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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高博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1:40:12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苏州高博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本文【wén】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苏【sū】州高博软件【jiàn】技术职业【yè】学院【yuàn】高职提前【qián】招生简【jiǎn】章,主要包含学【xué】校概况、招生【shēng】专【zhuān】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shēng】制度【dù】改【gǎi】革的实【shí】施意见》,促进职业【yè】院校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现代职【zhí】业教育体【tǐ】系建设,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péi】养【yǎng】规律【lǜ】,根【gēn】据【jù】教育部推进考试【shì】招生制度改革的相【xiàng】关要【yào】求,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知》,制定我校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míng】,且参加普通高【gāo】中学业【yè】水平语文、数学【xué】、外【wài】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lǐ】、化学、生【shēng】物、信息技术10门【mén】科目【mù】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

报名护理专业合格性考试成绩需达到4合格。

二、报名方法及考试安排

(一)第一轮工作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1)报【bào】名方法【fǎ】:考生登【dēng】录省教育考试院【yuàn】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yuàn】校提前招【zhāo】生【shēng】申【shēn】请平台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9-21至8日17时。

(3)志愿填报:考【kǎo】生报考我校时最多【duō】可填报【bào】6个【gè】专业志愿并明【míng】确专业【yè】调剂意向。

2、考试安排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2)校测安排:

我校第一轮招生校测安排时间为9-21。

校测【cè】报到地点:苏州高【gāo】博【bó】软件技术职【zhí】业学院招生办【bàn】公室(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lù】5路)。

校测具体安排请在考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3、第一轮录取报送

学校根【gēn】据录取【qǔ】原则预录取,于9-21前【qián】将拟录取考生【shēng】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shì】并通【tōng】过录【lù】取系统【tǒng】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第二轮工作及时间安排(如在第【dì】一【yī】轮中完成计【jì】划录取【qǔ】,则不再参加【jiā】第【dì】二轮【lún】)

1、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1)报名方法:未被录取【qǔ】且达【dá】到规【guī】定【dìng】成绩要求的【de】考生可登录【lù】省教育考【kǎo】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tí】前招【zhāo】生申请平【píng】台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9:00至15:00。

(3)志愿填报:考生【shēng】报考我校时【shí】最多可填报【bào】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diào】剂【jì】意向。

2、考试安排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由江苏省考试院统一组织。

(2)校测安排:

我校第二轮招生校测安排时间为9-21。

校测报到地【dì】点:苏州高博软【ruǎn】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shì】(苏州【zhōu】市高新【xīn】区科技城【chéng】青山【shān】路5路【lù】)。

校测具体安排请在考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3、第二轮录取报送

学校【xiào】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qǔ】,于9-21前【qián】将拟【nǐ】录取【qǔ】考生名单在学校网【wǎng】站上进【jìn】行【háng】公示并通过录取【qǔ】系【xì】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及学费

招生专业(含专业【yè】名称、专业代码、学制信息等【děng】)及招生计划以【yǐ】江【jiāng】苏省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bù】门公布下达为准。

四、收费办法:

(1)学费【fèi】:学费以江苏省【shěng】发改委、江苏【sū】省教育厅审核公【gōng】布的收费标准进行收【shōu】费(文件依【yī】据【jù】:《省发【fā】展【zhǎn】改革委 省教育【yù】厅关于【yú】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guǎn】理有关【guān】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fā】[2023]677号【hào】))。

(2)住【zhù】宿费:每学年1500元/生(文件【jiàn】依据:省物价局 省【shěng】财政厅 省教育【yù】厅关于《高【gāo】等学校社会【huì】化学生公【gōng】寓【yù】收费管理暂行办【bàn】法》的通【tōng】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cái】综[2002]162号【hào】))。

(3)代办费【fèi】:每学年1000元/生,多退少补【bǔ】(文【wén】件【jiàn】依【yī】据:《江苏【sū】省高等【děng】学【xué】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bàn】法》(苏价费[2007]270号)、《关于加【jiā】强全省普【pǔ】通高【gāo】等学【xué】校【xiào】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号))。

(4)我校不收取江苏省提前招生校测考试费用。

(5)收【shōu】费标准最终以上级【jí】收费【fèi】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出台的相关文【wén】件【jiàn】为准【zhǔn】。

五、选拔方法

主要依据考生【shēng】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chéng】绩、校【xiào】测成绩(校【xiào】测为【wéi】非必测项,可不参加【jiā】),按照【zhào】向社会公布的【de】录取【qǔ】规则【zé】,择优录取。

六、考生成绩评定办法

(一)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1、综合成绩的构成:综合成【chéng】绩【jì】=学【xué】业【yè】水平合格【gé】性【xìng】考【kǎo】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政策性加【jiā】分。

