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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9-21 16:21:2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二十【shí】一【yī】条 所有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jì】均认【rèn】可省【shěng】统考成绩,未组织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fèn】,经【jīng】生源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也可认可考生参加其他高校同专业考试的合格成绩。

第【dì】二十二条 所【suǒ】有艺术类专业招生在专业【yè】成【chéng】绩与文化成【chéng】绩合【hé】格基础上,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shēng】考试部门制定的【de】艺术类专业投【tóu】档录取规则,按【àn】照考生投【tóu】档成绩排【pái】序,从高分到低【dī】分【fèn】择优录【lù】取。若生源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bù】门【mén】对艺【yì】术类专业投【tóu】档录取规则无明确要求,则在专业【yè】成绩与文【wén】化【huà】成绩合格基【jī】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fèn】择【z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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