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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6:23:45    发【fā】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lǐ】的【de】是2024年扬州中瑞酒店【diàn】职业学【xué】院提前招【zhāo】生【shēng】简章,主要【yào】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huá】、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校全称: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989

第三条学校简介: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专科层次民办普通高校。

学校坐落于素【sù】有“淮左名都【dōu】,竹西佳【jiā】处”、“中国运河第一【yī】城”、“月亮城”之【zhī】美誉的国【guó】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chéng】——扬州。

学校秉承“学立艺林,德比馨兰”的校训,为社会输送了大量的优秀毕业生

第四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证书类别:专科学历证

高职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学生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主【zhǔ】要【yào】职【zhí】责【zé】是学校招【zhāo】生工作总体【tǐ】规划、方案审核、疑义裁【cái】定等。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shī】机构是扬州中瑞酒店职【zhí】业【yè】学【xué】院招【zhāo】生【shēng】办公室,主【zhǔ】要【yào】职责是【shì】制【zhì】定各类招生计划、招生咨【zī】询、招生录取等具体【tǐ】招生工作。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

第三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yè】(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zhì】等信【xìn】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jí】招【zhāo】生主管部门下达【dá】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一条报名及填报志愿办法

已参加 2024 年普【pǔ】通高考【kǎo】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kǎo】生均可申请参加高【gāo】职院【yuàn】校提【tí】前招生。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zhōng】学业【yè】水平考试【shì】实施方案》规【guī】定,考生须参加普通高【gāo】中学业水【shuǐ】平考试【shì】的合格性考【kǎo】试及院校规【guī】定的考【kǎo】试或考核。合【hé】格性考【kǎo】试中【zhōng】的语文【wén】、数学、外语、思想【xiǎng】政治、历史【shǐ】、地理、物理、化【huà】学、生物、信息【xī】技术10门科目,由省【shěng】教育【yù】厅统【tǒng】一组织考试。考【kǎo】生须参加上述10门科目【mù】的合格性【xìng】考试并取得成绩。

第十二条 报名日程安排

时间内容
9-21至8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9-21左右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9-21前公布第一轮报考我校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
9-21前第一轮拟录取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公布第一轮录取名单
9-21第二轮志愿报【bào】考我校且未【wèi】被【bèi】其他院【yuàn】校录【lù】取【qǔ】,并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jiā】我校组织的综合【hé】素质测试(面试)
9-21前公布第二轮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
9-21前第二轮拟录取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公布第二轮录取名单

第十三条 违规处理

考生本【běn】人应【yīng】本着诚信的原则【zé】,参【cān】加此次提前招【zhāo】生,提供材料必【bì】须真实。如有弄虚作【zuò】假者,一经【jīng】查【chá】实,将取消其提【tí】前招生录取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我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tuì】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yì】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bèi】战区【qū】(原【yuán】大【dà】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rén】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可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我省2024年招生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1.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学生,优先满足第一志愿。

2.对【duì】报考考生按照“志【zhì】愿优先”的【de】原则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de】原则【zé】确定【dìng】考生录【lù】取专业。如果报考专业已经【jīng】录【lù】满,则将其它剩余专业计划调整到该【gāi】专业录取。凡符合【hé】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xiào】将根据其加分【fèn】后【hòu】的【de】成绩按正常录【lù】取程序录取。

第十六条 赋分规则

我校【xiào】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shuǐ】平合格性【xìng】考试科目合格或【huò】不合格情【qíng】况【kuàng】折算成具【jù】体分数,根据【jù】折算【suàn】后的各科目总成绩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rú】下【xià】表:

科目成绩
合格不合格
语文105
数学105
外语105
历史105
物理105
思想政治105
地理105
化学105
生物105
信息技术105

第十七条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

考生普通高中学业【yè】水【shuǐ】平考试总分如存在同【tóng】分,同分考生首先参考语【yǔ】数外三门合格【gé】情况,再同【tóng】分参考首选科目合【hé】格情况,仍同【tóng】分参考【kǎo】综合【hé】素质评【píng】价情况择优录取【qǔ】。

第十八条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

第六章 收费

第十九条 我校专业根【gēn】据《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教【jiāo】育【yù】厅关于优【yōu】化民办【bàn】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fā】〔2023〕677号),具体收【shōu】费标【biāo】准为:文科类16000元【yuán】/生【shēng】.学年;理工科类18000元/生.学年;医学艺术类【lèi】20000元/生.学年【nián】。标准如有调【diào】整【zhěng】,则以省【shěng】发改委、省【shěng】教育厅最新批复为【wéi】准。

第二十条住宿费:1200元/年《江苏省【shěng】物价局江苏财政【zhèng】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yú】高等学校社会化学【xué】生【shēng】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fèi】(2002)369号苏财综【zōng】(2002)162号)文件【jiàn】规定【dìng】。

第二【èr】十一条收【shōu】费标【biāo】准最终以上级收费主管部门备案审议【yì】或【huò】出台【tái】的【de】相关文件为准。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èr】条被录取的考【kǎo】生,经省【shěng】招生主管部门【mén】审核批准后,由【yóu】学校寄【jì】发录取【qǔ】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hòu】,学【xué】校将在三【sān】个月【yuè】内进行【háng】新生入学资格审查【chá】及身体【tǐ】复检。经复查不【bú】合格者,根据【jù】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fán】发现弄虚作【zuò】假【jiǎ】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情况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学生,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习刻苦、家庭困难的学生,2300至 4300元/年。

【生【shēng】源地信用【yòng】助学贷【dài】款】对于家【jiā】庭经济困【kùn】难的【de】学生,均可申请最高【gāo】16000元/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èr】十五【wǔ】条 已被提前录【lù】取的考生【shēng】,不再【zài】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de】录取【qǔ】。确【què】需参【cān】加高考的【de】,须向【xiàng】高考报【bào】名地【dì】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qǐng】,经批准【zhǔn】后方可【kě】参加,但不能参加【jiā】任何形式的录【lù】取。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讯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608号

邮政编码:225126

招生咨询电话:0514-85107111

电子信箱:2898004413@qq.com

招生监督电话:0514-85166798

招生监督邮箱:860899624@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yhiedu.cn

第二十七条本招【zhāo】生简章【zhāng】通过我【wǒ】校【xiào】招生网向【xiàng】社会发【fā】布,对于各种媒体【tǐ】节选【xuǎn】公布的招生简章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wǒ】校【xiào】公布的完整【zhěng】招生简章为【wéi】准。

第二【èr】十【shí】八条我校【xiào】以往有关招【zhāo】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招生简章相冲突,以本招生简章为准,原政【zhèng】策【cè】、规【guī】定即时废止;如遇【yù】国家法【fǎ】律、法【fǎ】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huà】后的规【guī】定为【wéi】准【zhǔn】。

第二【èr】十九条本【běn】招生简章由扬【yáng】州中瑞【ruì】酒店【diàn】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jiě】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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