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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9:21:15    发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江苏商贸职业学【xué】院【yuàn】提前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zhuān】业、招生【shēng】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校招生录【lù】取【qǔ】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优【yōu】秀人才的选【xuǎn】拔渠道,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hǎo】江【jiāng】苏【sū】省2024年【nián】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gǎi】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hé】学校实际,按照“公平【píng】、公正【zhèng】、公【gōng】开【kāi】、择优录取”的原则,制【zhì】定本简章【zhāng】。

第二条学校【xiào】全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学校国【guó】标代【dài】码:14475,省内【nèi】招生代码:1314。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办学【xué】类型:全【quán】日制【zhì】普【pǔ】通【tōng】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址:南通市江通路48号。

第三条学校简介:学校创建于1956年,是全国【guó】系统示【shì】范性【xìng】高职院【yuàn】校、江苏省【shěng】中【zhōng】国特色高水平【píng】高职学校建【jiàn】设单位。学校坐落于上海大都市【shì】北翼门户城【chéng】市【shì】——江【jiāng】苏【sū】省【shěng】南通市,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余人。学【xué】校办学【xué】条件优越、专业特色【sè】鲜明、师【shī】资【zī】力量雄厚、人才培养突出,学生连续多年在全【quán】国、全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中获【huò】得一等【děng】奖,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左右。

第四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七【q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地【dì】区【qū】招生工作【zuò】组【zǔ】,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并协助【zhù】招【zhāo】生与【yǔ】就创业处进行招生录取。各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bā】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mén】及学校纪检【jiǎn】监【jiān】察部门等多重监【jiān】督机制,严【yán】格按照流程和【hé】规定进行招生,接受【shòu】社会各界【jiè】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jù】学校人【rén】才培养目【mù】标与办学【xué】条件,结合【hé】生【shēng】源情况、需求情况以及近年来我【wǒ】校生源计划编制和使用情况,经教【jiāo】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dìng】提前招生计划【huá】。招生专业(含【hán】专业名称、专【zhuān】业代码【mǎ】、学制【zhì】等【děng】信【xìn】息【xī】)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类别序号招生专业计划数

学费

(元/年)

“3+2”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01

旅游管理

(本科专业:文化产业管理)

50前三年按我校学费标准收取,后两年按本科院校学费标准收取
普通类02大数据与会计1004700
03大数据与审计504700
04大数据与财务管理504700
05金融服务与管理504700
06财富管理504700
07电子商务504700
08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04700
09现代物流管理504700
10供应链运营504700
11关务与外贸服务505300
12国际经济与贸易504700
13跨境电子商务504700
14市场营销504700
15旅游管理504700
16空中乘务505300
17高速铁路客运服务505300
18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04700
19人工智能技术应用505300
20物联网应用技术505300
21计算机网络技术505300
22软件技术505300
23无人机应用技术505300
24移动应用开发505300
25大数据技术505300
26信息安全技术应用505300
27电子信息工程技术505300
28电气自动化技术505300
29工程造价504700
30建筑工程技术505300
31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05300
32建设工程管理504700
33建筑室内设计505300
34动漫制作技术505300
艺术35视觉传达设计506800
36数字媒体艺术设计506800
37艺术设计506800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招生对象及条件

1.考生已参加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bào】名,并取【qǔ】得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shuǐ】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lì】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合【hé】格性考试成绩。报【bào】考“3+2”高【gāo】职与本【běn】科分段培养项目考【kǎo】生合格【gé】性考【kǎo】试须10门达到合格;报考【kǎo】普通类【lèi】、艺术【shù】类考生合格性考试【shì】需6门及以【yǐ】上达【dá】到合【hé】格【gé】,其【qí】中艺【yì】术类考生须取【qǔ】得艺术类专业省【shěng】统考成绩。

2.考生须参加【jiā】江苏【sū】省普通高校【xiào】招生【shēng】统一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相关要求。

3.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限。

4.各专业【yè】不限制外【wài】语语【yǔ】种,但学校【xiào】的公共外语课开【kāi】设的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条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míng】方式【shì】: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yù】考试【shì】院网站或我【wǒ】校【xiào】招【zhāo】生网,进入高职提前招生报【bào】名系统【tǒng】进行报名,按流程准【zhǔn】确填报相关信息。

2.报名时间:9-21-8日17:00(第一轮)、4月9日【rì】9:9-21:00(第二轮),报名网址:gk.jseea.cn。如第一轮已完成招生计划【huá】,将不再进【jìn】行第二【èr】轮招生录取。

3.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6个【gè】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yè】调剂意向【xiàng】,不得同时申【shēn】请普【pǔ】通类和艺术【shù】类【lèi】专业。

第十二条考核办法

1.“3+2”高职【zhí】与本【běn】科分段培养项目考【kǎo】生均须参加我校【xiào】组织的文化测试。

(1)测试时间:9-21上【shàng】午9:9-21:00(第一轮)、9-21上午【wǔ】9:9-21:00(第【dì】二轮【lún】)。如第一轮已完成招生计【jì】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测【cè】试。

