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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2:01:00    发【fā】布:大【dà】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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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d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wéi】,实【shí】施招【zhāo】生“阳光工程”,落实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zé】,保证招【zhāo】生工作的顺利【lì】进行【háng】,特制定本【běn】章程。

第二条 学【xué】校中文全称:湖【hú】北健康职业学院【yuàn】,湖北省代码为:C612。学校地址【zhǐ】:湖【hú】北省【shěng】咸宁市梓山湖生态【tài】新城桃源大道66号,邮【yóu】政编码:437000。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制:三年。办学性质:民办高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学校招生专业【yè】21个。具体为:护理、助产、药【yào】学【xué】、康复治疗技术【shù】、康【kāng】复工程技术、健康【kāng】管理【lǐ】、口腔医学技【jì】术、卫【wèi】生检验【yàn】与检疫技术、云计算技术【shù】应【yīng】用、中医养生保健、医【yī】学检验技【jì】术、老年保健与管理、医学营养、社会体育、健康【kāng】大数据管理与服【fú】务、智慧健康养【yǎng】老服务与管【guǎn】理、婴幼儿托育【yù】服务与【yǔ】管理、医学美【měi】容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w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huì】,全面领导【dǎo】学校招生工作,其主【zhǔ】要职【zhí】责是:制【zhì】定招生章程,审核招【zhāo】生计划【huá】,确定【dìng】招生政策和【hé】录【lù】取规则,审核招生宣传材【cái】料,受【shòu】理考生申诉,决策其他重大【dà】事【shì】项。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领【lǐng】导【dǎo】小组【zǔ】,监督学校【xiào】招生计【jì】划的【de】落【luò】实、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录取【qǔ】过程的【de】规范【fàn】性和录取信息公开等事项。

第三章  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方法

第八条 根据学校人【rén】才培养目【mù】标、办学条件【jiàn】等实际情【qíng】况,统筹考虑各省【shěng】份高考人数【shù】、生源质【zhì】量、区域协调发展【zhǎn】等因【yīn】素【sù】,结合近【jìn】年来【lái】学【xué】校【xiào】生【shēng】源计划编报【bào】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招生计划【huá】,经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huì】公布。

第九【jiǔ】条 根【gēn】据生源【yuán】报考情【qíng】况需调整招生计划时【shí】,学校招生【shēng】工作委员会按【àn】照招【zhāo】生计划的使用办法集体【tǐ】研究后,由学校招生就业处【chù】向【xiàng】有关省(区【qū】、市)招生【shēng】计划主管部门【mén】、招生录【lù】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条 实行“学【xué】校负责、省(区、市)招办【bàn】监督”的【de】录【lù】取管理体制,按【àn】照公平【píng】、公【gōng】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liàng】考生德、智【zhì】、体、美、劳等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gōng】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shàng】录取,在录取过程中【zhōng】严格按照考生所【suǒ】在【zài】省(区、市)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委员会【huì】划定的各批【pī】次录取分数线和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情况进行。

第【dì】十二条 按投档规则【zé】档案投进学【xué】校【xiào】的【de】考【kǎo】生,学校按照【zhào】各省【shěng】(区、市)确【què】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bú】设【shè】专业级差和分数级差,招收【shōu】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遵循“分数优先,遵循【xún】志愿”的原【yuán】则【zé】录取。对于【yú】省【shěng】(区、市)级招生部门【mén】规定的各种【zhǒng】增加分【fèn】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在录【lù】取【qǔ】及专业安排上【shàng】予以【yǐ】承认。

第十四条【tiáo】 考【kǎo】生投档成绩(排【pái】位【wèi】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成【chéng】绩依次按语【yǔ】文【wén】数学两【liǎng】科之和【h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wài】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chéng】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xuǎn】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qǔ】;传【chuán】统高考省份依次按【àn】语文、数学【xué】、外语、综合【hé】成【chéng】绩由【yóu】高到低【dī】排序进行录取;湖北省技能高考考生按照文化课总成绩、技能操作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xù】进行录【lù】取。按照以上规则【zé】排序【xù】后,如仍【réng】相同,综合衡量考【kǎo】生德【dé】智体美【měi】劳发【fā】展情况,择优录【lù】取。

第十五条 原【yuán】则【zé】上均满足【zú】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同时【shí】对服【fú】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实行【háng】专业调剂,学【xué】生入校后可以申请调整专业【yè】一【yī】次【cì】。

第十六【liù】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kāng】状况【kuàng】要【yào】求【qiú】,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hé】会制定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yǒu】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统一组织英语教学。

第十八条【tiáo】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de】投档考生,按规【guī】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bú】退【tuì】档。

第五章  附则

第【dì】十九条 为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根据教育部【bù】和湖北省政府有关规定,品【pǐn】学【xué】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guó】家奖【jiǎng】学金(8000元【yuán】/年)、国【guó】家【jiā】励志奖学金(5000元【yuán】/年);学校还单独评【píng】定院级特、一、二、三等奖学【xué】金(400元【yuán】/年~2000元/年【nián】)。

第二【èr】十条 家庭经济【jì】困难【nán】学生可自【zì】愿申请获得一、二、三等国家助【zhù】学金(2200元/年~4400元【yuán】/年),还可按【àn】相关政策规定【dìng】自愿申请【qǐng】生源【yuán】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shí】一条 学校为家庭经【jīng】济困【kùn】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xué】岗位,凡取得学【xué】籍的学生,经本人申【shēn】请,院系推荐,学【xué】务【wù】部审核,用【yòng】工单位【wèi】考核合格可【kě】获【huò】得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规定时【shí】间入学。新生入学后,学【xué】校按【àn】照【zhào】相关规定进【jìn】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学校复【fù】查不符【fú】合条件或有【yǒu】舞【wǔ】弊【bì】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gé】。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毕业证书:达到毕【bì】业合格标准【zhǔn】毕业【yè】时由学校颁发毕【bì】业【yè】证书。证书名称【chēng】为“湖北【běi】健康职业学院”,证书【shū】种类【lèi】为“普【pǔ】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梓山湖生态新城桃源大道66号

邮政编码:437000

电话:0715-8618699  8618969  8618399

传真:0715-8618699

网址:http://hbjk.chunlaiedu.com/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委员会【huì】委托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zhāng】程若与国家和【hé】生源省(区【qū】、市【shì】)的规定不一致【zhì】,以国家和生源【yuán】省(区、市)的政策、规定为【wéi】准【zhǔ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