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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39:33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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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hé】国【guó】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fǎ】规及教育【yù】部有关规定,结【jié】合学【xué】校(院)招【zhāo】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湘北大道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岳阳市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3804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民族职业学院。证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毕业

第四【sì】条 学校【xiào】招【zhāo】生工作遵循【xún】“公平竞争、公正选拔【bá】、公开透明”的原则【zé】,坚决执行招生【shēng】政策规定【dìng】和纪律【lǜ】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xué】校【xiào】简介: 湖南民【mín】族职业学【xué】院是全日【rì】制公办高等【děng】职业院校,占地【dì】800多【duō】亩,有正副教授150余人,硕士研究生200余【yú】人,“双师型”教师200余人。设有【yǒu】11个教学院。开【kāi】办【bàn】有26个专【zhuān】业,其中小学【xué】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文化创意3个专业群是【shì】省一流特色专业群。学前教育、艺术设计【jì】两个【gè】专业群【qún】是省“楚怡”高水【shuǐ】平高职专业群(A档【dàng】)。先后被授予全【quán】国民族团结【jié】进步模范【fàn】集体【tǐ】、全国【guó】教育援藏先进单位【wèi】、全【quán】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负责研【yán】究决定本校【xiào】招生规模【mó】确定、政策制订【dìng】等重大【dà】事【shì】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指导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dì】六条 招生录【lù】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chá】处对招生【shēng】录取工【gōng】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què】保【bǎo】规范有序【xù】、公平公正【zhèng】。

第七条 学校招【zhāo】生工作严格【gé】执行教育部和省教【jiāo】育厅政策规定【dìng】和纪律【lǜ】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hé】社【shè】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wěi】托社会【huì】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huì】机构【gòu】和个人宣传与【yǔ】我校有合作【zuò】、可以【yǐ】通过“内部【bù】指标”方式确【què】保考生录取的,考【kǎo】生可【kě】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yìng】,遭受【shòu】相关损【sǔn】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八条 我校【xiào】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shēng】纪律,对于在【zài】招【zhāo】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bàn】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shēng】违规行为处理暂行【háng】办法》(教【jiāo】育【yù】部令36号)所确【què】定的程序【xù】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shè】会对我校【xiào】招生【shēng】工【gōng】作进行【háng】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jiǔ】条 学校2024年【nián】招生计划共计【jì】5200人(实【shí】际计划【huá】数以湖南省教【jiāo】育厅下达计【jì】划为准),各省招生专业、计【jì】划及【jí】有关招生要【yào】求【qiú】等详见【jià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印的【de】2024年招生计划【huá】手册。高考统招省份有湖南、内蒙古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条 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所属学院专业名称学制学费(年)
小学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三年制大专3500
小学科学教育三年制大专3500
音乐教育三年制大专3500
美术教育三年制大专3500
心理健康教育三年制大专3500
现代教育技术三年制大专3500
舞蹈表演三年制大专7500
学前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三年制大专3500
早期教育三年制大专35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三年制大专5460
艺术设计设计学院艺术设计三年制大专8250
服装与服饰设计三年制大专8250
室内艺术设计三年制大专8250
动漫设计三年制大专8250
商贸旅游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三年制大专3500
商务英语三年制大专3200
市场营销三年制大专3850
旅游管理三年制大专4600
跨境电子商务三年制大专3850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三年制大专5060
数智技术学院数字媒体技术三年制大专5060
软件技术三年制大专8580
移动应用开发三年制大专5060
云计算技术应用三年制大专5060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现代通信技术三年制大专5060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三年制大专506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三年制大专506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三年制大专5060

注:具体在各【gè】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guān】类别【bié】,待我校分省【shěng】分专业【yè】计划确定后,以各【gè】省招【zhāo】生考试机构公布的【de】为准。 各专业最终学【xué】费标准【zhǔn】以2024年湖南省【shěng】物价主管【guǎn】部门审核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坚持【chí】“公平、公【gōng】正、公开、择优”的录取【qǔ】原【yuán】则,认【rèn】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yù】行政主管部门【mén】、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jiā】分或【huò】降分投【tóu】档【dàng】的规定,按【à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kǎo】试机【jī】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hán】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de】原则,不【bú】设专业级差,即优先【xiān】满足考生的第【dì】一专【zhuān】业志愿,若【ruò】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fèn】别按照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shùn】序【xù】择优录取。若遇到同分【fèn】情【qíng】况,按语【yǔ】、数、外比较单科成【chéng】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diào】剂,则按照【zhào】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tā】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de】专业;若【ruò】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yè】调剂【jì】但【dàn】各【gè】专【zhuān】业计划已【yǐ】录【lù】取满额【é】的作退档处理,对【duì】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zuò】退档处理,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dàng】。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shēn】体健【jiàn】康【kāng】状况的要求【qiú】按【àn】教育【yù】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yì】见【jiàn】》和人力资源社会【huì】保【bǎo】障【zhàng】部、教【jiāo】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yǐ】肝【gān】表面【miàn】抗原携【xié】带【dài】者入学和就业权【quán】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háng】。因健康状【zhuàng】况不符合相【xiàng】关专业【yè】录取要求的【de】考生,我校不【bú】予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dì】十四【sì】条 学校构建了奖、助、勤【qín】、贷、免、补、偿“七位【wèi】一体”的【de】发展型学生资助【zhù】育人体系【xì】。学校每年发【fā】放国家资助金【jīn】3000万元,包【bāo】括国【guó】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可【kě】凭录【lù】取【qǔ】通知书和身份证到【dào】户籍所在【zài】地教育部门申请,审【shěn】贷【dài】金额【é】每人每【měi】年【nián】不超过16000元。同时,学校设立【lì】校级各类奖【jiǎng】学金和助【zhù】学金,向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gòng】勤工助学岗位,用【yòng】于奖励品学兼优【yōu】学生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完成学业。

第【dì】十五条 录取【qǔ】考生的【de】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bù】、原卫生部、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hé】会【huì】颁布的《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考【kǎo】生的思想政治【zhì】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kǎo】生报考普【pǔ】通高校招生考试【shì】或对口招生【shēng】考【kǎo】试时【shí】所采集的信息【xī】,学生对【duì】提供的信息真实性【xìng】负【fù】责。

第十【shí】七【qī】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yuè】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duì】新【xīn】生【shēng】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lù】取手【shǒu】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zhèng】明材料等进行【háng】复【fù】查复核。对【duì】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jí】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zhě】,一经查【chá】实,取消【xiāo】其入学资【zī】格【gé】。对于【yú】弄【nòng】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míng】顶【dǐng】替【tì】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guò】“阳光高考”平台【tái】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méi】体节选公布的【de】章【zhāng】程【chéng】内容,如理解有误【wù】,以学校公【gōng】布【bù】的完整【zhěng】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běn】章程【chéng】适用【yòng】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民族【zú】职【zhí】业学院。如遇上级招【zhāo】生政策调整,以【yǐ】公布的【de】最【zuì】新政策为准【zhǔn】。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湘北大道

邮政编码:414000

招生咨询电话:0730-8886309

招生咨询邮箱:hnvczsc@163.com

招【zhāo】生【shēng】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c.hnvc.net.cn/

监督投诉电话:0730-867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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