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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2:02:29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

2024年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yī】条  为确保陕西青年职业学院【yuàn】(以下简称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yù】分类考试【shì】招【zhāo】生【shēng】工作顺利进【jìn】行,维护考生和学院【yuàn】合法【fǎ】权益,根据国【guó】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yù】厅有关规【guī】定,结【jié】合学【xué】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  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yù】分类考试【shì】招生【shēng】模式为高职综合评【píng】价招生。

第三【sān】条  学院严格实施【shī】阳光【guāng】招生【shēng】,坚持公平公正【zhèng】公开【kāi】原则,接受纪检【jiǎn】监【jiān】察部门、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de】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28

在陕招生代码:812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历证书上的学院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种类: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陕西青年【nián】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陕【shǎn】西省【shěng】政【zhèng】府批准【zhǔn】并教育部备案【àn】的【de】公【gōng】办普【pǔ】通【tōng】高【gāo】等学校,由1952年创办的陕西省团校发展而来【lái】,位于西安。现有长安、含光两个【gè】校区,10个二级教学单位,教职工400余名,在校生7400余人。

2023年【nián】学院顺【shùn】应经济社会【huì】发【fā】展趋【qū】势和职教改革大【dà】势【shì】,按照“对接产业、服务陕西、错位发展、争创一【yī】流”的建设【shè】思路,优化、构建了与区域经济匹【pǐ】配【pèi】度更高、结构更加合理、特【tè】色更加鲜明的设【shè】计【jì】传媒、文化教育、数字经济、交通【tōng】服务等四大专业【yè】群。学院建【jiàn】设省【shěng】级【jí】高水平专业群项目2个,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两项,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

学【xué】院建有一支由教【jiāo】学名师和【hé】技【jì】能大师领衔的政治【zhì】素【sù】质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gāo】素质【zhì】“双师【shī】型”教师团队,包【bāo】含省级教学名师【shī】7人【rén】,省级教【jiāo】学团队1个,院级教【jiāo】学团队5个,“双师”教师占比81.3%。

学院建有室内艺术设计实【shí】训室、定格【gé】动画实训室、轨道【dào】交通综合实训室、三笔字实训室【shì】、幼儿园活动模【mó】拟实训室、舞【wǔ】蹈实训【xùn】室、钢琴实训室等54个高标准专业实训室【shì】,其【qí】中采编与制作生产性【xìng】实训基地【dì】为【wéi】国家级实训基【jī】地,物流【liú】与供应链管理【lǐ】实训室为【wéi】省【shěng】级示【shì】范性实【shí】训基地。

学院坚持就业导向,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道科技有限公司【sī】、苏宁云商【shāng】集团【tuán】、中国【guó】银行、西安地【dì】铁、人【rén】民大会堂、西部广告【gào】传媒公司【sī】、陕【shǎn】旅集【jí】团、陕【shǎn】西省政府幼儿园、交大一附院幼儿园、深圳机场集团、海南航空公司、陕西街舞协会等400多家知名企事业单位长期合作,毕业生批量高端就业已成常态。

第六条  办学地点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鱼包头街123号

邮政编码:710100

含光校区: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55号

邮政编码:710068

学院网址:www.sxqzy.com

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xqzy.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61289555

029-61289666 029-61289777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职能部门和教学系【xì】主【zhǔ】要负责人【rén】组成的【de】招生【shēng】工【gōng】作委【wěi】员会,负责落实省【shěng】教【jiāo】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zuò】各项政策要求【qiú】,执行学院【yuàn】党【dǎng】政【zhèng】招【zhāo】生工作【zuò】决议,制定学【xué】院招生工作方【fāng】案,指导招生工作具体实施。

学【xué】院招生工作委员【yuán】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jiù】业处。招生【shēng】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shì】院相关规定,落【luò】实【shí】学院【yuàn】招【zhāo】生工作【zuò】委员会决【jué】定。学院不委托任何社会【huì】中介机构和【hé】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测试考核及评价办法

第九条  申请参加学【xué】院高职分类考【kǎo】试招生的考生,必须【xū】是【shì】已经【jīng】参加2024年陕【shǎn】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kǎo】)报名的考生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jiāo】育单独招生考试(职教单招【zhāo】)报名的“三【sān】校生【shēng】”考生【shēng】,且必须【xū】参【cān】加【jiā】各【gè】县(区)组织【zhī】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条【tiáo】  符合【hé】高职【zhí】分类【lèi】考试招生条件【jiàn】的考生须于2024年【nián】3月【yuè】15日9:00至18日17:00,登录陕西【xī】省【shěng】教育考试院门户【hù】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kǎo】试信【xìn】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等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shì】招生网【wǎng】上管理平台,向学【xué】院【yuàn】提出入学【xué】申请。

第【dì】十一条  已申请陕西【xī】青年【nián】职业学院的考生,于2024年3月16日9:00至19日17:00前【qián】登录学院招【zhāo】生信息网 http://zsw.sxqzy.com,进【jìn】入【rù】综合评价招【zhāo】生系统,阅读考生须【xū】知、确认报名信息、选报专业、查阅考【kǎo】生安排【pái】、提交《考【kǎo】生【shēng】报名表》、打【dǎ】印准考证