(2)测试科目:语文、数学两科,依据高【gāo】中课程【chéng】标准命题【tí】,各科满分为150分,共【gòng】计300分。测试形式为笔试。

(3)测试确认:考生到我校参加测试时须提【tí】供本【běn】人身份证原件【jiàn】及复【fù】印件。

(4)测试地点: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南通市江通路48号)。

2.普通类【lèi】、艺术类【lèi】考生不需参【cān】加【jiā】我校组织的文化测【cè】试【shì】。普通类考生【shēng】按照合格【gé】性考试1门【mén】合格【gé】计30分、1门不合格【gé】计【jì】15分进行【háng】折算,满分为【wéi】300分;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háng】计分。

第【dì】十三条凡在提前招【zhāo】生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yù】部令第【dì】33号《国家【jiā】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lǐ】。考生【shēng】的违规情【qíng】况将报【bào】江苏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shí】四条如遇特殊情况,报名和【hé】测试安排将及时进行【háng】调整(以学【xué】校官网发布的考【kǎo】核时【shí】间【jiān】与【yǔ】方【fāng】式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3+2”高职与【yǔ】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考【kǎo】生文化测试成【chéng】绩+政策性加【jiā】分的总成绩【jì】从高到低【dī】择【zé】优录取。如总【zǒng】成绩相【xiàng】同,按语文、数学【xué】成【chéng】绩依次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根据综【zōng】合素【sù】质评价和政策【cè】性加分【fèn】情【qíng】况择优录取。

第【dì】十六条【tiáo】普通类以考生【shēng】合格性【xìng】考试折算成绩+政策【cè】性加【jiā】分的总成【chéng】绩从高到低【dī】择优录取【qǔ】。如总成绩相同【tóng】,以语数、语外、数外、语、数、外【wài】折算成绩【jì】依【yī】次排序录取;如仍相【xiàng】同【tóng】,则根【gēn】据综【zōng】合素质评价和政策性加分情况择优录取【qǔ】。

第【dì】十七条艺术类以【yǐ】考【kǎo】生省【shěng】艺术统考成绩+政【zhèng】策性加分的【de】总成【chéng】绩从高到【dào】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jì】相同,以【yǐ】艺【yì】术【shù】类省统【tǒng】考成绩择优录取;如仍相同【tóng】,则根据综合【hé】素质评价和政策性加分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fú】役期间荣【róng】立二等【děng】功以上或【huò】被【bèi】战区(原大军区)以上【shàng】单位授予荣誉【yù】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归【guī】侨、华侨子女、归侨【qiáo】子【zǐ】女和台湾【wān】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jiā】5分【fèn】。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同【tóng】一考生如符合多项【xiàng】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不【bú】予累【lèi】加【jiā】。

第十九条对被【bèi】我校普【pǔ】通类、艺【yì】术类录取的考生,全【quán】部满足其所填报的普通类或艺术类的第一专业【yè】志【zhì】愿【yuàn】(“3+2”高职【zhí】与本【běn】科分段培养项【xiàng】目除外)。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xué】校在规定【dìng】的时间内对【duì】新生进【jìn】行入【rù】学【xué】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fù】查不合格【gé】者,根据【jù】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fā】现弄虚作假者,一律【lǜ】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tiáo】学【xué】费标准:文科类专业【yè】4700元/学年、工科类【lèi】专业5300元/学年、艺【yì】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sū】省【shěng】财政厅关于【yú】公办【bàn】高等学校【xiào】学费标准等有关问【wèn】题的通【tōng】知》,苏【sū】价费【fèi】〔2014〕136号【hào】)。

第【dì】二十二条住宿费标准【zhǔn】:800-1500元/学年(《高等学【xué】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shōu】费【fèi】管理暂行办【bàn】法》,苏价费【fèi】〔2002〕369号、苏财综【zōng】〔2002〕162号)。住宿费标【biāo】准如有【yǒu】调【diào】整【zhěng】,具体【tǐ】收费标准【zhǔn】以省发【fā】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要求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国家助【zhù】学金、应征入【rù】伍服兵【bīng】役学费补偿与【yǔ】学费减【jiǎn】免等国家资助【zhù】项目,设有校级【jí】奖学金【jīn】、临时困难补助、学费缓减免等校【xiào】内【nèi】奖助项【xiàng】目,以及社会各界在【zài】学校设【shè】立的【de】各类资助项目。学校对【duì】家庭困难学生开【kāi】通绿【lǜ】色通道、帮助申【shēn】请助学贷款、提供勤【qín】工助【zhù】学岗位、优先推荐就业。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被提前【qián】招【zhāo】生【shēng】录取的考生,不再【zài】参加【jiā】6月份的普通高【gāo】校招生统一考试【shì】和任【rèn】何其他形式【shì】的录取【qǔ】。确需参加【jiā】高考,须向【xiàng】高考报名【míng】地县(市、区)招办提出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五条本【běn】简章【zhāng】如与上【shàng】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zhì】的,以上级【jí】政策和规【guī】定为准【zhǔn】。

第二十六条本简章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3-85679269、85679277

咨 询QQ:1158213844

学校微信:jsbc1956

学校网址:http://www.jsb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jsbc.edu.cn

监督电话:0513-85679216

监督邮箱:jssyjj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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