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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39:42    发【fā】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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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guó】高【gāo】等教育法》等法律法【fǎ】规及【jí】教育部有关规定,结【jié】合学校招生【shēng】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长沙市湘江新区华强路177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4692

湖南省招生代码:4786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证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zūn】循【xún】“公平【píng】竞争【zhēng】、公正选【xuǎn】拔、公开【kāi】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zhāo】生政策规定和【hé】纪律要求,严格实施【shī】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xiào】简介:长沙幼儿师范【fàn】高等专科学校是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主【zhǔ】办湖南省【shěng】教育厅【tīng】业务管【guǎn】理的一【yī】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xué】校。学校是湖南省【shěng】楚【chǔ】怡高【gāo】职【zhí】高水平专业群建【jiàn】设单位,学前教育专业群【qún】和数字媒体技术专业群【qún】入选【xuǎn】湖南省楚怡高职高【gāo】水平专【zhuān】业群。现开【kāi】设早期教育、学前【qián】教【jiāo】育、体育教育【yù】、婴【yīng】幼儿【ér】托【tuō】育服务与【yǔ】管理、医学营养、舞【wǔ】蹈表演、舞蹈【dǎo】教育、音乐表演(音乐治疗)、美【měi】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动【dòng】漫设计、艺术设计(儿童产品设计【jì】)、软件技术、数字媒【méi】体【tǐ】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电子【zǐ】商务、现代教育技术【shù】等17个专业。

第【dì】五条 学校招生【shēng】类别:普通类【lèi】、艺术类、体【tǐ】育类、职高【gāo】对口【kǒu】类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学校招【zhāo】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负责研究【jiū】决定本校招生【shēng】规模确定、政【zhèng】策制订等重大事【shì】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jì】委纪检监察领【lǐng】导小组对招生录取工【gōng】作【zuò】进行全程【chéng】监督检查【chá】,确保【bǎo】规范【fàn】有序【xù】、公平公【gōng】正。

第【dì】八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严格执行教育【yù】部和省教【jiāo】育厅政策规【guī】定和【hé】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jí】人【rén】员进行合作【zuò】,没有委【wěi】托社会【huì】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xuān】传与【yǔ】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bù】指【zhǐ】标”方【fāng】式【shì】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zāo】受相关【guān】损失的【de】可向【xiàng】公【gōng】安机【jī】关反【fǎn】映。

第九【jiǔ】条 我校【xiào】将严格执行招【zhāo】生政策和招【zhāo】生纪律,对【duì】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zuò】人员,按《国家教【jiāo】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办法【fǎ】》(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招生违【wéi】规行为【wéi】处理暂行办【bàn】法》(教育【yù】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chéng】序【xù】和规【guī】定进行处理【lǐ】。欢迎考生、家长及社【shè】会对我校招生【shēng】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zhāo】生【shēng】就【jiù】业处根据学校发展规【guī】划、办学条件、生源状【zhuàng】况、毕业生就业【yè】状【zhuàng】况等因素会同有关【guān】职【zhí】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huá】,经学校招生领【lǐng】导小组【zǔ】审定后,报湖南省教【jiāo】育厅审【shěn】批。

第十【shí】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yè】处【chù】根据各【gè】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生源实际情况【kuàng】,在保持招生【shēng】规模相对【duì】稳定的【de】基础上,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héng】原【yuán】则【zé】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计划,经校领【lǐng】导审定后【hòu】,报湖南省教育【yù】厅批【pī】准。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将批准【zhǔn】的生源【yuán】计划按要【yào】求及时【shí】报送到各【gè】有关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的高校招生【shēng】部【bù】门,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shè】会【huì】公布【bù】。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二级学院专业名称学制学费标准
学前教育学院早期教育三年3500元/年
学前教育三年3500元/年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三年4200元/年
体育教育三年3500元/年
医学营养三年4200元/年
艺术学院美术教育三年3500元/年
舞蹈表演三年7500元/年
视觉传达设计三年7500元/年
动漫设计三年7500元/年
舞蹈教育三年3500元/年
艺术设计(儿童产品设计)三年7500元/年
音乐表演(音乐治疗)三年7500元/年
信息技术学院软件技术三年7800元/年
数字媒体技术三年4600元/年
云计算技术应用三年4600元/年
电子商务三年3500元/年
现代教育技术三年3500元/年