第十二条  测试考核

学【xué】院分类考试(综【zōng】合评价考试)采取“文化素【sù】质+职业【yè】技能”的评【píng】价方式。

(一)文化素质测试

拟参【cān】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pǔ】通高中毕【bì】业生,文【wén】化素【sù】质测试成绩【jì】使用高中【zhōng】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cān】考综【zōng】合素质评价结果,不【bú】再另行组织测试。根据《陕【shǎn】西省【shěng】退役【yì】士兵【bīng】教育培【péi】训暂行【háng】办法》规定,具有高中学【xué】历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shì】。

拟【nǐ】参加【jiā】高职【zhí】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shēng】”等【děng】其他考生,须【xū】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专业能力测试,考试内【nèi】容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jī】础课课【kè】程【chéng】标准》制定。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职【zhí】业适应性测试和职【zhí】业技能测试分【fèn】专业【yè】大类进行【háng】。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děng】学力人【rén】员须参加【jiā】职业适应性测【cè】试。职业适应【yīng】性测【cè】试要甄别普通高中毕业【yè】生【shēng】和同等学力人员职业性向,引【yǐn】导考生合理选择专业,促【cù】进考生按照自身【shēn】兴趣特【tè】长健康【kāng】成长

“三【sān】校【xiào】生”须参加职业技【jì】能测试,职【zhí】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cè】试和技术【shù】技【jì】能测试【shì】。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bù】的中职【zhí】专业教学【xué】标准中【zhōng】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jī】本依据,采取笔试形【xíng】式,重点考察综合专【zhuān】业能【néng】力。技术【shù】技能测试【shì】以【yǐ】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xīn】技术技能为基【jī】本依据,以操【cāo】作【zuò】考试为【wéi】主,充分体现岗位【wèi】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三校【xiào】生”等其他考生的【de】文【wén】化素质+专业能力测试【shì】,采【cǎi】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shì】时长120分钟【zhōng】。

(三)免试考核

符合【hé】免试招收条件的【de】中职技【jì】能拔尖毕【bì】业生,学院将对考生【shēng】免【miǎn】试入学资格进行审【shěn】查,按【àn】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zhí】业院校免试招【zhāo】收中职【zhí】技能拔尖【jiān】毕业生工作【zuò】的通知》(陕招办【bàn】〔2014〕21号)执行,予以录取【qǔ】。

第十三条  评价办法

1.普高生综合【hé】评价成绩由高中【zhōng】学业水平【píng】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成绩组【zǔ】成。“三【sān】校生”及其他考生综合评价成【chéng】绩由【yóu】文化素【sù】质【zhì】+专业能力【lì】测试、技术技能测试成绩组【zǔ】成。

2.考生【shēng】测试考核满分300分【fèn】。其中,普高生【shēng】:高【gāo】中学业水平成绩100分、职业适应性测【cè】试200分。“三校生”及其【qí】他【tā】考【kǎo】生【shēng】:文化素【sù】质+专业能力测试100分(笔试),职业技能技【jì】能测试200分(面试)。

高中【zhōng】学业【yè】水平成绩中的【de】A、B、C、D将转换成分【fèn】数,A计85分, B计70分, C(合【hé】格)计60分,D计30分。包括思想【xiǎng】政治、历史【shǐ】、地理、物理、化学【xué】、生【shēng】物【wù】、通用技术等【děng】7项。

高中【zhōng】学业水平成【chéng】绩【j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分值之和÷(85×7)×100。

艺术类专业考生【shēng】,以省艺【yì】术类【lèi】专业统考合格成绩作【zuò】为职业适应【yīng】性测试成绩,不再参加学院【yuàn】组织的职业适【shì】应【yīng】性(技能【néng】)测试。

艺术类考【kǎo】生职【zhí】业适应性(技【jì】能【néng】)测试成绩=考生专业【yè】课【kè】合格成绩÷各艺术类专业总分×200。

第十四条  测试时间及地点

1.职业适应性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9-21上午8:00至9-21下午18:00时。

测试方式:面试(线上线下相结合)

2.“三校生”及其他考生文化素质+专业能力测试

测试时【shí】间:9-21(周日)上午 10:00—12:00,下午14:00—16:00。(考生【shēng】可任选【xuǎn】一场)

测试方式:笔试

测试地点:长安校区

第十五条【tiáo】  4月【yuè】7日9∶00前,按照学院【yuàn】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之规定,将考生【shēng】文【wén】化素【sù】质测试【shì】成绩和职业【yè】适【shì】应性(技【jì】能)测试成【chéng】绩折算成综合分【fèn】,形成所有申【shēn】请【qǐng】本校并参加测试考生【shēng】的成绩库,通过高职院校分【fèn】类【lèi】考试网上管理【lǐ】平台报送省教【jiāo】育考试院【yuàn】。

