】运动队、运动训练【liàn】、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mín】族预科班、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jiāng】定向【xiàng】、南疆单列、中【zhōng】外合作办学项【xiàng】目【mù】、香港【gǎng】中学文凭考试学【xué】生、澳门保【bǎo】送生、依据台湾地区大【dà】学入学考试学【xué】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shōu】台【tái】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学测生”)、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qī】条  学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dìng】本【běn】校招生规模、政策制定等重大【dà】事项【xiàng】,学校招【zhāo】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bā】条【tiáo】  招【zhāo】生录取【qǔ】期间,学校纪委【wěi】、监察专员【yuán】办公室对【duì】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yǒu】序、公【gōng】平公正。

第九【jiǔ】条【tiáo】 学校招生工【gōng】作严【yán】格执行教育【yù】部和省【shěng】教育厅政策规定【dìng】和【hé】纪律【lǜ】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招生。凡【fán】是有社会机构和【hé】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zuò】、可以通过“内【nèi】部【bù】指【zhǐ】标”方【fāng】式确保考生【shēng】录【lù】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yù】主管【guǎn】部门【mén】反映,遭【zāo】受相关损【sǔn】失的【de】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wǒ】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hé】招生纪律,对于在【zài】招【zhāo】生违规的【de】考生及工作【zuò】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chù】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违【wéi】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de】程序【xù】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jiā】长及社会【huì】对我【wǒ】校【xiào】招【zhāo】生【shēng】工作进行监【jiān】督【dū】。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十一条 学校2024年【nián】面向31个省【shěng】(区、市【shì】)招生。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湖【hú】南省教【jiāo】育厅【tīng】下达的招生计【jì】划,依据【jù】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guān】招生政策,统【tǒng】筹考【kǎo】虑各【gè】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zhì】量、促进教【jiāo】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区【qū】、市)分专业招生计【jì】划(即招生来源计划【huá】),经学校【xiào】招生工【gōng】作委员会或【huò】校务会(或党委会)审定后,报送各【gè】省级招生考【kǎo】试机构向社【shè】会公【gōng】布【bù】。学校预留计【jì】划【huá】不超过招生计【jì】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qū】、市)生源不【bú】平衡的问题。预留计【jì】划【huá】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gōng】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序号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名称所属学院学制学费/年综合改革省份选科要求非改革省份文理要求
1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包装设计艺术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2130504产品设计包装设计艺术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3130508数字媒体艺术包装设计艺术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4130503环境设计包装设计艺术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5130512T包装设计包装设计艺术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6130501艺术设计学包装设计艺术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包装设计艺术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8130502H

视觉传达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4319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9081703印刷工程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0081702包装工程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1080407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2080906数字媒体技术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3080401材料科学与工程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4080404冶金工程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5080405金属材料工程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6080409T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7080414T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8082504环境生态工程城市与环境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9082801建筑学城市与环境学院55900不提科目要求理科
20082802城乡规划城市与环境学院55900不提科目要求理科
21080801自动化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22080701电子信息工程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23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24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25080602T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26030101K法学法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27080702电子科学与技术轨道与交通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28080706信息工程轨道与交通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29081806T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轨道与交通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0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1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2080205工业设计机械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3080803T机器人工程机械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4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5080903网络工程计算机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6080703通信工程计算机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7080902软件工程计算机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8080907T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9080717T人工智能计算机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40120204财务管理经济与贸易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41120203K会计学经济与贸易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42020302金融工程经济与贸易学院45000物理理科
43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贸易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44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院44500物理+化学理科
45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理学院44000物理+化学理科
46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理学院44500物理+化学理科
47070202应用物理学理学院44500物理+化学理科
48070202应用物理学(师范)理学院44000物理+化学理科
49130510TK陶瓷艺术设计醴陵陶瓷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50080406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醴陵陶瓷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51120201K工商管理商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52120202市场营销商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53120206人力资源管理商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54120801电子商务商学院45900物理理科
55120108T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商学院45000物理理科
56070302应用化学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44500物理+化学理科
57071002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44500物理+化学理科
580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59082601生物医学工程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60040201体育教育体育学院4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61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62040202K运动训练体育学院4112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63040204K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体育学院4112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64081001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65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6608100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67081008T智能建造土木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68081104T水务工程土木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69050201英语外国语学院445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0050201英语(师范)外国语学院4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1050261翻译外国语学院445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2050207日语外国语学院445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3050303广告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4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4050101语言文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445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5050101汉语言文学(师范)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4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6050301新闻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4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7130304戏剧影视文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4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8130202音乐学音乐学院4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9130202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80130204舞蹈表演音乐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具体在各省的【de】招生专业及相关【guān】类别,待我校分省【shěng】分【fèn】专业计划【huá】确定【dìng】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jī】构公布【bù】的为【wéi】准。

学【xué】校部分专业【yè】试行大类招生,具【jù】体以当年公布的【de】招生专业及【jí】计划【huá】为准。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调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chéng】绩不低于60分【fèn】(150分制)。该【gāi】专【zhuān】业合作办学方为英语【yǔ】国家,除英语外,不宜【yí】其【qí】他语种考生报考。

