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更【gèng】新:2024-9-21 15:11:3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江苏航【háng】空职【zhí】业技术学院提前招【zhāo】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gài】况、招【zhāo】生【shēng】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lì】进行,规范招生行【háng】为,切实维【wéi】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fǎ】》、江苏【sū】省高等学【xué】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shēng】制度改革【gé】实施方案【àn】的通知【zhī】》(苏招委〔2019〕3号【hào】)、《省【shěng】教育厅【tīng】关于【yú】做好江苏省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gōng】作的通知》和教育部【bù】有关招【zhāo】生【shēng】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zhì】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本【běn】章程适用于我校【xiào】江【jiāng】苏省高职提前招生批【pī】次的全日制普通类(专科【kē】)招生工【gōng】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568,学校在江苏省的院校招生代码为1412。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瑞城路88号。

颁发文凭学校名称: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文凭类型:普通高校专科文凭。

第四条学校简介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江苏【sū】航【háng】院)是经江苏省【shěng】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yī】所全【quán】日制专科层次的公办【bàn】普通高等学【xué】校,是【shì】江苏省【shěng】首家航空类专业【yè】高职【zhí】院校【xiào】。学校坚【jiān】持走集【jí】群发展、特色发展【zhǎn】之路,努力打造无人机、航空工程、航空服务等特色专业群,是全国航空工业职【zhí】业教【jiāo】育教学指导委员【yuán】会副主任【rèn】单位、全国航指委无【wú】人机专业【yè】指导【dǎo】委员会【huì】主任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xiǎo】组,由学【xué】校主要负责人担任【rèn】组长,加强【qiáng】对招生工作【zuò】的【de】领【lǐng】导,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tiáo】学校招生工作组织【zhī】实施机【jī】构是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zé】全【quán】校招生的各项工作。根据需要组建【jiàn】赴江苏省各【gè】地【dì】级市的【de】招生工作组【zǔ】,负责该【gāi】地区招生宣传【chuán】和咨询【xún】等工作。

第七【qī】条学校【xiào】招生工作实行上【shàng】级主管部【bù】门、内部和第【d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zhì】,学校招生【shēng】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háng】,同时接受社会【huì】各【gè】界监督。

第八条学校教【jiāo】务【wù】处负【fù】责【zé】全部考生的校测方案【àn】的制定、实施及成绩核【hé】算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向教【jiāo】务处【chù】提供报考学生的合格【gé】性考试成绩和综【zōng】合素质评【píng】价等信息【xī】。各招【zhāo】生【shēng】工作【zuò】组负责【zé】校测【cè】的通知与组织工作。

第九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督查。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d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mù】标【biāo】、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hé】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huá】编制情况,综合分【fèn】析,经【jīng】审【shěn】核,确定招生【shēng】专业和计划。招【zhāo】生计【jì】划数以及招生专【zhuān】业(含专业【yè】名称【chēng】、专业代码、学【xué】制等信息)以省【shěng】级招【zhāo】生主【zhǔ】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与考核方式

第十一条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míng】,且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shuǐ】平语文、数【shù】学【xué】、外语【yǔ】、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lǐ】、化学【xué】、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mù】的合格性【xìng】考试并取得成绩,均可申请【qǐng】报考。

第十二条报考时间与方式:

第一轮:9-21至8日【rì】,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yù】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guǎn】理系统(网址为:gk.jseea.cn)的高职院【yuàn】校提【tí】前招生【shēng】申【shēn】请平【píng】台,报考我【wǒ】校,考【kǎo】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bìng】明确【què】专业调剂意向,填报截止时间【jiān】为3月【yuè】8日17:00。

第二轮:4月9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qǔ】且【qiě】符合条件的考【kǎo】生可在高职院【yuàn】校提前招【zhāo】生申请【qǐng】平【píng】台向我校【xiào】提出申请,考生【shēng】可填报6个专【zhuān】业并明【míng】确专业调剂意向【xiàng】。

第十三【sān】条学校【xiào】严格【gé】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及【jí】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tǐ】检及要求)。

第十四条空中乘务专业【yè】建议【yì】报名条【tiáo】件: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nǚ】生身高【gāo】162CM—175CM,体重/kg=[身高【gāo】/cm-110]±[身高【gāo】/cm-110]×10%。双【shuāng】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yǐ】上(屈光不正不【bú】超过±3.00D),面部、颈【jǐng】部、手部等裸露部【bù】位无明显【xiǎn】疤痕、斑点【diǎn】等。

第十五条考核【hé】方式【shì】:所有考生除参【cān】加合【hé】格性考试外,还须【xū】参加【jiā】学校组织的面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 学校面试:主【zhǔ】要【yào】考察考生的个人修【xiū】养、知识结【jié】构、综【zōng】合能【néng】力等;空乘专业需对专【zhuān】业形象、表达沟通、英语口语【yǔ】进【jìn】行测试。面【miàn】试以【yǐ】现场开【kāi】放式问答形【xíng】式为主,面试【shì】成绩【jì】总分为100分。

2.职业适【shì】应性测试【shì】(机【jī】考):主要考【kǎo】核考生职业素养、心理健康【kāng】情况【kuàng】等。职业适应性测试以现场开【kāi】放式答题(上机及笔试)形式为主,职【zhí】业适【shì】应性测试成绩总【zǒng】分【fèn】为【wéi】60分。

第十【shí】六条 加分政策【cè】按【àn】江苏省2024年普【pǔ】通【tōng】高考加分【fèn】政策执【zhí】行,凡符合加分政策的,按政策加分原【yuán】始分统一计入总成绩。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

