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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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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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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jí】教育部有关规【guī】定,结合【hé】学校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3031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证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dì】四条 学校招【zhāo】生工作遵循“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bá】、公开透明”的原【yuán】则,坚决执【zhí】行招生政策规定和【hé】纪律要【yào】求【qiú】,严【yán】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wǔ】条 学校【xiào】简介:长沙环【huán】境保护职业技术【shù】学院创【chuàng】办【bàn】于1979年,是我国第一所环保类国家公【gōng】办全日制【zhì】高职院校、生态环境部与【yǔ】湖南省人民政【zhèng】府共建高职院校【xiào】、全【quán】国五【w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楚怡【yí】“双高计划”建设单【dān】位、湖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学校是生态环境【jìng】部【bù】“国家环【huán】境保护培训基地”、人【rén】社部“国家级专业【y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jī】地”、湖【hú】南省【shěng】首批省级生态环【huán】境科普【pǔ】基【jī】地。开设了23个全【quán】日制专科专业【yè】,基本形成【chéng】与生【shēng】态文明建【jiàn】设相适应、涵盖生态环境【jìng】保护行业主要职【zhí】业岗位群和【hé】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格【gé】局,是全国环境保护【hù】类专业设置最齐全的高职院校。

第六条 学【xué】校招【zhāo】生类别【bié】:普通类(历史、物理、文科、理科、综合【hé】改革)、湖南【nán】省职高对口类【lèi】、湖【hú】南省艺术类(美术历史、美术物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xiào】招生工作【zuò】领【lǐng】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zhāo】生【shēng】规模确定【dìng】、政策【cè】制订等重大【dà】事项,学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shēng】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háng】全程【chéng】监督检查【chá】,确【què】保规范【fàn】有序、公平【píng】公【gōng】正【zhèng】。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yù】部【bù】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qiú】,学校没有【yǒu】与任【rèn】何社会机【jī】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méi】有【yǒu】委托社【shè】会【huì】机构招生。凡是有社【shè】会机构【gòu】和【hé】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hé】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què】保考【kǎo】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yī】时【shí】间【jiān】向教育主管部门【mén】反映,遭受【shòu】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ān】机关反【fǎn】映。

第十条【tiáo】 我校将【jiāng】严格执【zhí】行招生政策【cè】和招生纪律,对于在【zài】招生违规【guī】的考生【shēng】及【jí】工作人【rén】员,按《国【guó】家教育考试违规处【chù】理办法【fǎ】》(教育【yù】部令33号【hào】)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chù】理暂行【háng】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chù】理。欢迎【yíng】考【kǎo】生【shēng】、家长【zhǎng】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范围: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7个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xiá】市)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gè】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tiáo】 招生【shēng】计【jì】划:学校2024年【nián】招【zhāo】生【shēng】计划共【gòng】计【jì】4100人【rén】(实际计划数【shù】以湖南【nán】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各【gè】省【shěng】招生专业、计划及有关招生【shēng】要求等详见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bù】门编印的2024年招生【shēng】计划手册。

第四章 招生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序号二级学院专业名称收费标准(元/年)
1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技术5060
2资源综合利用技术4600
3安全技术与管理4600
4水净化与安全技术4600
5工程造价4600
6环境监测学院环境监测技术5060
7食品检验检测技术4600
8食品质量与安全4600
9绿色低碳技术4600
10环境资源学院环境管理与评价5060
11生态环境修复技术4600
12工程测量技术4600
13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
4600
14环境经济与信息学院生态环境大数据技术4600
15计算机应用技术4600
1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4600
17电子商务3500
18商务英语3200
19环境艺术与建筑学院建筑室内设计7500
20风景园林设计7500
21环境艺术设计7500
22视觉传达设计7500
23园林工程技术7500

