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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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hé】国高【gāo】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yù】部有关规定,结合学【xué】校【xiào】招生【shēng】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建设路口河东大道10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3923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xué】校招生工作遵循“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gōng】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háng】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qiú】,严格【gé】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jiè】:学【xué】校是隶属于【yú】湖【hú】南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bàn】普通【tōng】高【gāo】等院校,地处湖南【nán】湘潭中心城区,环【huán】境优美。重点推进以光伏工【gōng】程技术、机电【diàn】一体化技术【shù】、电子商务等【děng】专业为核心的【de】三个特色专业群建设,营造专业高原,打造技能高峰,立项湖南楚怡高水平专业群(A档)2个。学校专业拔尖,供需两旺,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质量节节攀升。学【xué】校坚持立德树人,以德【dé】为先,悉【xī】心【xīn】培育“勤学、俭朴、乐观【guān】、诚信、合作、自律【lǜ】、敬业、专【zhuān】长、创新”的理工核心【xīn】情怀,涵养人生大气、蓄【xù】养人生【shēng】才气、培养人生勇气,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láo】全【quán】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shè】者和接班人,培【péi】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六条 学校招生【shēng】类【lèi】别:普通类、中职对【duì】口类/职高【gāo】对口【kǒu】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dì】七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zuò】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běn】校【xiào】招生【shēng】规模【mó】确定、政【zhèng】策制订等重大【dà】事【shì】项,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tiáo】 招生【shēng】录取期间,学校【xiào】纪检监察处对招【zhāo】生录取工作进【jìn】行【háng】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gōng】平公正【zhèng】。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zhí】行教育部和省教【jiāo】育厅政策【cè】规【guī】定和【hé】纪律要求【qiú】,不委托任何社【shè】会机构【gòu】及人员【yuán】进行招生。凡是有社会机【jī】构和个人【rén】宣传【chuán】与学【xué】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kǎo】生【shēng】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xiàng】教育主管【guǎn】部门反【fǎn】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ān】机关反映。
第十条 学【xué】校【xiào】将严格【gé】执行招【zhāo】生【shēng】政【zhèng】策和招生纪律【lǜ】,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gōng】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shì】违规处理办法》(教育【yù】部令33号【hào】)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lǐ】暂行办【bàn】法》(教【jiāo】育【yù】部【bù】令36号)所【suǒ】确定的程序【xù】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山东、广东、内蒙古、江西、海南、贵州、四川、云南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湖南省招生专业
学院 | 专业 | 科类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新能源学院 | 光伏工程技术 | 不限科类 | 3年 | 506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
工程造价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
智能制造学院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
管理艺术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不限科类 | 3年 | 3500 |
电子商务 | 不限科类 | 3年 | 3500 | |
工商企业管理 | 不限科类 | 3年 | 3500 | |
室内艺术设计 | 不限科类 | 3年 | 7500 |
注:各专业【yè】(方向)最终学费标准【zhǔn】以2024年【nián】湖南【nán】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wéi】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yè】、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生考【kǎo】试管理部【bù】门【mén】发布为【wéi】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xù】”的原则择优【yōu】录取考生。对【duì】外省考生的【de】投挡,执行【háng】考生【shēng】所【suǒ】在省(直辖市、自【zì】治区)的有关规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xià】,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chéng】绩由【yóu】高到【dào】低排序录取。在考生所【suǒ】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fú】从【cóng】专业调剂【jì】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bú】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xiào】执行【háng】国家【jiā】和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de】加、降分【fèn】政【zhèng】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lù】取的成绩依据【jù】。
第十五条 色盲症患者建议不报考室内艺术设计专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biāo】准按照【zhào】教育部、原卫生【shēng】部、中国残疾【jí】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yì】见》及【jí】有关补充【chōng】规定执行。
第十【shí】七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hé】和身体健康【kāng】状况检查均采用考【kǎo】生报考普【pǔ】通高【gāo】校招生考试或【huò】对口招生考试【shì】时所采【cǎi】集的信【xìn】息,学生对提【tí】供的信【xìn】息真【zhēn】实性负责。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3个【gè】月内,学校按照招【zhāo】生政策规定对新生【shēng】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lù】取手续及程【chéng】序【xù】、录取【qǔ】资格、优惠资格【gé】及【jí】相关证【zhèng】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duì】复查复核发现【xiàn】的问题【tí】,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jīng】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jiǎ】情节严重或涉【shè】嫌【xián】冒名顶【dǐng】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xué】校官网向社会发【fā】布,对【duì】于各【gè】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nèi】容【róng】,如理【lǐ】解有误,以学【xué】校【xiào】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wéi】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学校【xiào】2024年普通高校【xiào】招生。其解释权属于【yú】学【xué】校招生就业处。如【rú】遇上级招生政策【cè】调整,以【yǐ】公布的最新政策为【wéi】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河东大道10号(建设路口)
邮政编码:411104
招【zhāo】生咨询电话:0731-58520170 0731-52518613(兼【jiān】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hnlgzy@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hnlgzy.net
监督投诉电话:0731-52518762
专业详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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