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江苏商贸职业学【xué】院【yuàn】提前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zhuān】业、招生【shēng】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校招生录【lù】取【qǔ】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优【yōu】秀人才的选【xuǎn】拔渠道,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hǎo】江【jiāng】苏【sū】省2024年【nián】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gǎi】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hé】学校实际,按照“公平【píng】、公正【zhèng】、公【gōng】开【kāi】、择优录取”的原则,制【zhì】定本简章【zhāng】。
第二条学校【xiào】全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学校国【guó】标代【dài】码:14475,省内【nèi】招生代码:1314。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办学【xué】类型:全【quán】日制【zhì】普【pǔ】通【tōng】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址:南通市江通路48号。
第三条学校简介:学校创建于1956年,是全国【guó】系统示【shì】范性【xìng】高职院【yuàn】校、江苏省【shěng】中【zhōng】国特色高水平【píng】高职学校建【jiàn】设单位。学校坐落于上海大都市【shì】北翼门户城【chéng】市【shì】——江【jiāng】苏【sū】省【shěng】南通市,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余人。学【xué】校办学【xué】条件优越、专业特色【sè】鲜明、师【shī】资【zī】力量雄厚、人才培养突出,学生连续多年在全【quán】国、全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中获【huò】得一等【děng】奖,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左右。
第四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七【q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地【dì】区【qū】招生工作【zuò】组【zǔ】,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并协助【zhù】招【zhāo】生与【yǔ】就创业处进行招生录取。各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bā】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mén】及学校纪检【jiǎn】监【jiān】察部门等多重监【jiān】督机制,严【yán】格按照流程和【hé】规定进行招生,接受【shòu】社会各界【jiè】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jù】学校人【rén】才培养目【mù】标与办学【xué】条件,结合【hé】生【shēng】源情况、需求情况以及近年来我【wǒ】校生源计划编制和使用情况,经教【jiāo】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dìng】提前招生计划【huá】。招生专业(含【hán】专业名称、专【zhuān】业代码【mǎ】、学制【zhì】等【děng】信【xìn】息【xī】)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类别 | 序号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元/年) |
“3+2”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 | 01 | 旅游管理 (本科专业:文化产业管理) | 50 | 前三年按我校学费标准收取,后两年按本科院校学费标准收取 |
普通类 | 02 | 大数据与会计 | 100 | 4700 |
03 | 大数据与审计 | 50 | 4700 | |
04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50 | 4700 | |
05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50 | 4700 | |
06 | 财富管理 | 50 | 4700 | |
07 | 电子商务 | 50 | 4700 | |
08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0 | 4700 | |
09 | 现代物流管理 | 50 | 4700 | |
10 | 供应链运营 | 50 | 4700 | |
11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50 | 5300 | |
1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0 | 4700 | |
13 | 跨境电子商务 | 50 | 4700 | |
14 | 市场营销 | 50 | 4700 | |
15 | 旅游管理 | 50 | 4700 | |
16 | 空中乘务 | 50 | 5300 | |
17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50 | 5300 | |
18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0 | 4700 | |
1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0 | 5300 | |
2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0 | 5300 | |
2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0 | 5300 | |
22 | 软件技术 | 50 | 5300 | |
23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50 | 5300 | |
24 | 移动应用开发 | 50 | 5300 | |
25 | 大数据技术 | 50 | 5300 | |
26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50 | 5300 | |
27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0 | 5300 | |
2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0 | 5300 | |
29 | 工程造价 | 50 | 4700 | |
30 | 建筑工程技术 | 50 | 5300 | |
31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50 | 5300 | |
32 | 建设工程管理 | 50 | 4700 | |
33 | 建筑室内设计 | 50 | 5300 | |
34 | 动漫制作技术 | 50 | 5300 | |
艺术类 | 35 | 视觉传达设计 | 50 | 6800 |
36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50 | 6800 | |
37 | 艺术设计 | 50 | 6800 |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招生对象及条件
1.考生已参加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bào】名,并取【qǔ】得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shuǐ】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lì】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合【hé】格性考试成绩。报【bào】考“3+2”高【gāo】职与本【běn】科分段培养项目考【kǎo】生合格【gé】性考【kǎo】试须10门达到合格;报考【kǎo】普通类【lèi】、艺术【shù】类考生合格性考试【shì】需6门及以【yǐ】上达【dá】到合【hé】格【gé】,其【qí】中艺【yì】术类考生须取【qǔ】得艺术类专业省【shěng】统考成绩。
2.考生须参加【jiā】江苏【sū】省普通高校【xiào】招生【shēng】统一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相关要求。
3.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限。