备注:各专业最终的收费【fèi】标准以2024年湖【hú】南省物价主管【guǎn】部门【mén】审核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tiáo】 按教【jiāo】育部要【yào】求,学校【xiào】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教育【yù】考试【shì】机构监督的【de】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miàn】衡量【liàng】,按照公平【píng】、公开、公正和择优录【lù】取的【de】原则,根据考生【shēng】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jì】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àn】照教育【yù】部以【yǐ】及考【kǎo】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主【zhǔ】管【guǎn】部门的规定执【zhí】行。

第十六条【tiáo】 美术类【lèi】考生仅【jǐn】面【miàn】向湖南省招【zhāo】生,招生录【lù】取按照湖南省招【zhāo】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新高考(美术类)投档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yuán】则,根【gēn】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pái】序进【jìn】行专业录取。进档【dàng】考生投档分相同【tóng】的情【qíng】况下【xià】,依据【jù】位【wèi】次顺序录取,考生位次排序规【guī】则按考【kǎo】生所【suǒ】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的规【guī】定执行【háng】。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dàng】。

第十【shí】八【bā】条 若已进档考【kǎo】生因专业分数不够,出现所【suǒ】有已填【tián】报专【zhuān】业均不能【néng】录取【qǔ】的情【qíng】况: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各专【zhuān】业录【lù】取情况调剂到其【qí】它未录满专业录取【qǔ】;不服专业调剂【jì】者,作退档【dàng】处理。

第十九条【tiáo】 录【lù】取结果将按照【zhào】教育【yù】部和【h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guān】要求【qiú】及规定的【de】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shù】后登陆学校【xiào】招生信息网,或关注学校微信【xìn】公【gōng】众号【hào】以及拨打招生咨【zī】询电话查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tiáo】 学校通过奖、助、贷、勤、补等【děng】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xué】生完【wán】成学业。学校建立有“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勤【qín】工助学、特困【kùn】补【bǔ】助、助【zhù】学贷款、服兵役教【jiāo】育资【zī】助【zh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等多【duō】种形式【shì】有【yǒu】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xué】校根据学【xué】生家庭情况,按照财政部等【děng】五部委颁发的关于印发《学生资【zī】助【zhù】资金管【guǎn】理【lǐ】办【bàn】法》的通知(财【cái】教〔2021〕30号)、《湖南【nán】省【shěng】学生资助【zhù】资金管理办【bàn】法》的通【tōng】知(湘财【cái】教〔2022〕13号)以及【jí】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shí】一【yī】条 录取【qǔ】考【kǎo】生【shēng】的体检标准按【àn】照教育部、原【yuán】卫生部【bù】、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及有【yǒu】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shí】二条 录【lù】取考生【shēng】的思【sī】想政治品德【dé】考【kǎo】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kǎo】生报考【kǎo】普通高校招【zhāo】生考试或【huò】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cǎi】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gòng】的信息真实性【xìng】负责。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zhāo】生政策规【guī】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lù】取手续及【jí】程【chéng】序、录取资格、优惠【huì】资格及【jí】相关证【zhèng】明材料等【děng】进【jìn】行复【fù】查【chá】复核。对复查复【fù】核【hé】发现【xiàn】的问题,学【xué】校将集中研究处【chù】理,凡【fán】属弄虚作假者,一【yī】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duì】于弄虚【xū】作假情节【jiē】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guāng】高考”平台和学【xué】校官网【wǎng】向【xiàng】社会发布【bù】,对于各种【zhǒng】媒体节选公【gōng】布的章程内【nèi】容,如理【lǐ】解有【yǒu】误【wù】,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chéng】为准。

第二【èr】十五条 本【běn】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pǔ】通高校【xiào】招生。其解释权属于长沙环境保【bǎo】护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如【rú】遇上级招【zhāo】生政策调【diào】整,以【yǐ】公布的最【zuì】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shì】雨花【huā】区井【jǐng】圭路10号 长沙环境【jìng】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107室【shì】招生就【jiù】业【yè】与创新创【chuàng】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410004

招生咨【zī】询电话:0731-85622728 / 85622888

招生QQ咨询:800866389

招生咨询邮箱:cshbzsjyc@163.com

招生【shēng】信息发布【bù】网址:https://zsxx.cshbxy.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8562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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