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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9:26:01    发布【bù】: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浙江安防职业【yè】技【jì】术【shù】学院高职提【tí】前【qián】招生【shēng】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zhì】度综合改革试点【diǎn】方案》《浙【zhè】江【jiāng】省高职提前【qián】招【zhāo】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wén】件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高【gāo】职提前招生【shēng】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省代码:0133;国标码:14492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证

第六条学校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计划

2024年面【miàn】向浙江省提前招生计划350人,其中普高招生【shēng】考生315人【rén】,单独考试招生考生35人,具体【tǐ】招【zhāo】生计划【huá】见表1:

表1  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考生类别招生计划(人)学制学费(元/学年)
空中乘务普高招生考生45三年7500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旅游服务类)5三年75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普高招生考生45三年6000
室内艺术设计普高招生考生30三年9000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艺术类工艺美术)30三年9000
安全智能监测技术普高招生考生30三年6600
安全技术与管理普高招生考生30三年6600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普高招生考生30三年6600
建筑消防技术普高招生考生30三年6600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普高招生考生45三年6600
智能建造技术普高招生考生30三年6600
合计350

注:学费最终以省物价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者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当年高考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

(二)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高中毕业生。

(三)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还应满足以下报考要求:

1.身高要求:净【jìng】身高【gāo】女生162cm-173cm,男【nán】生172cm-183cm。

2.视【shì】力要求:双眼裸【luǒ】眼视力【lì】或矫正视力不【bú】低于4.8,无色盲【máng】色弱。

3.五官端【duān】正,身材匀称,无【wú】“X”型【xíng】腿、“O”型【xíng】腿;皮肤无纹身,无明【míng】显胎【tāi】记,外露皮肤无明【míng】显疤痕;听力正常。

4.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传染疾病。

(四)报考室内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五章 时间安排

第九条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9-21—3月30日16:00

(二)入围名单公布时间:2024年4月1日16:00

(三)缴费时间:9-21—4月8日16:00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9-21—12日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9-21

(六)成绩公布及录取时间:2024年【nián】5月,详【xiáng】见学校【xiào】招【zhāo】生【shēng】网站通知

第六章 报名流程

第十条报名方式

(一)凡符【fú】合报【bào】考条件的考生【shēng】均【jun1】须通过网上报名【míng】的方式提出申请【qǐng】。申【shēn】请参加学校提【tí】前招生考试【shì】的考生,限报1个专业【yè】。其中,单【dān】独考试招【zhāo】生考生只能在对应类别中报【bào】考。

(二)网上报名

1.登录【lù】学校招生网站(https://zs.zjcst.edu.cn/),查询网上报【bào】名【míng】方【fāng】法及注意事【shì】项,了解【jiě】有关【guān】招生政策。

2.2024年【nián】3月【yuè】30日16:00前按要求在学校招生网站的【de】高职【zhí】提前招【zhāo】生服务平【píng】台【tái】(报名【míng】系统)准确录入个人报【bào】考信息。

(三)入围名单公布

网【wǎng】络报名结束后,学【xué】校根【gēn】据【jù】资格审【shěn】查结果确【què】定入围名单,具体入围原则如下:

普高招生【shēng】考生【shēng】根【gēn】据语文、数学、外语、自选科目两【liǎng】门(历史【shǐ】、政治、地理、物【wù】理、化学、生物学、技术中选择成绩最优【yōu】的两【liǎng】门)等五门科目的高中学考等级,按照一【yī】定【dìng】的标【biāo】准予以【yǐ】折算分【fèn】值(折算方法见第十【shí】三条),各专业【yè】从高分到低分排【pái】序,按计划数【shù】的1:8确定入围(列尾总【zǒng】分相同的考【kǎo】生【shēng】同时入【rù】围)。若实际报考人【rén】数未【wèi】达【dá】到该专业计【jì】划数的8倍时,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rù】围【wéi】。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合格者全部入围。

高【gāo】中学考成绩【jì】以“服务平【píng】台”提供【gòng】成绩为准,具体入围名单将于【yú】2024年4月1日16:00在学校提前招【zhāo】生网公布,由考生自【zì】行【háng】查【chá】询。

