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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梧州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31:04    发布【bù】:大【dà】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梧州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梧州职【zhí】业【yè】学院招生章程【chéng】,主要【yào】包【bāo】含办学类型、办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报考【kǎo】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金【jīn】、学校地址【zhǐ】等信息,以下是详细【xì】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梧州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le】规【guī】范招【zhāo】生工【gōng】作,加强【qiáng】对招生工作【zuò】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guó】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教【jiāo】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pǔ】通高【gāo】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梧州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71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88号

邮    编:543002

第三条 梧【wú】州职业学院是【shì】经国家教【jiāo】育部批准的具有高【gāo】等学历教育招生【shēng】资格的公办【bàn】全日制高【gāo】等职业【yè】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脱产。

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及毕业证书种类:梧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四【sì】条【tiáo】 本章程仅适【shì】用梧州职【zhí】业学院全日制普通【tōng】高职专科层次招【zhāo】生工作。

第五条 招生工作坚【jiān】持德、智、体【tǐ】全面【miàn】考核,综合【hé】评估,择优录【lù】取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gōng】正。按照国家招生政【zhèng】策的【de】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

第二章     招生【shēng】计划【huá】

第【dì】六条 2024年开设38个专业,招生计划【huá】为6500人。具体是: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二级学院专业(方向)名称科类招生计划(人)收费标准(元/学年)备注
卫生健康学院
(卫生教学部)
护理历史物理兼招2806000
药学历史物理兼招2406000无色盲色弱
老年保健与管理历史物理兼招20080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历史物理兼招1207000
康复治疗技术历史物理兼招608000
机械与电气
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历史物理兼招1765500
数控技术历史物理兼招805600
应用电子技术历史物理兼招805500
电梯工程技术历史物理兼招807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历史物理兼招1205500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历史物理兼招22070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历史物理兼招907000
智能机器人技术历史物理兼招8170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历史物理兼招935500
电子信息
工程学院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历史物理兼招135700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历史物理兼招1805500
软件技术历史物理兼招2507000
大数据技术历史物理兼招3307000
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历史物理兼招557000
数字媒体技术历史物理兼招5307500
建筑环保
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历史物理兼招1185500
工程造价历史物理兼招15155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历史物理兼招3137000
建设工程管理历史物理兼招2487000
艺术设计历史物理兼招1306000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历史物理兼招1107000
商学院大数据与会计历史物理兼招16050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历史物理兼招1346500
现代物流管理历史物理兼招705500
市场营销历史物理兼招22350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历史物理兼招604600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历史物理兼招1586000
电子商务历史物理兼招1456500
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历史物理兼招5606500
民族传统体育历史物理兼招1207000
乡村产业
振兴学院
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历史物理兼招1877000
公共事务管理历史物理兼招1406500
农产品流通与管理历史物理兼招737000
合计
6500

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

1.学费按学年制收费。学校严格【gé】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shōu】费政策【cè】,按上【shàng】级部门【mén】审定的收【shōu】费标准收费。

2.招【zhāo】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全【quán】国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de】学生。

3.住宿费标准:

(1)标准化公寓式宿舍9-21人间:900-1200元/生.学年。

(2)非标准化公寓式宿舍9-21人间:700元/生.学年。

住【zhù】宿费按【àn】照实【shí】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以上标准【zhǔn】包含按照楼栋房型条件,配【pèi】套安装空调【diào】,加【jiā】收150元/生.学年。最【zuì】终收费标【biāo】准按广西壮【zhuàng】族自【zì】治区发展与改【gǎi】革委员会核准【zhǔn】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4.学生在【zài】校期间服【fú】务【wù】性收费和代【dài】收费项【xiàng】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xiào】教育收【shōu】费项目清【qīng】单》内容【róng】及标准执【zhí】收,主【zhǔ】要收费项目及收【shōu】费标准:

(1)服务性【xìng】收费:档案【àn】资料查证及翻【fān】译费10元/人次;借【jiè】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shě】热水费38元/立方米;网【wǎng】络服务【wù】费1.5元/小时,30元/月;使【shǐ】用语音室、琴【qín】房服【fú】务费3元/小时;补【bǔ】领学【xué】生证、借书证、医疗【liáo】证、学校牌等各【gè】类证书工【gōng】本费【fèi】5元【yuán】/证;遗失补办【bàn】一卡【kǎ】通工【gōng】本费20元/卡;伙食费【fèi】自愿入伙,据【jù】实结算【suàn】;校医院诊疗费按【àn】自治区医疗服务价【jià】格【gé】收取。

(2)代【dài】收费:体检费【fèi】88.8元/生.次(以卫【wèi】生【shēng】部门最新文【wén】件为准);超定额水电费,按照【zhào】自治区水电价格【gé】收取【qǔ】;军训【xùn】服装、学【xué】生公寓用【yòng】品(学校统一招标,第三方服务,自愿购买【mǎi】)。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三章    招【zhāo】生【shēng】机构【gòu】及录取规则

