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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保险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0:30:45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保险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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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hé】国高等【děng】教育【yù】法》等法律法【fǎ】规及【jí】教育【yù】部有关规定,结合【hé】学【xué】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保险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长沙市天心区中豹塘路196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2596

办学类型: 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 保险职业【yè】学院   证【zhèng】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zūn】循“公平【píng】竞【jìng】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透明【míng】”的原则,坚决执【zhí】行【háng】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shí】施【shī】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院简介:保险职业【yè】学【xué】院创办于1986年,前身为中国保险管理干【gàn】部学院【yuàn】,2003年改制为全日制公办普【pǔ】通高等【děng】职业院校。学【xué】院隶属中【zhōng】国人寿【shòu】保险(集团)公司,教育业务【wù】由湖【hú】南省【shěng】教【jiāo】育厅管理,是教【jiāo】育【yù】部人才培养水【shuǐ】平评估优【yōu】秀学校【xiào】,保险专业国家教学【xué】标准制【zhì】定副组长单【dān】位【wèi】,保险实【shí】务【wù】专业国家教学标准制定【dìng】主持单【dān】位,中国保险学【xué】会常【cháng】务【wù】理事单位,全国金融五四红【hóng】旗单位,全国金【jīn】融系统思【sī】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wèi】,中国保监会文明单位,湖南省文【wén】明【míng】高校,湖南省第【dì】一批“平【píng】安高校”,湖南【nán】省高校学生思【sī】想【xiǎng】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

第六条 学院招生类别:普通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jiū】决定本【běn】院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zhì】订等【děng】重【chóng】大【dà】事项,学院招【zhāo】生办公室负责招生【shēng】组织实施【shī】的日常工【gōng】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院纪委对【duì】招生录取工【gōng】作进行【háng】全程监【jiān】督检查,确保规范有【yǒu】序【xù】、公【gōng】平公正【zhèng】。

第九条 学院【yuàn】招生【shēng】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shěng】教育【yù】厅政策规定和纪律【lǜ】要求【qiú】,学【xué】院没有与【yǔ】任何【hé】社会机构及【jí】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wěi】托社【shè】会【huì】机【jī】构招生。凡是有【yǒu】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院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fāng】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kǎo】生【shēng】可第【d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guǎn】部【bù】门【mén】反映,遭受【shòu】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jī】关反映。

第十条 我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shēng】纪律,对【duì】于在【zài】招生违规的【de】考生及【jí】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jiāo】育部令33号)和《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lǐ】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què】定的【de】程【chéng】序和规定进【jìn】行处理【lǐ】。欢迎考生【shēng】、家【jiā】长【zhǎng】及社会对我院招【zhāo】生工【gōng】作进行监【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shí】一【yī】条 学院【yuàn】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yù】招【zhāo】生【shēng】考试部门的文【wén】件精神实施招生【shēng】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面向湖南、河北浙江内蒙古辽宁吉林等省份招生【shēng】。具【jù】体分省【shěng】及分专业【yè】招生【shēng】计划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最终公布为【wéi】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院2024年【nián】招【zhāo】生专业【yè】(含方向)共【gòng】14 个。分专业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zhuān】业最终学费标【biāo】准以2024年【nián】湖南省物【wù】价主【zhǔ】管部门审核为【wéi】准。

二级学院专业名称学制

学费

(元/年)

金融保险学院保险实务三年5500元/年
保险实务(车险查勘定损)三年5500元/年
保险实务(培训讲师)三年5500元/年
保险实务(人伤理赔)三年5500元/年
保险实务(核保核赔)三年5500元/年
金融服务与管理三年5000元/年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三年5000元/年
财经商贸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三年5000元/年
电子商务三年5000元/年
跨境电子商务三年5000元/年
商务管理三年5000元/年
康养护理学院护理三年6500元/年
健康管理三年5000元/年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三年5000元/年