(四)报名【míng】考试费【fèi】:入围考生须缴纳报【bào】名考试费140元/人【rén】,可登【dēng】录学【xué】校【xiào】招生网进行支付【fù】宝缴费【fèi】。考【kǎo】生【shēng】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否则报名无效。

第十一条 通讯地址及咨询方式

(一)通【tōng】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hǎi】大道2555号【hào】,邮编325016。

(二)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开祖楼2009室)

2.网络【luò】咨询:https://zs.zjcst.edu.cn/

3.电话咨【zī】询:0577-85108000  85108035

第七章 测评与成绩

第十二【èr】条测评由高中学【xué】考【kǎo】或职业技能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两【liǎng】部分【fèn】组成。

第十三条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考试

1.普高招生考生

高中学考满分100分【fèn】,学校【xiào】将考生高中学考的语文、数学【xué】、外语、自【zì】选【xuǎn】科目【mù】两【liǎng】门(历史、政治、地理、物理【lǐ】、化学、生物学、技术中选择成绩最【zuì】优的两门)等五门科目的学考【kǎo】等级【jí】,按照【zhào】一定的标【biāo】准予以折算分值【zhí】,折算标准见表2。我校认可往【wǎng】届生相应科目【mù】的高中学考成绩【jì】等级。

表2  科目等级分值折算标准

高中学考(等级)ABCDE
成绩等级折算(分)201714110

备注:在浙江参加高中【zhōng】学考的考生【shēng】成绩等级以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wéi】准【zhǔn】,高【gāo】中学【xué】考等级是外省【shěng】获得的,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jī】构出【chū】具或【huò】签署【shǔ】意见的高【gāo】中学考成绩等【děng】级证书或证明(原件【jiàn】),否则我校【xiào】不予以承认,计为【wéi】0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职业技【jì】能【néng】考试【shì】成绩满分为100分。以浙江【jiāng】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单独【dú】考试招生【shēng】职业技能【néng】考试【shì】取得的成绩为准,折【shé】合成100分计【jì】算。

第十四条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zhì】测试成【chéng】绩满分【fèn】100分,测评【píng】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测【cè】试由学校【xiào】自主命题【tí】和组织,具体见表3:

表3   综合素质测试项目

考核形式考核项目报考专业
面试详见《浙江【jiāng】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tí】前招生综合【hé】素质测试实【shí】施细则》(另行【háng】制定【dìng】,3月底前在【zài】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bù】)。空中乘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笔试详见【jiàn】《浙江安防职业技术【shù】学院2024年高职【zhí】提【tí】前招生综合素【sù】质测试实施细则【zé】》(另行制定,3月底前在学校招【zhāo】生网【wǎng】站上公布)。安【ān】全技【jì】术与【yǔ】管理、安全智能监测技术、职业健康【kāng】安全【quán】技术、建筑【zhù】消防技术、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智【zhì】能建【jiàn】造技术
能力测试1.素描室内艺术设计
2.色彩

备注:报考空中乘务【wù】专业的【de】考生还需在面【miàn】试前查看身高和疤【bā】痕等,符合条件【jiàn】方可进【jìn】入【rù】面试。

第十五条总分计算

1.普高招生考生

总分(满分200分)=高中【zhōng】学考【kǎo】成绩等级折算分(满【mǎn】分100分【fèn】)+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总分(满分200分)=职【zhí】业技能考试成绩折【shé】算分(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shì】成绩(满【mǎn】分100分【fèn】)。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一)学校严【yán】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qǔ】工作政策和规定,实【shí】施“阳【yáng】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shēng】纪【jì】律,坚持【chí】德智体美【měi】全面考核、综合【hé】评价,公平、公【gōng】正、择优录取的【de】原【yuán】则。

(二)对考生身体健【jiàn】康要【yào】求【qiú】,参照《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体【tǐ】检工作【zuò】指导【dǎo】意见》的规定【dìng】。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yǔ】录取【qǔ】”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yǔ】录取”执行。报考空中乘务【wù】、室内艺【yì】术设【shè】计专业的考生【shēng】,还【hái】需【xū】保【bǎo】证身体条件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如有虚【xū】假【jiǎ】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yóu】此而产生【shēng】的一【yī】切后果,入【rù】学后【hòu】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jí】。

