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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01:38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生物【wù】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办学类型、办【bàn】学层次、招生计划【huá】、报考条件、录取【qǔ】规【guī】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xiào】地址【zhǐ】等【děng】信息,以【yǐ】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zhù】。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guī】定,结【jié】合学校招生【shēng】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bàn】学地点:湖南【nán】省长【zhǎng】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kē】技园【yuán】东湖(东湖校区)、 湖南省长【zhǎng】沙市【shì】远大二路247号(马坡岭校区)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2343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zuò】遵【zūn】循“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shēng】政策规定和纪律【lǜ】要求【qiú】,严格【gé】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简介:湖南生【shēng】物机电职业技术【shù】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shǐ】悠久、文化底【dǐ】蕴深厚的【de】全日【rì】制公【gōng】办高【gāo】职学校,隶【lì】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主办【bàn】,是【shì】国【guó】家首批“双高计划”项目建设院校、乡村振兴【xìng】人才【cái】培养优质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yuàn】校、楚怡【yí】高【gāo】水平高职学校。学校具有120年办学【xué】历史,前身可追溯至始创于1903年的【de】“湖南【nán】私立修【xiū】业学堂”,开国领袖、民主革命先驱黄【huáng】兴、教育家徐特立等曾在学【xué】校【xiào】任教【jiāo】,共【gòng】和【hé】国勋章获得者袁隆平院士曾担【dān】任学【xué】校名誉院长【zhǎng】。现有东湖、马坡岭2个【gè】校区【qū】和1个【gè】中央【yāng】财政支持建设的【de】超级杂交水【shuǐ】稻【dào】生产示范与【yǔ】人才培养【yǎng】基地(北山基地),校园占地面积1300多亩【mǔ】,设有8个【gè】二级学院和1个【gè】教学部,以及3个对外开展社会培训、国【guó】际交【jiāo】流、“双【shuāng】创”教育的【de】继续教育学院、国【guó】际交流学院【yuàn】和【hé】创新创业学院,开设有6大特色专业集群共43个【gè】专业,全【quán】日制在校【xiào】生规模1.6万【wàn】多人,非学历【lì】培训与全日制办学规模大体相【xiàng】当。

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升学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学【xué】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研【yán】究【jiū】决定【dìng】本校招生【shēng】规模【mó】确定、政策【cè】制订【dìng】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招【zhāo】生录取期【qī】间,学【xué】校纪检监察【chá】室对【duì】招【zhāo】生录取工作进【jìn】行全程【chéng】监督检查,确【què】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八条【tiáo】 学校招生工作【zuò】严格执行教【jiāo】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cè】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méi】有与任何社【shè】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zuò】,没【méi】有委托社会机【jī】构招生【shēng】。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xuān】传【chuán】与我【wǒ】校有合作、可【kě】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shì】确保【bǎo】考【kǎo】生录取的,考生可【kě】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bù】门反映,遭【zāo】受相关损【sǔn】失【shī】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九【jiǔ】条 学【xué】校【xiào】将【jiāng】严格【gé】执行招生政策【cè】和招生纪律,对【duì】于在招生违规的考【kǎo】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jiā】教育考【kǎo】试违规处【chù】理办【bàn】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lǐ】暂【zàn】行办法》(教【jiāo】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háng】处理【lǐ】。欢迎【yíng】考生、家长及【jí】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jìn】行【háng】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bù】及各省(区、市【shì】)招生主管部门的【de】文【wén】件【jiàn】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yè】的管理,详细计划【huá】以各【gè】省(区、市)招生主【zhǔ】管部门公布的【de】招生【shēng】计划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一条 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43个。专业及学费标准【zhǔn】如下表,各专业最【zuì】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shěng】物价【jià】主管部门审【shěn】核为准。