2、学【xué】业【yè】水平合格性【xìng】考试成绩【jì】折算方法:合格科目成【chéng】绩合【hé】格计5分【fèn】,合格科目成绩不【bú】合【hé】格计2分,10门学【xué】业水平合格【gé】性考试科目成【chéng】绩累加【jiā】为该项【xiàng】成绩,最高分为50分。

3、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zài】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shàng】或被【bèi】战区(原大军【jun1】区)以【yǐ】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de】退【tuì】役军人,录取时【shí】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qiáo】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wān】省籍考生(含台湾户【hù】籍【jí】考生【shēng】),录取时【shí】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加分政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的为准。

(二)校测成绩评定办法
校测成绩设定总分为100分,采用面试考核形式,由我校成立面试工作组,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dá】、创新思维、反应【yīng】能力、知识【shí】面等基【jī】本【běn】素【sù】质。从我【wǒ】校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tí】,由面试工作组当场打分和评分。

考生【shēng】未参加校测则无该项成【chéng】绩【jì】。无校测成绩的考生【shēng】仍可按照我校录取原则参加我【wǒ】校的【de】录取【qǔ】,报【bào】考我校的考生如不能【néng】参加校测,请与我校招生办公室【shì】的工作人员【yuán】确认【rèn】,确认电【diàn】话请详见我【wǒ】校【xiào】招生网。

未参加我【wǒ】校统一组织的校测,但符合下列条【tiáo】件之【zhī】一、且向我校【xiào】提供【gòng】证【zhèng】明【míng】材料的考生,校测成绩按80分【fèn】计。

1、获【huò】得校级【jí】及以【yǐ】上【shàng】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tuán】员”等荣誉的考生【shēng】。

2、参加教育部门、人社部【bù】门、或权威【wēi】的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技能【néng】、创新实【shí】践【jiàn】、学科竞赛等【děng】,获得县【xiàn】(市)级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3、艺术类考级达八级及以上的考生,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资质的考生。

4、在【zài】思想【xiǎng】品德方面有突出【chū】表现,获【huò】得校级及以【yǐ】上表【biǎo】彰或所在中学推荐的考生。

5、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达到5门的考生。

上述前四项需要报名考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第四项如果没有证请提供学校的证明,参加第一轮的考生请最迟于【yú】9-21向我【wǒ】校招生办【bàn】公室提供有关材料【liào】,参加第【dì】二轮的考生请最迟于9-21向【xiàng】我【wǒ】校【xiào】招生办公室提供有关材【cái】料。第五项不【bú】需【xū】考生提供有关材料【liào】,由我校根据江【jiāng】苏省【shěng】教育【yù】考试院提供的学业【yè】水平合格【gé】性【xìng】考试结果来判定。

七、录取原则

1、以考生校测成绩【jì】、综合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chéng】绩【jì】为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háng】排【pái】序,择优【yōu】录取。

2、在上述录取原则中如出【chū】现同位次的考【kǎo】生且我校【xiào】无法同时录取,则以考生参【cān】加校【xiào】测、享受加【jiā】分政策、未参加校测但符合校测【cè】成绩【jì】按80分【fèn】计、未参加【jiā】校测为顺【shùn】序作为录取【qǔ】指导。

3、在【zài】如上两则录取【qǔ】原【yuán】则下仍有同等【děng】考生,则以语文、数【shù】学、外【wài】语【yǔ】、物理、历史、化学、政治【zhì】、生物【wù】、地理【lǐ】、信息技术【shù】为顺序,对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háng】排【pái】序,依次录取【qǔ】。

八、学历证书

我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九、专业调整

我校根据学生实【shí】际情况、在【zài】国【guó】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给入学【xué】学生免费调【diào】整一次专业,调整原【yuán】则【zé】详见我【wǒ】校【xiào】招生网。

十、体检要求

参加【jiā】江苏省【shěng】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jiǎn】指导意见【jiàn】要求,符合【hé】教育部规定的【de】相关专业的身体【tǐ】要求【qiú】。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则【zé】录【lù】取【qǔ】无效。

十一、奖励资助政策

序号奖励资助项目奖励资助金额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学年
4残疾学生补助减免学费
5征兵学生学费补助16000元/学年(最高不超过学费)
6综合一等奖学金2000元/学年
7综合二等奖学金1500元/学年
8综合二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
9三好学生500元/学年
10自强奖学金500元/学年
11先进集体奖1000元/学年
12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学年

十二、申诉渠道

如【rú】考生对考试过程【chéng】或成绩有疑问,可以向我校【xiào】招【zhāo】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反【fǎn】馈【kuì】,联系电话:0512-62833152

十三、监督机制

监督电话:0512-65110500

十四、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国标14163 、江苏省代码1970

学校全称: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统招大专

学院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号

学院网址:http://www.gi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ist.edu.cn/

咨询电话: 0512-62833125  68836191

招生咨询QQ:1307664500

邮  编:215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