(三)根据【jù】考生总【zǒng】分,各【gè】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què】定【dìng】“拟【nǐ】录取【qǔ】”、“备录【lù】(含顺序【xù】号)”和“未录取”名单。按计划【huá】数与拟录取数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àn】计划数【shù】与【yǔ】备录取数1:5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dān】(遇该【gāi】专业备录人数【shù】不足【zú】计划数【shù】的5倍时,则【zé】按【àn】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

(四)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jiāng】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报送【sòng】至浙江教育考试院指【zhǐ】定【dìng】的高【gāo】职提【tí】前【qián】招生服务平台上进【jìn】行双向选择【z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xué】校的考生视为【wéi】自【zì】动【dòng】放弃该【gāi】批次【cì】所【suǒ】有拟录取资格。我校根【gēn】据考生【shēng】选择【z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dāng】计划已足【zú】额完成,或虽未完成【chéng】但已无备【bèi】录考【kǎo】生时,该【gāi】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五)总分相同,按照下列规则确定“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

1.普高招生考生【shēng】依次按综合素质【zhì】测试成绩、学【xué】考折算【suàn】成绩优先排序【xù】录取。若上述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学考语【yǔ】文、数学、外语和【hé】中【zhōng】学【xué】阶段综合【hé】素质评【píng】价排序【xù】。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shēng】依【yī】次按【àn】综合素【sù】质测试成绩、职业【yè】技能考试成绩优先排序【xù】录取【qǔ】。

若再出现【xiàn】同分【fèn】,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kè】程学分或相关【guān】选修【xiū】课程成绩【jì】优良的,在同【tóng】等【děng】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其他说明

1.如参加该专业综合【hé】测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jì】划【huá】数,按照实【shí】际参加该【gāi】专业【yè】综合测【cè】评人数的90%录取(出现小数【shù】时四舍五入【rù】取整【zhěng】),不再设置【zhì】备【bèi】录考【kǎo】生。

2.我校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3.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jiāng】视情保留对【duì】相关考核【hé】内容、方【fāng】式、时【shí】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十七条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提前【qián】招生【shēng】录取工【gōng】作结束后,招【zhāo】生办公室负【fù】责将【jiāng】学【xué】校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审核确定【dìng】的录取考生名【míng】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yì】议【yì】,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àn】、办理入学手【shǒu】续。

凡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无需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考试。

第九章 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第十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讨论决定学【xué】校【xiào】提【tí】前招生录【lù】取工作【zuò】中的【de】重大问题。

第十【shí】九【jiǔ】条  学校选拔录【lù】取工作严格按【àn】照“公正、公平、公【gōng】开”原则,坚持标【biāo】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mén】全程参与,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guǎn】部门和【hé】社会的监督【dū】。监督【dū】举【jǔ】报电【diàn】话:0577-85108020。

第二【èr】十条  考生个【gè】人应本着【zhe】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zhào】教育部令第【dì】36号规定处理:考生【shēng】有下列【liè】情形之一的【de】,应当如【rú】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zài】报名【míng】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rù】学资格【gé】;入学后【hòu】发现的,取【qǔ】消【xiāo】录取【qǔ】资格【gé】或者学籍【jí】;毕业后【hòu】发现【xiàn】的,由【yóu】教【jiāo】育行【háng】政【zhèng】部门宣【xuān】布【bù】学历、学位证书无【wú】效,责令收回或【huò】者予以没收;涉嫌【xián】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lǐ】。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hù】籍等个【gè】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jiàn】、成【chéng】绩证明、荣【róng】誉证书等【děng】,骗取报【bào】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zài】综【zōng】合素质【zhì】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zhōng】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jié】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一条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dì】二十二条【tiáo】本章程若有与【yǔ】国家【jiā】和【hé】上【shàng】级【jí】有【yǒu】关政策不一致的【de】,以国家和上级有关【guān】政【zhèng】策为准。本章程仅适用于【yú】2024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浙【zhè】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zhāo】生工作领【lǐng】导【dǎo】小组审查通过【guò】,报上级【jí】主管【guǎn】部门【mén】审核。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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