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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12:57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云南交【jiāo】通运【yùn】输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xué】类型、办学层次【cì】、招生【shēng】计划【huá】、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xué】校地址等信息,以【yǐ】下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zhù】。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kǎo】生的合法权【quán】益,根【gēn】据《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等相关法律和【hé】教【jiāo】育部有关【guān】规定,结合【hé】学校实际,制定本招【zhāo】生章【zhāng】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gōng】作将全面贯彻落实【shí】教育部有关【guān】文件精神【shén】,遵循【xún】“公平竞争、公【gōng】正【zhèng】选拔、公开【kāi】程序,德智【zhì】体美劳全面考【kǎo】核、综合评【píng】价、择优录取”的原则【zé】进行【háng】,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 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huì】各【gè】界的监督【dū】。

第三条 学校全称: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621(国标代码)。

第五条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西路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专科,学制为三年。

第九条 颁发证书: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由云南【nán】交通运输职业学院颁发国家【jiā】承认学历的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专科【kē】毕业证(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成立云南交通【tōng】运输职业学院招生【shēng】工作领【lǐng】导【dǎo】小组,集体决【jué】定【dìng】招生工作中【zhōng】的重【chóng】要决策及有【yǒu】关【guān】工作,学校【xiào】招就处具体负责云南交通运【yùn】输职业学院【yuàn】招生工作【zuò】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二条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过程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按照【zhào】教育部【b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jì】划编制工【gōng】作【zuò】要求及云南省教【jiāo】育厅【tīng】对【duì】各省(区、市)招生【shēng】计划规【guī】模统筹安排【pái】。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yuǎn】程录【lù】取【qǔ】。严格执行国家招【zhāo】生录取政策,落实“阳光【guāng】工程【chéng】”,做到公开、公平、公正【zhèng】,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第十六条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dàng】的第一志愿)未【wèi】录【lù】满【mǎn】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fēi】第一志愿【yuàn】)。

第十七条【tiáo】 同【tóng】一【yī】投【tóu】档【dàng】批次【cì】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不【bú】设专业“级差”,根据“分【fèn】数【shù】优先”的原则,按【àn】照【zhào】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tiáo】 当考【kǎo】生【shēng】所填报的专【zhuān】业【yè】志愿无法满【mǎn】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zhāo】生计【jì】划【huá】尚未完【wán】成的专业,直至【zhì】录取额满。所【suǒ】有专【zhuān】业志愿都无【wú】法满足【zú】又【yòu】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chù】理。

第十【shí】九条 对加分或降分要求投【tóu】档考生的招录:执【zhí】行各省(市、区)的【de】相关政策【cè】规【guī】定。

第二十条 空中乘务(500405)专业报考录取特别要求:

1.男生175~185cm;女生163~173cm。

2.五官端正【zhèng】、身材匀称、形象气质好【hǎo】,无明显的“O”型、“X”型腿;身体裸露部【bù】位【wèi】无明显疤痕、无【wú】纹身。

3.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9-21以后出生。

4.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5.口齿清楚、听力不低于5米,中、英文【wén】发音准确,性【xìng】格开朗、大方,心理素【sù】质【zhì】好,富有合作精神【shén】。

6.无精神病【bìng】史及癫痫【xián】病【bìng】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bìng】,无久【jiǔ】治不愈的皮肤病【bìng】。

7.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第二十一【yī】条 民航安全【quán】技术管理(500406)专业报考录【lù】取特别【bié】要【yào】求:

1. 身高【gāo】要【yào】求【qiú】:男【nán】生170~185cm;女生160~175cm。

2.身【shēn】体【tǐ】健康,五官端正,身【shēn】材匀称,无【wú】明显的“O”型、“X”型腿,身体裸【luǒ】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3.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9-21以后出生。

4.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斜眼【yǎn】,矫正视力1.0以上;双眼视力【lì】功能异常【cháng】,无其【qí】他可能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眼及其附属器的【de】疾病、手术或创【chuàng】伤后遗【yí】症。

5.口齿伶俐,发音准【zhǔn】确,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sù】质好【hǎo】,富有【yǒu】合作精神。

6.无【wú】精神病史及癫痫【xián】病史、肝功能【néng】正常、无肺结核【hé】等传【chuán】染病及各【gè】类【lèi】慢性疾病,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7.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二十二条【tiáo】 直升机驾【jià】驶技术【shù】(500404)专业报考录取特别【bié】要求【qiú】:

第一、身体条件:满足中国民用航空局91部I类体检标准。

1.身高:男生170cm—185cm,女生160cm—172cm,腿长不【bú】低于74cm;

