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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更新【xīn】:2024-9-21 21:02:47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工商【shāng】职业技术学院单【dān】招简章,主【zhǔ】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zhuān】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根据【jù】《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高【gāo】等【děng】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职业教【jiāo】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guī】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gāo】等职业教育单【dān】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zhāo】)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762

主管部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种类

学校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校本部:四川省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

四川【chuān】工商职【zhí】业技术学院【yuàn】都江堰电子商【shāng】务学院:四川省都江堰【yàn】市上阳街357号(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shāng】务、市场营【yíng】销【xiāo】、连锁经营与管理【lǐ】专业第【dì】二【èr】学年将转入【rù】办学地点就读)

第六条 学校高【gāo】职单招【zhāo】工作坚【jiān】持公平、公【gōng】正、公开原【yuán】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huì】监督机制【zhì】,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shī】招生“阳光工【gōng】程”。

第七条【tiáo】 学校【xiào】成立高职单招工【gōng】作领导【dǎo】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sì】川省【shěng】教【jiāo】育【yù】厅高职单招的相【xiàng】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zhì】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zuò】方案,执【zhí】行有关【guān】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xiào】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zé】人为【wéi】组长的纪【jì】检监督【dū】小组【zǔ】,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lù】取工作【zuò】。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jiǔ】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zhāo】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lèi】,招【zhāo】生专业及计划【huá】以省教【jiāo】育考【kǎo】试院公布【bù】为准。

第十条 个别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fǎ】》的相关要求,患有不得【dé】从【cóng】事食品行业的相关传染疾病【bìng】患者,慎报考【kǎo】我【wǒ】校【xiào】食品生物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shù】、食品智能加工技术【shù】、酿酒技【jì】术等相关【guān】专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zhǐ】导意见【jiàn】》,我校食【shí】品生物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jì】术、食品智能加工【gōng】技术、酿酒【jiǔ】技【jì】术、材【cái】料工程技【jì】术【shù】、环境工【gōng】程技术等涉及化学实验较多的专业,以及对色彩辨识度有【yǒu】较高要求的艺术类专业对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tiáo】 高职单【dān】招录取工【gōng】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shì】院统【tǒng】一【yī】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jiān】督”的【de】录取原则。

第【dì】十【shí】二条 学校【xiào】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fèn】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tóu】档成【chéng】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sān】条  对【duì】进档考【kǎo】生的专【zhuān】业安排,实行分数【shù】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qǔ】,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chà】。投【tóu】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de】高职单招【zhāo】同分排序规则【zé】进行录【lù】取。

第十四【sì】条【tiáo】 录取专业时【shí】,考生所报专【zhuān】业志愿无法满足时【shí】,对服从专业【yè】调【diào】剂【jì】者【zhě】,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zhě】,作退档处理【lǐ】。

第十五条 对【duì】考生身体健康【kāng】状况的【de】要求,执行《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及【jí】有关【guān】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放弃录取办法

考生可在4月10日17:00后登录四川【chuān】省教育考试院官方【fāng】网站(https://www.sceea.cn)查【chá】询本人【rén】投【tóu】档情况。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zài】4月【yuè】12日12:00前本人持身份【fèn】证原件到我校【xiào】招生就业处办【bàn】理【lǐ】放弃录取相关手续,逾期一律【lǜ】不予办理。在拟录取【qǔ】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kǎo】生申请放弃录取,空出的计划缺【quē】额【é】不再替【tì】补录【lù】取【qǔ】。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十七【qī】条 按【àn】照【zhào】《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chuān】省教育厅【tīng】关于【yú】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zhī】》(川招考委〔2023〕67号)文【wén】件规定【dìng】,我校2024年高【gāo】职单【dān】招招收【shōu】保送及免试生,且申请【qǐng】考【kǎo】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zhāo】生专业及专【zhuān】业【yè】类别【bié】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xiǔ】费标准严格【gé】按照省发展改【gǎi】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jú】有关政策执行【háng】。服务【wù】性收【shōu】费和【hé】代【dài】收费【fèi】按照【zhào】规定的项目,坚持学【xué】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九条【tiáo】 学【xué】生的国家【jiā】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zhǔn】严格按照【zhào】教【jiāo】育部【bù】、财【cái】政【zhèng】部、省教育厅【tīng】、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zhèng】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第二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tōng】知【zhī】书,按【àn】我校有关要求【qiú】和规定的期【qī】限到校办理入学【xué】手续。未经请【qǐng】假或请【qǐng】假【jiǎ】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dāng】事【shì】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rù】学资格【gé】。新生入【rù】校【xiào】后,学校统一进行新【xīn】生复查工作。凡复【fù】查不【bú】合格的新生【shēng】,将按照有关招生【shēng】规定进行【háng】处理,直至【zhì】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

邮政编码:611837

招生咨询电话:028-87290498,87297199

学【xué】校【xiào】网址:https://zsjy.sctbc.edu.cn/

第二十【shí】四条  本章【zhāng】程由【yóu】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就【jiù】业处负【fù】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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