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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1:23:04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xué】院【yuàn】单招章程,主要包含【hán】学校【xiào】概况、招生专业、招【zhāo】生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hé】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职业【yè】教育法》以及教育【yù】部有关【guān】规定、贯彻四川省【shěng】2024年高等【děng】职业【yè】教育单【dān】独【dú】考试招生(以下简称【chēng】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963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院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

称、证种类

学校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diǎn】:四川【chuān】省成都市高新区【qū】西区大道2000号

第六条 学校【xiào】高【gāo】职单招工作坚【jiān】持公平、公【gōng】正、公开原则,健全【quán】自我约束、社会监督【dū】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yán】格实【shí】施招生【shēng】“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lì】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xiǎo】组,负责全面贯彻落【luò】实四川省招【zhāo】考委【wěi】、四川省【shěng】教育厅高【gāo】职【zhí】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yào】求,研究制定学校高【gāo】职【zhí】单招工作【zuò】方案,执行有关【guān】招生【shēng】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xué】校【xiào】成立由【yóu】纪检监察部门负责【zé】人为组长的纪【jì】检监【jiān】督小组,全程【chéng】监督高职单招录【lù】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tiáo】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hé】中【zhōng】职类【lèi】,招生专业及【jí】计划以省教【jiāo】育【yù】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shí】条 高职【zhí】单招录取工【gōng】作在四川省【shěng】教育考试院【yuàn】统【tǒng】一组织下进行【háng】,执行“学校负【fù】责、招办监督【dū】”的录取原则。

第【dì】十一【yī】条 学【xué】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yǐ】后形【xíng】成的【de】投档成绩【jì】进行录取。

第【dì】十二条  对进档考【kǎo】生的专业【yè】安排,实行分【fèn】数优【yōu】先【xiān】的原则,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dàng】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dìng】的高【gāo】职单招同【tóng】分排序【xù】规【guī】则【zé】进【jìn】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lù】取专【zhuān】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zhì】愿无法满足时,对服【fú】从【cóng】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fèn】调剂到【dào】未录满专业;对不服【fú】从专【zhuān】业【yè】调剂【jì】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sì】条【tiáo】 对考生身体健康【kāng】状【zhuàng】况的【de】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按照【zhào】《四川【chuān】省高等教【jiāo】育招生考试委员会【huì】 四川省教【jiāo】育厅关于印发<四【sì】川省2024年【nián】高等【děng】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hào】)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zhí】单招招【zhāo】收保送及免【miǎn】试生,且申请考生须符【fú】合学【xué】校2024年高职【zhí】单招招生专业【yè】及专【zhuān】业类【lèi】别【bié】要求。

第十六条 已投【tóu】档考生若要放弃录取【qǔ】资格,须在【zài】2024年4月12日12:00前【qián】由考生本人及监【jiān】护人携带【dài】放弃【qì】录取资【zī】格【gé】申请书【shū】和本人【rén】身份【fèn】证,到学校招生【shēng】办公【gōng】室现场办理相关【guān】放弃录取【qǔ】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xiǔ】费标准严【yán】格【gé】按照省发展改革委【wěi】、教育厅【tīng】、财政厅、省市场监【jiān】管局【jú】有关政策执行【háng】。服务性收费和代收【shōu】费按【àn】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xué】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zé】收取。

第十八【bā】条 学生的【de】国家教育资【zī】助【zhù】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gé】按照教育部、财政部【bù】、教育厅、财政【zhèng】厅【tīng】、退役军人事务厅【tīng】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shí】九条 考生被【bèi】录取【qǔ】后【hòu】,持录取【qǔ】通知书,按【àn】我校【xiào】有关要求和规【guī】定【dìng】的期限到校办理【lǐ】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yīn】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zì】愿放弃【qì】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xué】校统一进行【háng】新【xīn】生复查工作【zuò】。凡【fán】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jìn】行处理,直至取消【xiāo】入学资格【gé】。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

邮政编码:611743

招生咨询电话:028-84628801

学校网址:www.scetop.com

第二十一条【tiáo】  本章程由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yè】学【xué】院【yuàn】招【zhāo】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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