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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唐山海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4:42:01    发【fā】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唐山海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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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海运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信息

学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新城行知路27号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识别码:4113014696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招生计划:以生源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学院概况

唐山【shān】海运职业学院【yuàn】(国标代【dài】码:14696)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zhǔn】,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rì】制普通【tōng】高等职业院校,学制三【sān】年【nián】。学校具有独立颁发国【guó】家承认【rèn】学历证书资格,面【miàn】向【xiàng】全国统一【yī】招生。学校坐落于渤海西中部海岸,唐山市曹【cáo】妃甸区国际职教城。校【xiào】园占地605亩,建筑【zhù】面【miàn】积28万【wàn】平方米【mǐ】。新建校园,投【tóu】资20亿,设施一流【liú】。学校是由联合国【guó】教科文组织设立【lì】“世【shì】界职【zhí】业【yè】教育培训基地”的国际化高校。高位启【qǐ】航,国际【jì】视野。

本校设置海洋工【gōng】程【chéng】学院、交【jiāo】通运输【shū】学【xué】院、机电工程学【xué】院、商务旅游学【xué】院、智能工程学院、国际【jì】教育【yù】学院、马克【kè】思主义学院、体育艺术学院。本校全面贯【guàn】彻河北【běi】省【shěng】海洋经济【jì】和临港产业发【fā】展战略【luè】,致力【lì】于国家【jiā】海洋事业发展、为曹妃甸地区作为“贯通【tōng】欧亚大陆桥头【tóu】堡”设【shè】想的实【shí】现、为唐【táng】山这座【zuò】资源型城【chéng】市【shì】“由黑向蓝”转型升级,为“一带一路出海【hǎi】口”、“一港双【shuāng】城”建设的【de】核心承载区的快速发展,培【péi】养高【gāo】素【sù】质技术技能人才,并努力成为临海而【ér】建、应运【yùn】而生、服务地【dì】方、走向世界的【de】特色鲜明的海运学校。

三、学历证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海运职业【yè】学【xué】院颁发【fā】经教【jiāo】育部【bù】电子注册、国家【jiā】承【chéng】认【rèn】学历【lì】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zhǒng】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四、招生条件

1. 取得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2. 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hé】改革的【de】省(自治区),录【lù】取遵【zūn】循专业优先原则,各专业录【lù】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háng】调整;在【zài】总分(含加【jiā】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cì】比对【duì】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qǔ】,三科成绩均【jun1】相同时【shí】,全部【bù】录取;对实【shí】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shěng】(自治【zhì】区【qū】),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yè】(专业类【lèi】)+学校【xiào】”为单位。执行【háng】相关【guān】省份的投档规【guī】定,按专业志愿从【cóng】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分(含加【jiā】分)相同【tóng】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shù】学、外语单【dān】科成绩,择优录【lù】取,三科成绩均相同时,全部录【lù】取【qǔ】。

4.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5.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及投档政策。

6.我【wǒ】校体育类专业成绩使【shǐ】用生【shēng】源省省级统【tǒng】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jì】,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的【de】文化【huà】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需要【yào】达到【dào】本【běn】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kòng】制【zhì】分数线,并符合本省【shěng】相关招生要求。录取过程中【zhōng】,我校【xiào】认可(或执行【háng】)各省投档规则,在【zài】各省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zūn】循志愿”的原则,按照省体育统考成绩从高【gāo】到【dào】低择【zé】优录取。如有【yǒu】省【shěng】统考【kǎo】成绩【jì】相同考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zé】按照【zhào】语、数、外、文综(理 综)单科成【chéng】绩【jì】先【xiān】后排序录取。我校【xiào】在【zài】提【tí】档和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均认可各省【shěng】的优惠加分政策。

7.2024年我校对口【kǒu】类招生【shēng】条件,按照生源省教育考试【shì】院的相关规定【dìng】执【zhí】行。

8.入学复查内容:新生报到后【hòu】,学校【xiào】要进【jìn】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duì】于弄虚作假【jiǎ】、不【bú】符合录取【qǔ】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9.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五、体检要求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zāng】病(先天性心【xīn】脏病经【jīng】手术【shù】治愈,或房室间隔缺【quē】损分流【liú】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diān】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jí】病;严重精神病【bìng】未治愈、精神活性物【wù】质【zhì】滥用【yòng】和【hé】依【yī】赖。

5.慢【màn】性肝炎【yán】病【bìng】人并且【qiě】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dài】者【zhě】但【dàn】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xíng】肺【fèi】结【jié】核、浸【jìn】润【rùn】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jié】核【hé】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yù】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jié】核等【děng】等)、血行性【xìng】播散型肺【fèi】结核治愈后一【yī】年以【yǐ】上未复发,经【jīng】二级【jí】以上【shàng】医院(或结【jié】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wú】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对考【kǎo】生身体健康【kāng】状况的要【yào】求,我【wǒ】校按【àn】照【zhào】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jí】有关补【bǔ】充规【guī】定的【de】文件精神执行。

六、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6人间2600元/年/生,7人间2200元/年/生。

七、奖学、助学办法

为贯彻党和国【guó】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部相【xiàng】关【guān】文【wén】件【jiàn】规定的【de】学生【shēng】可获【huò】得国家奖【jiǎng】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八、附则

1.本章程自【zì】公布之日起实【shí】施,本章程若【ruò】与国【guó】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guī】定为准。

2.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063200

学院网址:www.tmi.edu.cn

咨询【xún】QQ群【qún】:877604669  576039292

联系人:吴老师18911391111(微信同号)

传真:0315-5331111

联系方式:0315-5331166   0315-533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