2.体重:男生不低于50KG,女生不低于45KG。

3.一般条【tiáo】件:无先天性或后天性功能及形态【tài】异【yì】常;未进行【háng】过心脏、肝脏【zāng】、肾脏等器【qì】官移【yí】植【zhí】;无恶性肿瘤;无手术【shù】后遗【yí】症【zhèng】等;无癫痫;无活动性肺结核【hé】;无肝硬化;无胆道系统【tǒng】结石;无使用胰岛素【sù】控制的【de】糖尿病【bìng】;

4.精神科【kē】:无器质性精神障碍【ài】;无毒品、麻醉药【yào】品、精神【shén】药品、酒【jiǔ】精【jīng】等的滥【làn】用或依赖;

5.循环【huán】系【xì】统: 无冠心病、严重的【de】心【xīn】率失常、严重【chóng】的心脏瓣膜疾病或心脏瓣【bàn】膜置换、无永久性【xìng】心脏起搏器植入【rù】等;

6.传染病:无病毒性肝炎;无【wú】梅毒【dú】;无获得性免【miǎn】疫缺陷综合征(AIDS);无【w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

7.骨骼、肌肉系统:无可能影响【xiǎng】安全【quán】履行职责【zé】的骨骼、 关节【jiē】、肌肉或肌【jī】腱的疾病、损伤、手【shǒu】术后【hòu】遗【yí】症及功能【néng】障碍;

8.耳、鼻、咽、喉及口腔:无难以治愈【yù】的耳气【qì】压功能不【bú】良;无可能【néng】影响安【ān】全履行职责的耳【ěr】、鼻【bí】、咽、喉、口腔【qiāng】疾病或功能障碍;

9.眼及其附【fù】属器【qì】:无视野异常;无色觉异常【cháng】;无夜盲;无双眼视功能异常【cháng】;无其他可【kě】能影响安全履【lǚ】行职责【zé】的眼及其【qí】附属器的疾病【bìng】、手术或创【chuàng】伤【shāng】后遗症;

10.视力:裸【luǒ】眼视力不低于C字表0.1;若【ruò】屈【qū】光不正,须佩戴矫正镜且不低于C字表0.7;若眼【yǎn】睛做过屈光手【shǒu】术,手【shǒu】术【shù】方式必须为准分子激【jī】光或飞秒激光进行的表层或板层【céng】角膜屈光手【shǒu】术,且【qiě】最终合格标准以成【chéng】都民【mín】用航空医学中心视【shì】个体【tǐ】差【chà】异而定【dìng】。

11.直系亲属【shǔ】无违法犯【fàn】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飞行【háng】员背景材料调【diào】查按【àn】照民航总【zǒng】局民航【háng】发〔2007〕117号【hào】《民用航【háng】空背景调查规定》进【jìn】行;

第二、英语和数学基础良好。

第二十四条 民航运输服务报考条件

1.身高要求:女生160厘米及以上,男生170厘米及以上。

2.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斜视。

3.听力、色觉【jiào】、嗅【xiù】觉正常【cháng】;五官端正,面部【bù】、手部、颈部、四肢无明显疤痕【hén】。

4.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各类慢性疾病等。

5.无口吃,吐字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

6.年龄在20周岁以下(9-21以后出生)。

第二十五【wǔ】条【tiáo】飞机机电设备【bèi】维【wéi】修(500409)专业报考录取特别要求:

1.一般条件: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具有【yǒu】正常生理功能,敏【mǐn】捷的反【fǎn】应能力,健康的体【tǐ】魄,良好的心理品【pǐn】质【zhì】和社【shè】会适应能力【lì】,良好的抗压能力;无癫痫;无重【chóng】大疾病。

2.精【jīng】神科:无器质性精神障【zhàng】碍;无【wú】毒品、麻醉药【yào】品、精神药品、酒精等的滥用【yòng】或依赖;

3.骨骼、肌肉系统:无可能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骨骼、 关【guān】节【jiē】、肌肉或【huò】肌腱【jiàn】的【de】疾病、损伤、手术后遗症及【jí】功能障碍【ài】;

4.眼及其【qí】附【fù】属器:无双眼视功能异常;无【wú】其他可能影响安全履行职责【zé】的眼及【jí】其附属器【qì】的疾【jí】病、手术或创【chuàng】伤后遗症;