说明【míng】:具【jù】体在各省的招【zhāo】生专业及相关类【lèi】别【bié】,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jì】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gòu】公【gōng】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zài】湖南省招生考【kǎo】试委【wěi】员会领导【dǎo】下,在【zài】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级招办统一组织下进【jìn】行,实【shí】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dū】”的招生【shēng】工作体【tǐ】制。

第十五条 学校坚【jiān】持“公平、公正、公开、择【zé】优”的录【lù】取原则【zé】,认可【kě】各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mén】、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fèn】或降分【fèn】投档的规定,按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shì】)教育行政主管部门【mén】、招生考【kǎo】试【shì】机【jī】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quán】国【guó】性高考加分)提档。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de】原【yuán】则,不设专业级差,即优先满足考生的【de】第一专业志【zhì】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bú】能满足,则分别按【àn】照【zhào】其【qí】第二【èr】、第三专【zhuān】业志愿【yuàn】顺序择【zé】优录取。若遇【yù】到同分情况,按语、数、外比【bǐ】较单科【kē】成绩【jì】。考【kǎo】生所有【yǒu】专业志愿都无法满【mǎn】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zé】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qí】它【tā】按志【zhì】愿未【wèi】能录取【qǔ】满额的专【zhuān】业【yè】;若【ruò】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yè】计【jì】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guī】定【dìng】的考生【shēng】作退档【dàng】处理。学校录取【qǔ】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录【lù】取结【jié】果将按照教育【yù】部【bù】有【yǒu】关要求及规定的形【xíng】式进【jìn】行公布。考生可登陆【l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shēng】考试网【wǎng】站【zhàn】或拨打【dǎ】我【wǒ】校招生热线电话(0731-85657813)查询。

第十八【bā】条 应、往届毕业生的招生录取【qǔ】一视同【tóng】仁【rén】,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dì】十九条 不限制【zhì】考生应试外【wài】语语种,考【kǎo】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基【jī】础【chǔ】外语安【ān】排教学。

第二十条 被录取新生应【yīng】按学校规定的时【shí】间和【hé】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确因客观原因不能【néng】按时报【bào】到的,须向【xiàng】学校招生【shēng】就业【yè】处办理请假手续。未【wèi】报到【dào】且【qiě】未办【bàn】理请假手续的作自动【dòng】放弃【qì】入学资格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dì】二十一条 学校不【bú】断完【wán】善【shàn】学生资助工作制度,着【zhe】力构【gòu】建【jiàn】“奖、助、贷、勤、免、补、减”多【duō】元【yuán】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坚持资助与育人【rén】相结合,助力学生全面发【fā】展。

第【dì】二十二条 录取考【kǎo】生的体检标准按【àn】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颁【bān】布的《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chōng】规【guī】定【dìng】执行。

第【dì】二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de】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shēn】体健康状况检查【chá】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zhāo】生考试【shì】时所采集【jí】的【de】信息【xī】,学生对提【tí】供的【de】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shí】四条 新【xīn】生【shēng】入学后3个月【yuè】内【nèi】,学校【xiào】按照招生【shēng】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kuàng】、录取手续及程序、录【lù】取资【zī】格、优惠【huì】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jìn】行复查复核【hé】。对【duì】复查【chá】复核发现的问题,学【xué】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shǔ】弄虚作假【jiǎ】者,一经【jīng】查实,取消其【qí】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mào】名【míng】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tōng】过“阳光高考”平【píng】台和学【xué】院官【guān】网【wǎng】向社会发布,对【duì】于各种【zhǒng】媒【méi】体节选公布【bù】的章程【chéng】内容【róng】,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zhāng】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tōng】高校【xiào】招【zhāo】生。其解释权属于学校招生就业【yè】处。如遇上级【jí】招生【shēng】政策【cè】调整,以公布的最【zuì】新【xīn】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沙市湘江新区华强路177号

邮政编码:410116

招生咨询电【diàn】话:0731-85657813、0731-85649922

招生咨询邮箱:csyesfgdzkxx@163.com

招生信息【xī】发布网址:http://www.csysgz.com/zsjy/

监督投诉电话:0731-85657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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