第七条 组织机构  学校【xiào】成立由党【dǎng】委书记【jì】和【hé】校长、其他校领导组【zǔ】成【chéng】的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领导、监督【dū】和组【zǔ】织开展【zhǎn】招生工作,及时处理招生工作【zuò】中【zhōng】出现的需集体决策的各种重大问【wèn】题。在招生录【lù】取工作领导小组【zǔ】的统一领【lǐng】导下,由【yóu】学校招生处组织实施各项【xiàng】具体的招生录取工【gōng】作【zuò】。

第八条 录取程序及要求:

1.对投档到【dào】我校的应届、社会考生一视同仁。招生录取规【guī】则按各省【shěng】(自治【zhì】区/市)招【zhāo】生考试院【yuàn】规定的规则录取【qǔ】,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根【gēn】据【jù】考生投档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qǔ】相关专业,投【tóu】档【dàng】总成绩相同【tóng】时,按各有【yǒu】关省(区、市)规【guī】定的排位【wèi】(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qián】者优先录取。在排位相同条【tiáo】件【jiàn】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gāo】考【kǎo】科目【mù】成绩【jì】和考生选【xuǎn】择【zé】的3门【mén】选择性考试科目【mù】成绩较【jiào】高者。

考生所【suǒ】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ruò】服【fú】从专业调剂,则在【zài】全部有【yǒu】专业【yè】志愿考生录取分档【dàng】完毕后,再【zài】将【jiāng】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zhuān】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pái】序调【diào】剂到其他尚未录【lù】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dàng】处理。

2. 按【àn】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pái】序【xù】择优录取以下考生:在【zài】高中阶【jiē】段【duàn】被评为市【shì】级以上【shàng】的优秀考生;在【zài】高中阶【jiē】段获取市级【jí】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de】考生;有【yǒu】体育或艺术特【tè】长的【de】考生;参【cān】加当年高【gāo】考【kǎo】并符合录【lù】取条件【jiàn】的退伍军【jun1】人或军【jun1】烈属子女;台属【shǔ】及侨属子女等。

3. 无外语语种限制。

4. 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5. 录取【qǔ】体检要【yào】求:按教育部、卫生部【bù】、中国残【cán】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6. 学校视录取专业生源情况,可【kě】对专【zhuān】业计【jì】划作相应调整【zhěng】。

第四章【zhāng】    收费标【biāo】准

第九条 我【wǒ】校严格执行【háng】广西壮族【zú】自治【zhì】区发展与【yǔ】改【gǎi】革委【wěi】员会和梧州市发【fā】展与改革委员会核【hé】定【dìng】标准。各专业【yè】学费和住宿费见招生计划表。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条 录取结【jié】果统一在我校网站【zhàn】上公布【bù】,考生可访问我校网站并点【diǎn】击【jī】招生专栏【lán】查询录取结果。考生【shēng】被录取后,凭录取通【tōng】知书【shū】和【hé】入学须知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并在规定【dìng】的时间内报到注册,未经【jīng】批准逾期七天不到校报【bào】到注册【cè】又没【méi】有说【shuō】明特别理【lǐ】由的【de】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新生入【rù】学后,学校【xiào】在三【sān】个月【yuè】内按国【guó】家招生规定和体检【jiǎn】标准进行复检,如不符【fú】合条件【jiàn】者,可视其情况【kuàng】调【diào】整专业或取消【xiāo】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tiáo】 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就【jiù】读专【zhuān】业,如有特殊原因【yīn】需要调整的【de】要经【jīng】校(院【yuàn】长)批【pī】准。

第十三条 按照新的户口管理规定,新生【shēng】不【bú】用办理户口【kǒu】转移手续。如需要办理户口迁【qiān】移【yí】,新生凭录取通【tōng】知【zhī】书【shū】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zhèng】》,户口迁入统一填【tián】写【xiě】:广西梧【wú】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88号【hào】。

第六【liù】章    助学办法【fǎ】

第【dì】十四条 对家【jiā】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dé】国家【jiā】和【hé】学校助学金资助,学校在校内和在实训基【jī】地设立勤【qín】工助学岗【gǎng】位。

第十五条【tiáo】  根据各省【shěng】(区、市)开展生源地【dì】信用助学贷款的【de】情况,家庭经【jīng】济困难的学生,可在【zài】户籍所在地【dì】申请办理【lǐ】生源【yuán】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zhāng】    附【fù】    则

第十六【liù】条  我【wǒ】校【xiào】不【bú】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rén】从【cóng】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 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rèn】何人均不能【néng】以任何理由【yóu】更【gèng】改。对考生【shēng】2024年【nián】高考报【bào】名结束后因【yīn】个人原【yuán】因要求更改姓【xìng】名、民【mín】族、出生日期、身份证【zhèng】号码、报【bào】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bú】予受理。因更改信息【xī】导致考【kǎo】生无【wú】法参加【jiā】考试、无法【fǎ】入学报到、无法注册学籍【jí】的,后果由【yóu】考【kǎo】生【shēng】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邮政编码:543002

网    址:http://www.wzzy.edu.cn

电子邮箱:wzzyxyzjb@163.com

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处

咨询电话:0774-6013999、6015929

传    真:0774-6013555

资助办电话:0774-6015931、6015932

第十九条 投诉受理

梧州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74-6029712

第【dì】二【èr】十条  本章程由梧州职【zhí】业【yè】学院招生【shēng】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