4月7日17∶00前【qián】,依据学院分类考【kǎo】试招【zhāo】生章程进行预【yù】录取。预录取考生信息【xī】通【tōng】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guǎn】理平台报送【sòng】省教育考试【shì】院,并在【zài】学院招生信【xìn】息【xī】网上公示【shì】预录取考生姓名、预【yù】录取专业、毕业中学等信【xìn】息。

第十六【liù】条  预录取【qǔ】的考生可于4月【yuè】8日【rì】8:00至4月12日17:00前,持本人二代身【shēn】份证原件【jiàn】到学院【yuàn】长【zhǎng】安【ān】校区招【zhāo】生办报【bào】到注册,或在宝鸡、咸阳【yáng】、渭南、延安、榆林【lín】、汉中、安康、商洛【luò】等地学院设定的报到【dào】注【zhù】册点就近现场报到注册。逾【yú】期未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tiáo】  学院如未完成计划将申请参加递补预录取【qǔ】。4月13日9:00至4月14日17:00,在已上报【bào】省【shěng】教【jiāo】育考试院成绩库的考生中进【jìn】行递补预录【lù】取,并在学院【yuàn】招生【shēng】信息网公布递补预录取名单【dān】。递【dì】补【bǔ】预录取考生可于4月【yuè】15日8:00至4月17日17:00,持本人二代身【shēn】份证原件到学院长安【ān】校区招生办【bàn】报到【dào】注册【cè】。

第十【shí】八条  9-21至【zhì】19日,学院到省教育【yù】考试院为已报到【dào】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院【yuàn】严格【gé】遵守教育【yù】部【bù】和省教育考试院【yuàn】相关政策【cè】规定,按【àn】成绩库中【zhōng】考生综合【hé】分由高【gāo】到低【dī】依次进行预录取。申请本校并参加测试考【kǎo】生的【de】最低淘汰比例为3%。

考生【shēng】综【zōng】合评【píng】价总成绩【jì】相同时【shí】,录取【qǔ】时【shí】先参考职业适【shì】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再参考【kǎo】高【gāo】中学业水平成绩或文化素质+专业【yè】能力测试成绩。

第二十条  学院优先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选择,对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满【mǎn】额且【qiě】服从【cóng】调【diào】剂的考生,根据学生专业志【zhì】愿调【diào】剂到【dào】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院遵循教育部《普通高【gāo】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yì】见【jiàn】》相【xiàng】关规定,对高考体检结【jié】果不符合规定的考【kǎo】生,劝其调整专业或【huò】不予录【lù】取。

第二十【shí】二条  文史【shǐ】类专业只预录取【qǔ】高考统【tǒng】考报考科类为文史类、艺术【shù】(文)类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只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lǐ】)类的考生【shēng】;艺术(文)、艺术(理)类专业只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kǎo】相应科【kē】类的考生,其中我省艺术类【lèi】专业课省级统考【kǎo】专业,只可预录取【qǔ】已【yǐ】参【cān】加2024年我省艺术类专业课【kè】统考且合格【gé】的考【kǎo】生;职教【jiāo】单招专业【yè】只可预【yù】录取报【bào】名参加职教单招考【kǎo】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院【yuàn】按照陕发改价格【2021】784号文件【jiàn】规定标【biāo】准,分【fèn】专业收取学费,按宿舍条件收取住宿费。

一般类专业:6500元/年。

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shí】四条  学院建立了【le】以【yǐ】国家奖助学金、国家【jiā】助【zhù】学贷【dài】款、勤工助学、困【kùn】难补助、学【xué】费减【jiǎn】免【miǎn】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zī】助【zhù】体系。在新生入【rù】学【xué】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nán】每生每【měi】年2800元,特别困【kùn】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yì】士兵每生每【měi】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yuán】地【dì】县区学【xué】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jiā】生【shēng】源地【dì】助学贷【dài】款【kuǎn】,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

集体单项一等奖:1000—2000元;

集体单项二等奖:800—1500元;

集体单项三等奖:400—1000元;

个人单项一等奖:600元/人;

个人单项二等奖:400元/人;

个人单项三等奖:200元/人。

学校助【zhù】学【xué】金:作为国【guó】家助学金的必要【yào】补充,学【xué】校设有临【lín】时困【kùn】难助学金,资助标准【zhǔn】500—10000元,用【yòng】于资助突发受灾或家【jiā】庭变故的学生。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shēng】社会【huì】实践能【néng】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dòng】,按规定计【jì】酬【chóu】发放。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rù】学【xué】报到【dào】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dìng】在三个月内进行【háng】入学资格复查。复查【chá】不【bú】合格【gé】者,按【àn】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chù】理【lǐ】。

第二十【shí】六条  本章程经【jīng】学院【yuàn】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yì】,报【bào】陕西省教育厅审【shěn】核。

第二十【shí】七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gōng】作【zuò】委员会办公室负【fù】责【zé】解释。未尽事宜以【yǐ】教育部和陕【shǎn】西省普通高校招生【shēng】有关政【zhèng】策规定为【wéi】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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