学【xué】校按【àn】照政府相关部【bù】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2024年收费【fèi】标准有变动,执行最新收费标准【zhǔn】,最终【zhōng】学费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xiào】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hé】考【kǎo】生报考情况,原则上【shàng】按公布计【jì】划的【de】100%确定调【diào】档【dàng】比例。

第十四条【tiáo】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dàng】考生依据投【tóu】档成【chéng】绩进行【háng】专业【yè】安排,不设专业级差。考生【shēng】的综合【hé】素质评【píng】价按照【zhào】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执行【háng】。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zōng】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同一专业(类)录取时【shí】,若【ruò】考【kǎo】生分数相同,文史类依【yī】次比【bǐ】较语文、外【wài】语【yǔ】、数【shù】学、文科综合【hé】,理工类依次比【bǐ】较数【shù】学、外语、语文【wén】、理科综合【h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dōu】无【wú】法满足【zú】时,若【ruò】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未录满额的其他【tā】专业(类【lèi】)。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shì】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考生所【suǒ】有专【zhuān】业【yè】志【zhì】愿都无法满足【zú】时【shí】,若服从专业调剂【jì】,则调【diào】剂到考生相【xiàng】应【yīng】科【kē】类【lèi】或专业组内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yè】(类)。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zú】且【qiě】不服【fú】从【cóng】调剂的考生,作退档【dàng】处理。录取【qǔ】结束【shù】后不再退档。

我校试点在部【bù】分省(区、市【shì】)普通本科【kē】批依据考【kǎo】生高【gāo】考文化成绩招收艺术【shù】类专业,执行所在批次录【lù】取原【yuán】则【zé】。试点专业【yè】以各省招【zhāo】生考试机构公布【bù】的为准。

内蒙古自治【zhì】区考生录取按照【zhào】“招生【shēng】计划【huá】1:1范围内按【àn】专业志愿排队录取【qǔ】”的【de】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认可各【gè】省(区、市)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生源范【fàn】围【wéi】内,文化【huà】成绩【jì】和专业成绩均须达【dá】到生源所在省(区【qū】、市【shì】)招生主管部门统【tǒng】一【yī】划定的相应【yīng】批次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2.对于【yú】投档成绩为【wéi】综合【hé】成绩的省(区、市),学校对【duì】进【jìn】档考【kǎo】生按【àn】照【zhào】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分科类(专业组)录取。

3.对于投【tóu】档成绩【jì】为非综合成绩的省【shěng】(区、市),学校【xiào】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fèn】科【kē】类(专【zhuān】业组【zǔ】)录取。其中【zhōng】音乐类、舞蹈类、设计类专业的计算公式【shì】为:综合【hé】成绩=高考文化【huà】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tǒng】考【kǎo】成绩×70%,保留【liú】2位【wèi】小【xiǎo】数。

4.进档考生若出【chū】现投【tóu】档成绩(综【zōng】合成绩)相同时【shí】,按【àn】有关【guān】省(区、市【shì】)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同分排序规【guī】则进行录取;对于没【méi】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zé】的省【shěng】(区【qū】、市【shì】),考生投【tóu】档分数【shù】(综合成绩)相同时【shí】,依【yī】次按【àn】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cè】性加分)、语文、外语【yǔ】、数学由【yóu】高到低【dī】录取【qǔ】。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报考【kǎo】我校普通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gāo】考文【wén】化【huà】成绩【jì】必须达到生源省份同批【pī】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fèn】数线。采取【qǔ】分数优【yōu】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不【bú】设专业【yè】级【jí】差【chà】。

2.对于【yú】投档成绩为【wéi】综合成绩的【de】省(区【qū】、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lù】取。

3.对于【yú】投【tóu】档成绩为非综【zōng】合成绩的省(区、市),综合成绩=高考【kǎo】文化成【chéng】绩(含政策【cè】性加分)+专业统【tǒng】考成绩,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zhào】综合【hé】成绩从高到低录【lù】取【qǔ】。

4.进档考生若【ruò】出现【xiàn】投档成绩(综合成绩)相同【tóng】时,按【àn】有【yǒu】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同分排序规【guī】则进行录取;对【duì】于【yú】没有明确同分排序【xù】规则【zé】的省(区【qū】、市),考生投档分数(综【zōng】合成绩)相同时,依【yī】次按【àn】照专【zhuān】业成绩、语文【wén】、外语【yǔ】、数学【xué】由【yóu】高到低录取。

高水【shuǐ】平运动队、体育单【dān】招【zhāo】(运动训练、武【wǔ】术【shù】与民族【zú】传统体育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mù】,学【xué】校按照教育【yù】部、国家【jiā】体育总局有关规【guī】定和当年相关招生简章招收【shōu】考生。

第十七条 除在【zài】招生计划中有【yǒu】特别注【zhù】明【míng】要求的以外,对往届【jiè】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bǐ】例限制【zhì】。

