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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2:58:5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zhěng】理的【de】是2024年白城职业技术【shù】学院招生章【zhāng】程,主【zhǔ】要包含招【zhāo】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fǎ】律【lǜ】法规以及【jí】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特制订【dìng】本【běn】章程【chéng】。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shì】吉林白【bái】城经济开【kāi】发【fā】区【qū】幸福街道二三七社区白平公路【lù】9-21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d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yào】求的教学内容【róng】,成【chéng】绩合格,符合【hé】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白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1、小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2、音乐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3、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4、体育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5、美术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6、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7、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8、食品智能加工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9、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10、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11、工程造价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1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13、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14、建筑室内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15、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16、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17、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18、汽车智能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19、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每生每学年4100元;

20、电子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21、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22、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

23、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24、智能控制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

25、智能交通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26、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27、工业互联网应用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28、氢能技术应用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29、氢能技术应用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

30、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31、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32、光伏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33、广告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1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学院学生资助政策内容

学院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guó】家【jiā】助学金、国家【jiā】助学【xué】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xué】生国家【jiā】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学院还设立了院长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金。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可【kě】在【zài】家庭户籍所在【zài】地的县【xiàn】(市、区【qū】)级【jí】教育部门申请【qǐng】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dài】款。

入学后,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可【kě】向学院【yuàn】提出【chū】申请【qǐng】,学院【yuàn】学生资助【zhù】管理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认【rèn】定后采【cǎi】取相应措施给予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nán】学生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shēng】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参照教育部【bù】、国家卫【wèi】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印发【fā】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xīn】颁布的【de】本年度《教育【yù】部关于【yú】做【zuò】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gōng】作通【tōng】知》精神,本着公平【píng】、公正【zhèng】、公开的原则,综合【hé】衡量德【dé】智体美,择优录取【qǔ】。

2、对按顺序志愿投档【dàng】的省份,首先录取院校【xiào】第一【yī】志愿【yuàn】考生,当院校【xiào】第一志愿【yuàn】未完【wán】成招生计划时,按未录满专业计划录取其他志愿考生【shēng】。对按【àn】平行志愿投档【dàng】的省【shěng】份,首【shǒu】先录取先投档【dàng】的考生【shēng】,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huá】录取后投档的【de】考生。

3、对进档考【kǎo】生【shēng】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yǔ】以【yǐ】录取,即A、对【duì】于【yú】进档【dàng】考生,根【gēn】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zhào】投档成绩【jì】从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yōu】录取【qǔ】;B、对于进档考【kǎo】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lù】取,仍不能满足【zú】的按其第三专【zhuān】业志【zhì】愿录取【qǔ】,以此类推【tuī】,当某考生所有【yǒu】专业志【zhì】愿均【jun1】不能满足【zú】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kǎo】生【shēng】,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fú】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lǐ】。C、对投档成【chéng】绩相同的考【kǎo】生,如【rú】果【guǒ】其【qí】所在省【shěng】(市、自治区)已规【guī】定了相关排序办法,则【zé】按【àn】照该省(市、自治区【qū】)的办法【fǎ】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zhì】区)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àn】照我校【xiào】规定的办法执行,即【jí】按单科顺序及分数【shù】从【cóng】高【gāo】到低排序, 1. 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kǎo】生投档分数相【xiàng】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fèn】数【shù】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yǔ】、首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kē】目【mù】。 2. 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kǎo】生【shēng】投【tóu】档成绩相【xiàng】同时,按单科【kē】顺序及分数从高【gāo】到低排序【xù】,依【yī】次【cì】为【wéi】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最高成绩的选【xuǎn】考科【kē】目、单科次高成绩的【de】选考科【kē】目【mù】、单科第三高成绩的选考科【kē】目。 3. 非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dàng】成【chéng】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xù】及分数从高【gāo】到【dào】低排序,文史类【lèi】依次【cì】为【wéi】语文、外【wài】语【yǔ】、文综合【hé】、数【shù】学,理工类依次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4、对享【xiǎng】受加分政策的考【kǎo】生可按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de】规定【dìng】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bcvi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白平公路9-21号

联系电话:0436-3506062

联系人:张雷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