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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华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4:37:46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华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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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华北科技学院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公办普通本科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学校把服务【wù】支撑大【dà】国应急管【guǎn】理事业作为第【dì】一面向,坚持立足应【yīng】急管理、面向公共安全【quán】、服务经济社会,着【zhe】力打造服务应急管理事业需【xū】要的人才培养高【gāo】地、科技【jì】创【chuàng】新高地、教育【yù】培【péi】训【xùn】高地,逐步形成【chéng】了以本科教育【yù】为主【zhǔ】,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短期培训多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第二条 学校地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距离北京天【tiān】安门约30公里,距离北京城市副中心约10公里,北【běi】京市812、818路等【děng】公共汽车直达学【xué】校【xiào】。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本科生【shēng】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zhǔ】管部门、学校【xiào】和第【dì】三方多重监【jiān】督机制,在【zài】学校纪检室【shì】的监督下开展工作【zuò】。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五条 严【yán】格【gé】执行教育【yù】部【bù】及【jí】有关省(区、市)制定的【de】招生政策、规定,贯【guàn】彻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quán】面考核择优录取的【de】原则。

第【dì】六条 招生【shēng】专业、人数以各省(区、市)招【zhāo】办公布的为准。预留计【jì】划的【de】使【shǐ】用依照集体研究、公平公正、质量优先的【de】原【yuán】则,用【yòng】于调节【jiē】各【gè】省(区、市)统【tǒng】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性。

第七条 执行各省【shěng】(区、市)制定的【de】有【yǒu】关加分或【huò】降分政【zhèng】策。

第八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平行志愿投档的【de】考生,在德【dé】体条件合格、专业志愿无法满【mǎn】足的情【qíng】况下,服从专【zhuān】业【yè】调剂的考生,调【diào】剂到该批次尚未录【lù】取满【mǎn】额的专业予【yǔ】以录【lù】取,对服从专业调剂【jì】且【qiě】其他条件符合学【xué】校要求的考生【shēng】不退档【dàng】;专业志愿无【wú】法满足且不服【fú】从调【diào】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对进档考生【shēng】不设志愿级【jí】差【chà】,按学校志愿【yuàn】优先的方式录【lù】取。对于进【jìn】档考生优【yōu】先录取第一志愿报【bào】考我校的考生【shēng】,其他志愿依【yī】此类推,即第一【yī】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de】专【zhuān】业,可录取第二志【zhì】愿报考我校【xiào】或【huò】计划所【suǒ】在省份再次征【zhēng】集志愿的考【kǎo】生。

第十条 执行各省(区、市)设定的投档规则,对【duì】于进档【dàng】考生分专业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de】原【yuán】则【zé】录取【qǔ】,不【bú】设【shè】专业级【jí】差;报考志愿【yuàn】、分数【shù】、专业相同时,如省内有录取规则,按省【shěng】内录取【qǔ】规则【zé】确定专【zhuān】业,如省【shěng】内没有录【lù】取规则,按相关科目排序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历史组以及3+3模式【shì】选科为不【bú】限的专【zhuān】业,依次比较语【yǔ】文【wén】、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物理组以及3+3模【mó】式选科含物理的专业,考生【shēng】依次比较数【shù】学、语文、外语成绩;英语【yǔ】、日语专业依次【cì】比较【jiào】外【wài】语、语文【wén】、数学成绩。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zhào】“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zhuān】业志愿排队录取【qǔ】”的规【guī】则【zé】录取【qǔ】。

第十一条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三个专业使用各省【shěng】(区、市)该专业统考【kǎo】成绩,按照各省(区、市【shì】)规定的【de】录【lù】取规则【zé】录取。若各省(区、市)无具体要求的,按【àn】文【wén】化课和专业课【kè】总分录取,总【zǒng】分【fèn】相【xiàng】同情况下按专业分数高低【dī】顺序录取【qǔ】。如出现总分、专业课分数【shù】均相【xiàng】同【tóng】的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文【wén】、数学、外【wài】语分数。