第十【shí】八【bā】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shěng】份的考【kǎo】生,学校执行当【dāng】地教育行政【zhèng】主管部门【mén】制【zhì】定【dìng】的相关【guān】政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fú】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我校认【rèn】可各省【shěng】(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jiā】分或【huò】降分投【tóu】档的政策。

第二十【shí】条 本【běn】科专业陶瓷艺术设计【jì】、无机非【fēi】金属材料工程的教学安排在醴陵【líng】教【jiāo】学区【qū】。

第二十一条【tiáo】 我校各专【zhuān】业(类【lèi】)不限制语种,但【dàn】只开【kāi】设英语公共【gòng】课。其它语种【zhǒng】考生报考并被录【lù】取【qǔ】,不能按规【guī】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guī】定处理【lǐ】。

第【dì】二十【shí】二条 香港中学文凭考【kǎo】试【shì】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联合招收【shōu】华侨港澳台生等特【tè】殊类型【xíng】招生项目录取,依据教育【yù】部【bù】有关【guān】规【guī】定和学校相应招【zhāo】生简章执【zhí】行。

第二十三【sān】条【tiáo】 湖南【nán】省高中起点本科层【céng】次乡村高中【zhōng】教师公费定向【xiàng】师范【fàn】生、职高对口、楚怡工匠【jiàng】计划、国家【jiā】专项、地方专项、内地新疆高中【zhōng】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定向等招生【shēng】类别,按照教育部、各省【shěng】市教【jiāo】育主管部门和【hé】我【wǒ】校有【yǒu】关政策录取【qǔ】。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tiáo】 学校【xiào】开设了“鲲鹏班”创新型拔尖人才【cái】培养试点项目,面【miàn】向在校生【shēng】遴选,实行【háng】“小班制、特色【sè】化、高【gāo】水平”培养。具体管理【lǐ】办法按照《湖南工业【yè】大学“鲲鹏班”建设与【yǔ】管理办法(试行【háng】)》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转专业工【gōng】作【zuò】坚【jiān】持公【gōng】开、公【gōng】平、公正和“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yào】求”的原则,实行学生学院双向选择、学院【yuàn】择【zé】优录【lù】取的政策,实施细则参见《湖南工业【yè】大学本科生【shēng】转专业【yè】管【guǎn】理办法》(湖【hú】工大政字〔2024〕8 号)。

第二【èr】十六条 学校对家【jiā】庭经济【jì】困难新生入学设【shè】有【yǒu】“绿【lǜ】色通道”。在校期间,学生可【kě】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guó】家助【zhù】学金、服兵役国【guó】家教育资助、生源地信【xìn】用助学贷款【kuǎn】、校级奖【jiǎng】学【xué】金【jīn】及评先【xiān】评优、勤工助学、校友奖助、社会捐【juān】助【zhù】等二十【shí】余项奖助补项目。构建了【le】“奖、助、贷、勤、免【miǎn】、补”多元化资助体系【xì】,有关【guān】国家助【zhù】学贷款、奖学金、助学【xué】金等学【xué】生【shēng】资助政策按【àn】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xiào】相关评【píng】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求执【zhí】行。

第二十七【qī】条 录取【qǔ】考生的体检标准【zhǔn】按照教育部、原卫生【shēng】部【bù】、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颁布的【de】《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yì】见》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执行【háng】。

第【dì】二【èr】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de】思想政治品【pǐn】德考核和身【shēn】体【tǐ】健康状况检【jiǎn】查均采用考生报【bào】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zhāo】生考试时所【suǒ】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fù】责【zé】。

第二十九条 新生【shēng】入学后【hòu】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zhāo】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bào】名资格、身【shēn】心【xīn】状【zhuàng】况、录【lù】取手续【xù】及程序【xù】、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fù】查【chá】复核【hé】。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jiāng】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nòng】虚作假者【zhě】,一经查实,取消【xiāo】其入学【xué】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jiē】严重或【huò】涉嫌【xián】冒名顶替上大学的【de】,移送【sòng】相关部门调查【chá】处【chù】理。已录取学生无【wú】正当理由超过【guò】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shì】为【wéi】自行放【fàng】弃入学【xué】资格,不予入学注册【cè】。

第三十条 本章【zhāng】程通过“阳光高考【kǎo】”平台和学校【xiào】官网向社会发布,对【duì】于【yú】各种【zhǒng】媒【méi】体【tǐ】节【jiē】选公布的章程【chéng】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xiào】公布的完整招生章【zhāng】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běn】章程适用于我校【xiào】2024年普【pǔ】通本科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hú】南【nán】工【gōng】业大学招生与就业【yè】指导处。如遇【yù】上【shàng】级招生政策调【diào】整,以公布的最新【xīn】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nán】省株【zhū】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xué】崇德楼【lóu】招生与就业指【zhǐ】导【dǎo】处

邮政编码:412007

招生咨询【xún】电话:0731-22183300;22183311;22183355

招生咨询邮箱:zsb@hut.edu.cn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b.hut.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2218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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