5.满足中国民【mín】用航空【kōng】局对【duì】相关【guān】岗位工【gōng】作人员的体检要【yào】求,如:没有“X”形腿或“O”形腿;视力(E型【xíng】)表上【shàng】双眼矫【jiǎo】正视力不低于4.5,无【wú】色盲、色弱;听力正常,双耳【ěr】辨别语言能力良好。

6.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

7.英语和数学基础良好,熟练掌握书面和口头英语。

第二十六条 航【háng】海技术(500301)、轮机【jī】工程技术(500303)专业报考要【yào】求:

1.身高:航海【hǎi】技术160cm以【yǐ】上【shàng】,轮机【jī】工程技术专业155cm以上;五官端【duān】正、口齿清楚。

2.无【wú】色盲【máng】、无色弱【ruò】、无【wú】复视,航海技术专业双眼裸【luǒ】视视力均能达到0.1及以上且矫【jiǎo】正视力【lì】均【jun1】能达到1.0及以上;轮机工程技【jì】术专业双眼裸视【shì】视力均【jun1】能达到0.1及以上【shàng】且矫正【zhèng】视力均能达到1.0及以上。

3.身【shēn】体【tǐ】健康,四肢无残缺,无口吃【chī】,无心脏、血管【guǎn】系统疾病,无神经系统疾病,无精神系【xì】统疾病,无其【qí】他慢性疾【jí】病和【hé】传【chuán】染病【bìng】。

4.其它项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二十七条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500304)专业报考要求:

1.身高: 160cm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2.无色盲、无色【sè】弱、无复视【shì】,双眼裸【luǒ】视视力均能达到【dào】0.1及以【yǐ】上且矫正视力均【jun1】能达到1.0及以上【shàng】。

3.身体健康,四肢无【wú】残缺,无【wú】口吃,无心脏、血【xuè】管【guǎn】系【xì】统疾病,无神经系统疾病,无【wú】精神系统【tǒng】疾病,无其他【tā】慢性【xìng】疾病和传染病。

4.英语基础良好,熟练掌握书面和口头英语。

5.其它项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二十八条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500113)专业报考要求:

1.女【nǚ】生身高【gāo】160cm-175cm;男生身高【gāo】170cm-185cm;

2.双眼无色盲、色弱或弱视;

3.面部、颈部、手部等身体正常裸露部位不可有明显疤痕、纹身;

4.身【shēn】体健康【kāng】、听【tīng】力【lì】正常【cháng】、无慢性疾病、无器官性疾病、无【wú】精神病家族史;

5.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较好,语言表达能力较好。

第二十九【jiǔ】条【tiáo】 学校对学生【shēng】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jí】人联合会印发的【de】《普通高【gāo】等【děng】学【xué】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jí】有关补【bǔ】充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录取的考【kǎo】生入学后,学校【xiào】按【àn】国家招生有关规【guī】定【dìng】进行复查。经【jīng】复查发现【xiàn】不符合招生【shēng】条件或【huò】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zī】格【gé】。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监督方式

第三十一条 学费及住宿费严【yán】格按云南省发展【zhǎn】和改【gǎi】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tīng】、云南省【shěng】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biāo】准执行【háng】。

第【dì】三十二条 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直【zhí】升机驾驶员执照培训费【fèi】、考试专【zhuān】项【xiàng】费,需另行支【zhī】付;未填报【bào】该【gāi】志【zhì】愿的考生不调【diào】剂,不录取该专业。

第三十三条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871-68710080。

第六章 学生奖、助学政策

第三十四条【tiáo】 党和政【zhèng】府在【zài】高等【děng】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奖、助、贷、减【jiǎn】、免、补、勤等【děng】多【duō】种形式有【yǒu】机【jī】结合的【de】高校学【xué】生资助政策【cè】体系。学校通过实施【sh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jiǎng】学【xué】金、国家【jiā】助【zhù】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yì】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jiāo】育资助、基【jī】层【céng】就业学费补偿【cháng】贷【dài】款代偿、“绿色通道【dào】”、勤工助学及校级奖助【zhù】学金等项目【mù】,激【jī】励、帮助学生顺【shùn】利完成学业并【bìng】成长成才。

第七章 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三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地址:云南省昆【kūn】明市安宁【níng】市宁【níng】湖西路8号云【yún】南交通运【yùn】输【shū】职业【yè】学院【yuàn】招就处。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招生热线:0871-68672604、68672620、68672619、68662080

传真:0871-68674308。

邮编:650300

网址:http//www.ynvct.com。

附  则

第【dì】三十七条 本章程如遇国【guó】家【jiā】法律、法【fǎ】规【guī】、规【guī】章和上级有关政【zhèng】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zhǔn】。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就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