2.在服役【yì】期间荣【róng】立二【èr】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dà】军区)以上单位授【shòu】予荣誉称号的【de】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fèn】。

3.归侨、华侨【qiáo】子【z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shěng】籍考生【shēng】(含台湾【wān】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同一考生【shēng】如【rú】符合多项【xiàng】增加分数【shù】条件的,取其【qí】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qiě】不得超过【guò】20分。

第【dì】十【shí】七条学校校测【cè】时间【jiān】为9-21(第一轮招生)、9-21(第二轮招生);校测地【dì】点:江苏航空职业【yè】技【jì】术学院(江苏省镇江新【xīn】区瑞城路88号)。如【rú】有【yǒu】变化,学【xué】校【xiào】另行在招生网【wǎng】通【tōng】知。

第五章 录取安排与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9-21前【qián】,完成第【dì】一轮录取工【gōng】作,并将拟【nǐ】录【lù】取【qǔ】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备案【àn】。9-21前,完成第二轮录【lù】取工作,并上报【bào】省教育考试【shì】院备案。

第十九条【tiáo】成绩核算方式:10门科目【mù】合格性考试成绩【jì】的折合总【zǒng】分数【shù】(每门【mén】合格【gé】计10分,不合【hé】格【gé】计5分)为100分,合【hé】格性考试成【chéng】绩由江苏省【shěng】教育【yù】考试【shì】院统一提供【gòng】;考生总成绩=合格性考试折【shé】合成绩(100分【fèn】)+面试成【chéng】绩(1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chéng】绩(60分)+政【zhèng】策加分【fèn】。

第二十条凡不统一参加面试和职业适应【yīng】性测试【shì】或未取得面试【shì】和职业适【shì】应性测【cè】试【shì】成绩的考生一律作自动【dòng】放弃【qì】处【chù】理。

第二十【shí】一条录取【qǔ】规则【zé】:依据【jù】考生【shēng】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坚【jiān】持【chí】“综合评价、注重素质、遵循志愿、择优【yōu】录取”的【de】录取原则,充分体现改革提前【qián】招生院【yuàn】校人才培养特点。

对【duì】进档考生按【àn】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总成绩同分,先比【bǐ】较面试成【chéng】绩【jì】和职业【yè】性测试成绩的两项总分;如【rú】再同分【fèn】,比【bǐ】较面试成【chéng】绩;如还同分【fèn】,比【bǐ】较合【hé】格性考试【shì】折合【hé】成【chéng】绩;如还【hái】再【zài】同分【fèn】,依次比【bǐ】较语文、数学【xué】、外【wài】语、物理【lǐ】、历史、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信息技【jì】术等10门【mén】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经上述方式后如再同分,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shí】二条一【yī】般情【qíng】况下,对于进档考生,采用“满足考生专业第一志愿”的录取【qǔ】方【fāng】式。

第【dì】二十三条我【wǒ】校招生【shēng】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yǔ】语【yǔ】种,但学校的【de】公共外语课【kè】只开设【shè】英语课程。

第六章 其他

第二【èr】十四【sì】条学校【xiào】录取的考【kǎo】生,经江苏省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jì】发录取通知【zhī】

第【dì】二十五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jià】部【bù】门【mén】核【hé】准的标准(文件依【yī】据)按学年收取费用【yòng】(币【bì】种:人民币)

工科类【lèi】专业     5300元。(苏【sū】价费[2014]136号)

第二十六条学生公寓(六人间/八人间、空【kōng】调、独立卫【wèi】生间)(镇价费【fèi】[2014]109号)

六人【rén】间住宿【xiǔ】费【fèi】为每【měi】生每学年【nián】人民币1000元【yuán】;八人间住宿费【fèi】为每生每学【xué】年人民币700元。住宿费标【biāo】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biāo】准以【yǐ】省发改【gǎi】委省教育厅出台【tái】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七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xū】知【zhī】》中的规定,按【àn】期【qī】到我校【xiào】办【bàn】理入学手续,逾期(十五个工作日)不【bú】报【bào】到又无正当理【lǐ】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新【xīn】生入【rù】校后,学校【xiào】将【jiāng】在一【yī】个月【yuè】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gé】审查及身体复【fù】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xiàn】弄虚作假【jiǎ】者,一【yī】律取【qǔ】消其入学【xué】资格。

第【dì】二【èr】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在第一学期结【jié】束前,可根据学校公【gōng】布的【de】转专【zhuān】业计划名额【é】,申请转专【zhuān】业学习,并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校【xiào】级奖助学金和各类企业奖助学金等、勤【qín】工助【zhù】学、临时困难【nán】补【bǔ】助等助学体【tǐ】系。

第三十一条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瑞城路88号

邮政编码:212134

招生咨询电话:0511-80853810

0511-80290800

0511-87057944

招生传真:0511-80821600

电子信箱:14568@jat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1-87056629

0511-87052602

招生监督邮箱:14568@jat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www.jatc.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dì】三十二条【tiáo】本章程通【tōng】过【guò】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tǐ】节选【xuǎn】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lǐ】解有误,以【yǐ】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zhāo】生章程【chéng】为准。

第三【sān】十三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yǔ】本【běn】章程相【xiàng】冲突【tū】,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guī】定即【jí】时废止;如遇国【guó】家法律、法规、规【guī】章和上【shàng】级有关政策【cè】变化,以变化【huà】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