第十二条 安全工程(职业【yè】安全与公共健康)专业为【wéi】中【zhōng】外【wài】合作【zuò】办学专业,录取报考【kǎo】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部分课程为英【yīng】语【yǔ】授课【kè】,非【fēi】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该专业【yè】采取“3+1”培养【yǎng】模式,满足【zú】条件的学生【shēng】第四年在美【měi】国玛【mǎ】斯金格姆大学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可获得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以及玛斯金格姆【mǔ】大学学士学位【wèi】证书【shū】暨【jì】本科毕【bì】业【yè】证书(美方【fāng】毕业证和学位【wèi】证二证合一)。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四条 国际经济与贸【mào】易专业【yè】部分课程【chéng】采用【yòng】英【yīng】语授课,非英【yīng】语语【yǔ】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shí】五条采矿【kuàng】工程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yè】志愿的考【kǎo】生,根据《劳【láo】动法》女职工特殊保护相【xiàng】关【guān】规【guī】定,建议【yì】女【nǚ】生慎重报考,其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六条 在高考录取过程【chéng】中【zhōng】,参考学生【shēng】高中素质档案内【nèi】容。如果有特【tè】殊重大【dà】优秀表现记录的【de】,在同等条件下优先【xiān】录【lù】取;如【rú】果出现严重不良表现记录的,学【xué】校【xiào】有权不予录取。

第十【shí】七条 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jì】划按教【jiāo】育部【bù】及【jí】各省(区【qū】、市)有关【guān】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biāo】准按【àn】教育部【bù】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tǐ】检【jiǎn】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yǒu】关【guān】补【bǔ】充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符合【hé】《体检标准》第一【yī】部分:“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yǐ】不予录取”下列条款任何【hé】一【yī】条【tiáo】的,即【jí】为体【tǐ】检结论【lùn】不合格,学校所有【yǒu】专业均不予录取【qǔ】。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相应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cháng】(俗【sú】称【chēng】色弱)不【bú】能录取的专业【yè】: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化【huà】工安全工【gōng】程、消防工程、材【cái】料科【kē】学与工程、环境【jìng】工【gōng】程、环境科学等专业。

2、色觉异【yì】常II度(俗称色盲【máng】)不能录取的【de】专业,除同轻度【dù】色觉【jiào】异常外【wài】,还包括:环【huán】境设计、产【chǎn】品设计、矿物加工【gōng】工程等专业。

3、不【bú】能【néng】准确识别红【hóng】、黄、绿、兰、紫各种颜【yán】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de】导线【xiàn】、按键、信号【hào】灯【dēng】、几何【hé】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chú】同轻度【dù】色觉异【yì】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lèi】列【liè】出专业外,还包括【kuò】: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guǎn】理与【yǔ】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工【gōng】程管【guǎn】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商管理【lǐ】、电子商【shāng】务、会计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xiǎn】示器上【shàng】识别【bié】红、黄【huáng】、绿、兰、紫各颜色【sè】中任何一种颜色【sè】的数码、字母者不能【néng】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任何一【yī】眼【yǎn】矫正到【dào】4.8镜片度数【shù】大于800度的不能录取到消防工程等【děng】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读下列相关专业,请考生慎重报考。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wèi】肠等动【dòng】过【guò】较大【dà】手【shǒu】术,功能恢复【fù】良好【hǎo】,或曾患有心肌炎、胃【wèi】或十二【èr】指肠溃疡【yáng】、慢性支气管炎【yán】、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shǐ】,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yù】一年【nián】的【de】;肢体残疾【jí】(不【bú】继续恶化);以【yǐ】及先天性心脏【zāng】病经手【shǒu】术治愈,或【huò】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bì】返流血量【liàng】少,经二级以【yǐ】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wú】需手术者:请【qǐng】慎重报考采矿工【gōng】程、矿物加工【gōng】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测绘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土【tǔ】木【mù】工程、地质工程、消防工【gōng】程等专业。

2、任何一【yī】眼矫正到【dào】4.8镜片【piàn】度【dù】数大于800度的,请慎重【chóng】报考土木工【gōng】程、建【jiàn】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chéng】、建筑电气与智【zhì】能化、城市【shì】地下空间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gōng】程【chéng】与工【gōng】艺、化工安【ān】全工程、环境科学、环境【jìng】工【gōng】程【chéng】、电子信息工【gōng】程【chéng】、地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等专业。

3、两耳听力【lì】均在【zài】3米【mǐ】以内【nèi】,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quán】聋的,请慎重报【bào】考法【fǎ】学、英语、日语、新闻学、土木【mù】工程等专【zhuān】业。