注:1.以上为2024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zhǔn】,除保险实务专业【yè】(含方向)和护理专【zhuān】业外,其他专业如【rú】果选拔【bá】进入订【dìng】单【dān】班,则学【xué】费标准上浮10%。如【rú】有变动【dòng】将按湖南省物价局和湖南省教育厅【tīng】新【xīn】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首【shǒu】选科目物理、历【lì】史【shǐ】均可,再选科目无要求。非新高考改革【gé】省份,文、理均可。具体分【fèn】省【shěng】份、分专【zhuān】业【yè】、分类别招生【shēng】计【jì】划以各省招生【shēng】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外语【yǔ】语种要求:考【kǎo】试语种不限,但学院【yuàn】仅以【yǐ】英【yīng】语作为基础外语安【ān】排教【jiāo】学,无其他加试【shì】要求。

第【dì】十五【wǔ】条 学院各类别、各专【zhuān】业【yè】不【bú】限男女比例。护理专业,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xū】求,男生一般应在1.68m以上,女生一般【bān】应【yīng】在1.58m以上【shàng】,请达不到条件的【de】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后续就业困难。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liù】条 严格遵循【xún】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gēn】据各省招【zhāo】生计划按100%设置【zhì】投档比例。对于已进【jìn】档考生,按照“分【fèn】数优【yōu】先【xiān】,遵循志愿”的【de】原则,不设专业【yè】级差,分专【zhuān】业【yè】录取【qǔ】。投档分数相同,新高考改革【gé】省份【fèn】按同分排位进行分专【zhuān】业【yè】录取,如【rú】果【guǒ】仍【réng】相同,再【zài】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wài】语【yǔ】成绩;非高考改【gǎi】革省份当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tóng】,再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jì】、外语成绩。

第十七条 当【dāng】根【gēn】据【jù】“分数优先,遵【zūn】循志愿”的原则出现考生所报专【zhuān】业志愿无法满足【zú】时【shí】,若【ruò】服从【cóng】专业调剂【jì】,则按【àn】照【zhào】考生【shēng】成绩从高【gāo】到低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mǎn】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dàng】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zhāo】生有关【guān】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录【lù】取【qǔ】结束后【hòu】不再退档。

第十八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zài】地省级招生委员会【huì】制【zhì】定的有关加【jiā】(降)分政【zhèng】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已录取的新生根据【jù】学院有关规【guī】定享有相关转专业政策。学院建立奖、助、贷、勤【qín】、补【bǔ】资助体系。在院【yuàn】期间【jiān】,品学兼优的学【xué】生【shēng】可享【xiǎng】受国家【jiā】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家庭【tíng】经济困难的学生【shēng】可根【gēn】据政策申请【qǐng】国家一【yī】、二、三等助学金并可在【zài】生源地教育局申办国家【jiā】助学贷款;对品【pǐn】学【xué】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nán】的学生,学院可提供【gòng】勤工俭学【xué】岗【gǎng】位;我院各订【dìng】单企业和【hé】爱心企业还【hái】设有【yǒu】各类专项奖学【xué】金。

第二【èr】十条 录【lù】取考生【shēng】的体检标准按照教【jiāo】育部、原【yuán】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huì】颁布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zhǐ】导意见》及【jí】有关补【bǔ】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yī】条 录取【qǔ】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hé】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bào】考【kǎo】普【pǔ】通高校招生考试时所采【cǎi】集的【de】信【xìn】息,学【xué】生【shēng】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yuè】内,学院按照招生政【zhèng】策【cè】规【guī】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shǒu】续及程【chéng】序、录取资格【gé】、优【yōu】惠资格及相关证明【míng】材【cái】料等进行复查【chá】复核。对复查复【fù】核发现的问题,学【xué】院将【jiāng】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nòng】虚【xū】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xiāo】其入学【xué】资【zī】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shè】嫌冒名顶【dǐng】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shí】三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gāo】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xuǎn】公布【bù】的【de】章【zhāng】程【chéng】内【nèi】容,如理解有误,以【yǐ】学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wéi】准。

第二十四条【tiáo】 本章程适【shì】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zhāo】生。其解释【shì】权【quán】属于保险职业学院招【zhāo】生办公室。如【rú】遇【yù】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zuì】新【xīn】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中豹塘路196号

邮政编码:410114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816999

招生咨询邮箱:2651807590@qq.com

招生【shēng】信息发布网址【zhǐ】:http://zhaosheng.bxxy.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82816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