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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32:00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chéng】,主要包含办学类【lèi】型、办学层【céng】次、招【zhāo】生【shēng】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dì】址等信息,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róng】,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yī】条 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guó】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fǎ】律【lǜ】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dìng】,结合学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办【bàn】学地点:湖南省【shěng】株洲【zhōu】市石峰【fēng】区【qū】智慧路88号(云龙校区)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芦【lú】淞路136号【hào】(芦淞校【xiào】区)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3802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证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

第四条 学校【xiào】招生工【gōng】作遵循“公平【píng】竞争、公【gōng】正选拔、公【gōng】开透明【míng】”的原则【zé】,坚决执行招生【shēng】政策规定和【hé】纪律要求,严格实【shí】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dì】五条【tiáo】 学校简介:湖【hú】南中医【yī】药高等专科【kē】学【xué】校是全国中医【yī】药职业教育集团副【fù】理事长单位、首批全【quán】国职业【yè】院校【xiào】健康服务类示【shì】范【fàn】专业【yè】点、中医药【yào】保健服务【wù】国【guó】家标准研发及专业人【rén】才培训基地、国【guó】家自然科学基金【jīn】依托单位、湖南省【shěng】卓越校、湖【hú】南省楚怡高水【shuǐ】平高【gāo】职学校建设单位、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huà】人才【cái】培养基地。学校下设7个教学院【yuàn】(部),开设有【yǒu】20个专【zhuān】业【yè】,有直属附属医院1家,协作型附属医院3家,教【jiāo】学医院25家,校外【wài】实习、实训基地150余家。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zhāo】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zǔ】负责【zé】研究决定本校招【zhāo】生规模确定【dìng】、政策制【zhì】订等重大事【shì】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zhāo】生录【lù】取期间,学【xué】校纪委【wěi】对招【zhāo】生【shēng】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jiān】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yán】格执行教育【yù】部和【hé】省教育【yù】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méi】有与任何社会【huì】机构及人【rén】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shè】会机构招生。凡是有【yǒu】社会机构和【hé】个人【rén】宣传与我校【xiào】有合作、可【kě】以通过【guò】“内部指标”方式确【què】保【bǎo】考生【shēng】录【lù】取【qǔ】的【de】,考生【shēng】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guǎn】部【bù】门反映,遭受相【xiàng】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guān】反映。

第十【shí】条 我校【xiào】将严格执【zhí】行招生政策【cè】和【hé】招生纪【jì】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yuán】,按《国家教【jiāo】育考试【shì】违规【guī】处理【lǐ】办法》(教育【yù】部令33号)和《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lǐ】暂行【háng】办法》(教【jiāo】育部令36号)所【suǒ】确定【dìng】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chù】理。欢【huān】迎考生、家长及【jí】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xiào】根据国家教育【yù】部、湖南省教【jiāo】育厅下【xià】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年【nián】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方案,按【àn】要求及时向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shēng】考试院(招生考【kǎo】试办公室)报送【sòng】备案。本校在各【gè】省的【de】招【zhāo】生专业【yè】及计划最终以【yǐ】所在省【shěng】招生主管【guǎn】部门批准公布【bù】为准。录取过程【chéng】中【zhōng】,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各【gè】省招生主管部门协商一【yī】致的情况【kuàng】下进行调整。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学院专业名称学制(年)学费标准(元/年)
中医学院中医学35460
针灸推拿35460
中医骨伤35460
中医养生保健35460
医学院临床医学35460
医学影像技术35460
心理咨询34600
药学院中药学35460
药学35460
中药制药34600
药品经营与管理34600
药品质量与安全34600
康复保健学院医学美容技术35460
康复治疗技术35460
中医康复技术35460
体育保健与康复34600
护理学院护理35460
助产3546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33500
老年保健与管理35460

(备注: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本【běn】校【xiào】在各【gè】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的各专业【yè】选考【kǎo】科目要求最终以【y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zhǔn】公布【bù】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tiáo】 学【xué】校提档比例【lì】按照考生【shēng】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若各省级【jí】招【zhāo】办(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学校【xiào】认可各【gè】省级招办【bàn】(考【kǎo】试院)有关加【jiā】试科【kē】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dàng】的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对投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高考投【tóu】档分数从高【gāo】到低录取考生。若遇到【dào】同分情况,根据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同分【fèn】排序规则【zé】进行录【lù】取。考生所有专业【yè】志愿都无法【fǎ】满足时,若服【fú】从专【zhuān】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diào】剂到【dào】相关专业;若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lǐ】。对【duì】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guān】规【guī】定的考生作退档【dàng】处理。录取结束后,学校不【bú】再【zài】进行退【tuì】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xué】校对考生身体【tǐ】健【jiàn】康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bù】、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会印发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yì】见》(简称【chēng】指导【dǎo】意【yì】见)及有关补充规【guī】定,考生患有《指导意【yì】见》第一条中列出的【de】六大类疾【jí】病,学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tiáo】列出的色【sè】盲【máng】、色弱【ruò】、不【bú】能准【zhǔn】确识别红、黄、绿、蓝、紫【zǐ】各种颜色中【zhōng】任【rèn】何一种颜色【sè】的导线、按【àn】键、信号【hào】灯、几何图形者,学【xué】校不【bú】予录【lù】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校的奖勤助贷政策

1.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向学生入学【xué】前户籍所【suǒ】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zhù】管【guǎn】理中心或金融【róng】机构申【shēn】请办理生源地【dì】信用【yòng】助【zhù】学贷款,还可向学【xué】校申请勤工【gōng】助学岗位和困难补助。

2.学校建立完备的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1)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

(2)学校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zhì】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kāng】状【zhuàng】况检查【chá】均采用【yòng】考生报考普【pǔ】通【tōng】高校招【zhāo】生考试或对口招【zhāo】生考试时所【suǒ】采集的信息,学【xué】生对提供的信【xìn】息真实性【xìng】负责。

第【dì】二十条 新【xīn】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xiào】按照招生政【zhèng】策规定【dìng】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jí】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gé】及相关证明【míng】材料【liào】等进行复查复【fù】核。对复【fù】查复核发现【xiàn】的【de】问题【tí】,学校【xiào】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shǔ】弄【nòng】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gé】。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yán】重【chóng】或【huò】涉嫌冒名【míng】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d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kǎo】”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huì】发布,对于各种【zhǒng】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rú】理解有【yǒu】误,以【yǐ】学校公【gōng】布的【de】完【wán】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tiáo】 本章程适用于【yú】我校2024年【nián】普通高校招【zhāo】生。其解【jiě】释权属于湖南中医药高等专【zhuān】科学【xué】校。如遇上级【jí】招生政策【cè】调【diào】整,以公布的最新【xīn】政策为准【zhǔn】。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dì】址: 湖南省株【zhū】洲市石【shí】峰区【qū】智慧路88号湖南中医药高【gāo】等【děng】专科学校云【yún】龙校【xiào】区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12000

招生咨询电话:0731-28519008

招生【shēng】信息发布网【wǎng】址:http://zsxx.hntcmc.net

监督投诉电话:0731-2851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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