4、嗅【xiù】觉迟【chí】钝、口吃、步态异【yì】常、驼背,面【miàn】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diàn】风的,请慎重报【bào】考社会【huì】体育指导与管【guǎn】理【lǐ】、消【xiāo】防工程、法学、新闻学等专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校【xiào】招生录【lù】取【qǔ】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他因【yīn】素【sù】造成的【de】招【zhāo】生遗留问题【tí】,由学【xué】校和【hé】有关省(区、市)招【zhāo】办【bàn】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学费执行文号:冀价行费〔2018〕93号)。

1.安【ān】全工【gōng】程、安全生产【chǎn】监管【guǎn】、消【xiāo】防工程、应急技【jì】术与管理【lǐ】、防灾减灾科学【xué】与工程、应急【jí】装备技【jì】术与工程、采矿工程、城市地下【xià】空间工程、地质工程、职业卫生工【gōng】程、化工安全工程、矿物加工工程【chéng】、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gōng】程、应用化学【xué】、环境科学【xué】、机械【xiè】设计【jì】制造及其【qí】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dòng】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gōng】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gōng】程、建筑电气【qì】与【yǔ】智能【néng】化【huà】、信息【xī】工【gōng】程、计【jì】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wǎng】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空【kōng】间【jiān】安全、土【tǔ】木工程、测绘工程、建筑【zhù】环境与【yǔ】能源应【yīng】用工程、地【dì】理信【xìn】息【xī】科学、英【yīng】语、日语、信【xìn】息与【yǔ】计算科学、应【yīng】用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jì】术等专业【yè】学费4900元/年。

2.应急管理、供应链管理【lǐ】、城市管理、信息管【guǎn】理与信息【xī】系统、国际经【jīng】济与贸易、会计学【xué】、工商管理【lǐ】、市场【chǎng】营销、电【diàn】子【zǐ】商务、公【gōng】共事【shì】业管理、工【gōng】程管理、房地产开发【fā】与管理、汉语言文【wén】学、法学【xué】、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xué】、秘【mì】书学、网络与【yǔ】新媒体等专【zhuān】业学费【fèi】4600元/年。

3.社会体【tǐ】育【yù】指导【dǎo】与管理、环境【jìng】设计【jì】、产品设计专业为8000元/年【nián】。

4.安【ān】全工程(职业安全与公共健康)专业【yè】在国内【nèi】学费【fèi】为17000元/年,第四年若按【àn】计划赴国【guó】外【wài】学习,免收国内学费【fèi】和【hé】住宿费,按美【měi】国【guó】玛斯金格姆大学【xué】要求缴费(2023年【nián】学费优惠后约2万美元)。

5.住宿费500-800元/年(执行文号:冀价行费〔2000〕18号)。

若物价管理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国家助【zhù】学【xué】金【jīn】、孙越崎【qí】优秀学【xué】生奖学金、校长奖学【xué】金、优秀学生【shēng】奖学金等;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jiā】助学贷款、勤【qín】工助【zhù】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xiàn】内【nèi】修【xiū】完教学计划【huá】规【guī】定的内容、取得规定【dìng】的学分,准予毕【bì】业,由【yóu】学校颁发本科毕【bì】业证书【shū】;符合学【xué】校学士学位授【shòu】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xué】位并颁发【fā】证书。

第二十三条【tiáo】 学校是教育部【bù】批准的“卓越工程师教【jiāo】育培养【yǎng】计划”实施【shī】高【gāo】校,批准专业为安【ān】全【quán】工程、采矿【kuàng】工程和自动【dòng】化。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为了更好地服务支撑【chēng】大国应急管理事业【yè】,对于与国【guó】家应急【jí】管理事业紧密相关的专业实行职业化、实【shí】战化、准军事化等【děng】特【tè】色培养方式,强【qiáng】化实践教学,构建独特【tè】的教【jiāo】科培深度融合的【de】人才【cái】培养模【mó】式【shì】,联合多方社会【huì】力量搭建协【xié】同育人平台,共同参与应急管理人才培养,促进应急管【guǎn】理学【xué】科建【jiàn】设【shè】。采矿工程专业设矿山【shān】救援【yuán】指挥方向【xiàng】、化【huà】工【gōng】安全专业【yè】设危化【huà】品安全监管方向、数据科学【xué】与大数据【jù】技术专业设应急【jí】信息化方向。入【rù】学后会遴选【xuǎn】优秀学生进入上述专业【yè】方【fāng】向学习。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学院大街467号

邮政编码:065201

联系电话:(010)61591445、61591128

招生网址:http://zsjy.ncist.edu.cn

电子信箱:zsb@ncist.edu.cn

微信公众号:华北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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