4.各专业【yè】不限制外【wài】语语【yǔ】种,但学校【xiào】的公共外语课开【kāi】设的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条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míng】方式【shì】: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yù】考试【shì】院网站或我【wǒ】校【xiào】招【zhāo】生网,进入高职提前招生报【bào】名系统【tǒng】进行报名,按流程准【zhǔn】确填报相关信息。
2.报名时间:9-21-8日17:00(第一轮)、4月9日【rì】9:9-21:00(第二轮),报名网址:gk.jseea.cn。如第一轮已完成招生计划【huá】,将不再进【jìn】行第二【èr】轮招生录取。
3.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6个【gè】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yè】调剂意向【xiàng】,不得同时申【shēn】请普【pǔ】通类和艺术【shù】类【lèi】专业。
第十二条考核办法
1.“3+2”高职【zhí】与本【běn】科分段培养项目考【kǎo】生均须参加我校【xiào】组织的文化测试。
(1)测试时间:9-21上【shàng】午9:9-21:00(第一轮)、9-21上午【wǔ】9:9-21:00(第【dì】二轮【lún】)。如第一轮已完成招生计【jì】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测【cè】试。
(2)测试科目:语文、数学两科,依据高【gāo】中课程【chéng】标准命题【tí】,各科满分为150分,共【gòng】计300分。测试形式为笔试。
(3)测试确认:考生到我校参加测试时须提【tí】供本【běn】人身份证原件【jiàn】及复【fù】印件。
(4)测试地点: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南通市江通路48号)。
2.普通类【lèi】、艺术类【lèi】考生不需参【cān】加【jiā】我校组织的文化测【cè】试【shì】。普通类考生【shēng】按照合格【gé】性考试1门【mén】合格【gé】计30分、1门不合格【gé】计【jì】15分进行【háng】折算,满分为【wéi】300分;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háng】计分。
第【dì】十三条凡在提前招【zhāo】生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yù】部令第【dì】33号《国家【jiā】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lǐ】。考生【shēng】的违规情【qíng】况将报【bào】江苏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shí】四条如遇特殊情况,报名和【hé】测试安排将及时进行【háng】调整(以学【xué】校官网发布的考【kǎo】核时【shí】间【jiān】与【yǔ】方【fāng】式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3+2”高职与【yǔ】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考【kǎo】生文化测试成【chéng】绩+政策性加【jiā】分的总成绩【jì】从高到低【dī】择【zé】优录取。如总【zǒng】成绩相【xiàng】同,按语文、数学【xué】成【chéng】绩依次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根据综【zōng】合素【sù】质评价和政策【cè】性加分【fèn】情【qíng】况择优录取。
第【dì】十六条【tiáo】普通类以考生【shēng】合格性【xìng】考试折算成绩+政策【cè】性加【jiā】分的总成【chéng】绩从高到低【dī】择优录取【qǔ】。如总成绩相同【tóng】,以语数、语外、数外、语、数、外【wài】折算成绩【jì】依【yī】次排序录取;如仍相【xiàng】同【tóng】,则根【gēn】据综【zōng】合素质评价和政策性加分情况择优录取【qǔ】。
第【dì】十七条艺术类以【yǐ】考【kǎo】生省【shěng】艺术统考成绩+政【zhèng】策性加分的【de】总成【chéng】绩从高到【dào】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jì】相同,以【yǐ】艺【yì】术【shù】类省统【tǒng】考成绩择优录取;如仍相同【tóng】,则根据综合【hé】素质评价和政策性加分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fú】役期间荣【róng】立二等【děng】功以上或【huò】被【bèi】战区(原大军区)以上【shàng】单位授予荣誉【yù】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归【guī】侨、华侨子女、归侨【qiáo】子【zǐ】女和台湾【wān】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jiā】5分【fèn】。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同【tóng】一考生如符合多项【xiàng】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不【bú】予累【lèi】加【jiā】。
第十九条对被【bèi】我校普【pǔ】通类、艺【yì】术类录取的考生,全【quán】部满足其所填报的普通类或艺术类的第一专业【yè】志【zhì】愿【yuàn】(“3+2”高职【zhí】与本【běn】科分段培养项【xiàng】目除外)。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xué】校在规定【dìng】的时间内对【duì】新生进【jìn】行入【rù】学【xué】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fù】查不合格【gé】者,根据【jù】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fā】现弄虚作假者,一律【lǜ】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tiáo】学【xué】费标准:文科类专业【yè】4700元/学年、工科类【lèi】专业5300元/学年、艺【yì】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sū】省【shěng】财政厅关于【yú】公办【bàn】高等学校【xiào】学费标准等有关问【wèn】题的通【tōng】知》,苏【sū】价费【fèi】〔2014〕136号【hào】)。
第【dì】二十二条住宿费标准【zhǔn】:800-1500元/学年(《高等学【xué】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shōu】费【fèi】管理暂行办【bàn】法》,苏价费【fèi】〔2002〕369号、苏财综【zōng】〔2002〕162号)。住宿费标【biāo】准如有【yǒu】调【diào】整【zhěng】,具体【tǐ】收费标准【zhǔn】以省发【fā】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要求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国家助【zhù】学金、应征入【rù】伍服兵【bīng】役学费补偿与【yǔ】学费减【jiǎn】免等国家资助【zhù】项目,设有校级【jí】奖学金【jīn】、临时困难补助、学费缓减免等校【xiào】内【nèi】奖助项【xiàng】目,以及社会各界在【zài】学校设【shè】立的【de】各类资助项目。学校对【duì】家庭困难学生开【kāi】通绿【lǜ】色通道、帮助申【shēn】请助学贷款、提供勤【qín】工助【zhù】学岗位、优先推荐就业。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被提前【qián】招【zhāo】生【shēng】录取的考生,不再【zài】参加【jiā】6月份的普通高【gāo】校招生统一考试【shì】和任【rèn】何其他形式【shì】的录取【qǔ】。确需参加【jiā】高考,须向【xiàng】高考报名【míng】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五条本【běn】简章【zhāng】如与上【shàng】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zhì】的,以上级【jí】政策和规【guī】定为准【zhǔn】。
第二十六条本简章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3-85679269、85679277
咨 询QQ:1158213844
学校微信:jsbc1956
学校网址:http://www.jsb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jsbc.edu.cn
监督电话:0513-85679216
监督邮箱:jssyjj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