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梧州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梧州职【zhí】业【yè】学院招生章程【chéng】,主要【yào】包【bāo】含办学类型、办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报考【kǎo】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金【jīn】、学校地址【zhǐ】等信息,以下是详细【xì】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梧州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le】规【guī】范招【zhāo】生工【gōng】作,加强【qiáng】对招生工作【zuò】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guó】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教【jiāo】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pǔ】通高【gāo】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梧州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71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88号
邮 编:543002
第三条 梧【wú】州职业学院是【shì】经国家教【jiāo】育部批准的具有高【gāo】等学历教育招生【shēng】资格的公办【bàn】全日制高【gāo】等职业【yè】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脱产。
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及毕业证书种类:梧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四【sì】条【tiáo】 本章程仅适【shì】用梧州职【zhí】业学院全日制普通【tōng】高职专科层次招【zhāo】生工作。
第五条 招生工作坚【jiān】持德、智、体【tǐ】全面【miàn】考核,综合【hé】评估,择优录【lù】取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gōng】正。按照国家招生政【zhèng】策的【de】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
第二章 招生【shēng】计划【huá】
第【dì】六条 2024年开设38个专业,招生计划【huá】为6500人。具体是: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二级学院 | 专业(方向)名称 | 科类 | 招生计划(人) | 收费标准(元/学年) | 备注 |
卫生健康学院 (卫生教学部) | 护理 | 历史物理兼招 | 280 | 6000 | |
药学 | 历史物理兼招 | 240 | 6000 | 无色盲色弱 |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历史物理兼招 | 200 | 8000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历史物理兼招 | 120 | 7000 | ||
康复治疗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60 | 8000 | ||
机械与电气 工程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176 | 5500 | |
数控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80 | 5600 | ||
应用电子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80 | 5500 | ||
电梯工程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80 | 70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120 | 5500 |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220 | 7000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90 | 7000 | ||
智能机器人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81 | 7000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历史物理兼招 | 93 | 5500 | ||
电子信息 工程学院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135 | 7000 |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历史物理兼招 | 180 | 5500 | ||
软件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250 | 7000 | ||
大数据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330 | 7000 | ||
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55 | 7000 | ||
数字媒体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530 | 7500 | ||
建筑环保 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118 | 5500 | |
工程造价 | 历史物理兼招 | 151 | 55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313 | 7000 | ||
建设工程管理 | 历史物理兼招 | 248 | 7000 | ||
艺术设计 | 历史物理兼招 | 130 | 6000 | ||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110 | 7000 | ||
商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历史物理兼招 | 160 | 5000 |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历史物理兼招 | 134 | 65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历史物理兼招 | 70 | 5500 | ||
市场营销 | 历史物理兼招 | 223 | 500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历史物理兼招 | 60 | 4600 |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历史物理兼招 | 158 | 6000 | ||
电子商务 | 历史物理兼招 | 145 | 6500 | ||
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历史物理兼招 | 560 | 6500 | |
民族传统体育 | 历史物理兼招 | 120 | 7000 | ||
乡村产业 振兴学院 | 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 | 历史物理兼招 | 187 | 7000 | |
公共事务管理 | 历史物理兼招 | 140 | 6500 | ||
农产品流通与管理 | 历史物理兼招 | 73 | 7000 | ||
合计 | 6500 |
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
1.学费按学年制收费。学校严格【gé】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shōu】费政策【cè】,按上【shàng】级部门【mén】审定的收【shōu】费标准收费。
2.招【zhāo】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全【quán】国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de】学生。
3.住宿费标准:
(1)标准化公寓式宿舍9-21人间:900-1200元/生.学年。
(2)非标准化公寓式宿舍9-21人间:700元/生.学年。
住【zhù】宿费按【àn】照实【shí】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以上标准【zhǔn】包含按照楼栋房型条件,配【pèi】套安装空调【diào】,加【jiā】收150元/生.学年。最【zuì】终收费标【biāo】准按广西壮【zhuàng】族自【zì】治区发展与改【gǎi】革委员会核准【zhǔn】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4.学生在【zài】校期间服【fú】务【wù】性收费和代【dài】收费项【xiàng】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xiào】教育收【shōu】费项目清【qīng】单》内容【róng】及标准执【zhí】收,主【zhǔ】要收费项目及收【shōu】费标准:
(1)服务性【xìng】收费:档案【àn】资料查证及翻【fān】译费10元/人次;借【jiè】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shě】热水费38元/立方米;网【wǎng】络服务【wù】费1.5元/小时,30元/月;使【shǐ】用语音室、琴【qín】房服【fú】务费3元/小时;补【bǔ】领学【xué】生证、借书证、医疗【liáo】证、学校牌等各【gè】类证书工【gōng】本费【fèi】5元【yuán】/证;遗失补办【bàn】一卡【kǎ】通工【gōng】本费20元/卡;伙食费【fèi】自愿入伙,据【jù】实结算【suàn】;校医院诊疗费按【àn】自治区医疗服务价【jià】格【gé】收取。
(2)代【dài】收费:体检费【fèi】88.8元/生.次(以卫【wèi】生【shēng】部门最新文【wén】件为准);超定额水电费,按照【zhào】自治区水电价格【gé】收取【qǔ】;军训【xùn】服装、学【xué】生公寓用【yòng】品(学校统一招标,第三方服务,自愿购买【mǎi】)。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三章 招【zhāo】生【shēng】机构【gòu】及录取规则
第七条 组织机构 学校【xiào】成立由党【dǎng】委书记【jì】和【hé】校长、其他校领导组【zǔ】成【chéng】的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领导、监督【dū】和组【zǔ】织开展【zhǎn】招生工作,及时处理招生工作【zuò】中【zhōng】出现的需集体决策的各种重大问【wèn】题。在招生录【lù】取工作领导小组【zǔ】的统一领【lǐng】导下,由【yóu】学校招生处组织实施各项【xiàng】具体的招生录取工【gōng】作【zuò】。
第八条 录取程序及要求:
1.对投档到【dào】我校的应届、社会考生一视同仁。招生录取规【guī】则按各省【shěng】(自治【zhì】区/市)招【zhāo】生考试院【yuàn】规定的规则录取【qǔ】,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根【gēn】据【jù】考生投档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qǔ】相关专业,投【tóu】档【dàng】总成绩相同【tóng】时,按各有【yǒu】关省(区、市)规【guī】定的排位【wèi】(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qián】者优先录取。在排位相同条【tiáo】件【jiàn】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gāo】考【kǎo】科目【mù】成绩【jì】和考生选【xuǎn】择【zé】的3门【mén】选择性考试科目【mù】成绩较【jiào】高者。
考生所【suǒ】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ruò】服【fú】从专业调剂,则在【zài】全部有【yǒu】专业【yè】志愿考生录取分档【dàng】完毕后,再【zài】将【jiāng】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zhuān】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pái】序调【diào】剂到其他尚未录【lù】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dàng】处理。
2. 按【àn】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pái】序【xù】择优录取以下考生:在【zài】高中阶【jiē】段【duàn】被评为市【shì】级以上【shàng】的优秀考生;在【zài】高中阶【jiē】段获取市级【jí】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de】考生;有【yǒu】体育或艺术特【tè】长的【de】考生;参【cān】加当年高【gāo】考【kǎo】并符合录【lù】取条件【jiàn】的退伍军【jun1】人或军【jun1】烈属子女;台属【shǔ】及侨属子女等。
3. 无外语语种限制。
4. 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5. 录取【qǔ】体检要【yào】求:按教育部、卫生部【bù】、中国残【cán】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6. 学校视录取专业生源情况,可【kě】对专【zhuān】业计【jì】划作相应调整【zhěng】。
第四章【zhāng】 收费标【biāo】准
第九条 我【wǒ】校严格执行【háng】广西壮族【zú】自治【zhì】区发展与【yǔ】改【gǎi】革委【wěi】员会和梧州市发【fā】展与改革委员会核【hé】定【dìng】标准。各专业【yè】学费和住宿费见招生计划表。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条 录取结【jié】果统一在我校网站【zhàn】上公布【bù】,考生可访问我校网站并点【diǎn】击【jī】招生专栏【lán】查询录取结果。考生【shēng】被录取后,凭录取通【tōng】知书【shū】和【hé】入学须知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并在规定【dìng】的时间内报到注册,未经【jīng】批准逾期七天不到校报【bào】到注册【cè】又没【méi】有说【shuō】明特别理【lǐ】由的【de】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新生入【rù】学后,学校【xiào】在三【sān】个月【yuè】内按国【guó】家招生规定和体检【jiǎn】标准进行复检,如不符【fú】合条件【jiàn】者,可视其情况【kuàng】调【diào】整专业或取消【xiāo】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tiáo】 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就【jiù】读专【zhuān】业,如有特殊原因【yīn】需要调整的【de】要经【jīng】校(院【yuàn】长)批【pī】准。
第十三条 按照新的户口管理规定,新生【shēng】不【bú】用办理户口【kǒu】转移手续。如需要办理户口迁【qiān】移【yí】,新生凭录取通【tōng】知【zhī】书【shū】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zhèng】》,户口迁入统一填【tián】写【xiě】:广西梧【wú】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88号【hào】。
第六【liù】章 助学办法【fǎ】
第【dì】十四条 对家【jiā】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dé】国家【jiā】和【hé】学校助学金资助,学校在校内和在实训基【jī】地设立勤【qín】工助学岗【gǎng】位。
第十五条【tiáo】 根据各省【shěng】(区、市)开展生源地【dì】信用助学贷款的【de】情况,家庭经【jīng】济困难的学生,可在【zài】户籍所在地【dì】申请办理【lǐ】生源【yuán】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zhāng】 附【fù】 则
第十六【liù】条 我【wǒ】校【xiào】不【bú】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rén】从【cóng】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 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rèn】何人均不能【néng】以任何理由【yóu】更【gèng】改。对考生【shēng】2024年【nián】高考报【bào】名结束后因【yīn】个人原【yuán】因要求更改姓【xìng】名、民【mín】族、出生日期、身份证【zhèng】号码、报【bào】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bú】予受理。因更改信息【xī】导致考【kǎo】生无【wú】法参加【jiā】考试、无法【fǎ】入学报到、无法注册学籍【jí】的,后果由【yóu】考【kǎo】生【shēng】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邮政编码:543002
网 址:http://www.wzzy.edu.cn
电子邮箱:wzzyxyzjb@163.com
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处
咨询电话:0774-6013999、6015929
传 真:0774-6013555
资助办电话:0774-6015931、6015932
第十九条 投诉受理
梧州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74-6029712
第【dì】二【èr】十条 本章程由梧州职【zhí】业【yè】学院招生【shēng】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