二级学院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元/年)
植物科技学院410101种子生产与经营3300
410118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3000
410105园艺技术3300
410106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3000
410115绿色食品生产技术3000
410202园林技术3300
440201城乡规划4600
540109茶艺与茶文化4600
440106建筑室内设计7500
动物科技学院410303畜牧兽医3300
410301动物医学3000
410302动物药学3000
410306动物防疫与检疫3000
410309宠物养护与驯导3000
410401水产养殖技术3000
490101食品智能加工技术4600
490104食品检验检测技术4600
机电工程学院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0
460103数控技术4600
4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5060
460202机电设备技术4600
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5060
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4600
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4600
5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4600
车辆工程学院410113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3000
46070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0
5002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60
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4600
50021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4600
经济贸易学院410120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3000
530302大数据与会计3500
530501国际经济与贸易3500
530701电子商务3500
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500
信息技术学院550113广告艺术设计7500
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4600
510203软件技术7800
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7800
510205大数据技术4600
人文科学学院500405空中乘务8000
540101旅游管理4600
570201商务英语32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xué】校【xiào】将在专科提【tí】前批和普通批两【liǎng】个批次,严格【g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执行【háng】考生所【suǒ】在地(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办【bàn】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

1.根据教育部文【wén】件【jiàn】精神,对【duì】享受加分政【zhèng】策【cè】的考生,按【àn】考生所在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教【jiāo】育主管部【bù】门的规定【dìng】加分投档。

2.男女性别及比例:不限定男女性别及比例。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4.考生【shēng】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ruò】服从专业调剂,则【zé】按照考生成【chéng】绩【jì】从高【gāo】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zhì】愿未能录【lù】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cóng】专业调剂【jì】但各专【zhuān】业【yè】计划已录取【qǔ】满额的作退【tuì】档处【chù】理【lǐ】。对不符【fú】合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的【de】考生作退档处理【lǐ】。

5.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相关规则顺序录取。

6.基【jī】层农技特【tè】岗考【kǎo】生录取规则按湖【hú】南【nán】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shěng】人社厅相关文件执行。

7.空中乘务专业按照招生就业网公布的通知和方案执行。

8.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sān】条 第【dì】一学期末所学课程【chéng】全【quán】部合【hé】格的学生可以提出转专业的【de】申请,各专【zhuān】业转出学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yè】学生总数的5%。若申请转【zhuǎn】专业学生人数超【chāo】过【guò】本专业学生总数的5%,则按学【xué】生申请转专业之前的学【xué】业考试成绩【jì】由高到低【dī】排序通过审批【pī】,特殊情况【kuàng】另行审【shěn】核。有考试【shì】违纪行【háng】为【wéi】或受过处分的学生【shēng】不得【dé】申请转专业【yè】,具【jù】体由学校【xiào】教务处负责,以教务处文件为准。

第【dì】十四【sì】条 对品学兼优的【de】学生设有【yǒu】多种奖学【xué】金:国家奖学金【jīn】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每年5000元,学校综合奖【jiǎng】学金最高额【é】每【měi】年【nián】3000元,单项奖学金最高额每年5000元。

大学生应【yīng】征入伍服兵役(含直招士官),可申【shēn】报在【zài】校期间缴纳的【de】学费补偿或国家生源地【dì】贷【dài】款代偿,最【zuì】高【gāo】可【kě】补【bǔ】偿或代偿16000元【yuán】。退役士兵可申报减免学费【fèi】,每【měi】人每年最高可达16000元。退【tuì】役士兵和退役复【fù】学学生学【xué】制内在读【dú】每学期可享受国家助学【xué】金(退役士兵类)1650元。

对家庭经济困【kùn】难的学生,根据有【yǒu】关【guān】政【zhèng】策【cè】规定【dìng】,可【kě】以申请国家生源地【dì】助学【xué】贷【dài】款(最高可贷1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可以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五条 录取考【kǎo】生的体检标【biāo】准按照教【jiāo】育部、卫生部、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会颁【bān】布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tǐ】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guī】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de】思【sī】想政治【zhì】品德考核和身体健【jiàn】康状【zhuàng】况检【jiǎn】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xiào】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shí】所采集的信息,学生【shēng】对【duì】提供的信息真【zhēn】实性负责。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hòu】3个月内【nèi】,学校【xiào】按照招生【shēng】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qǔ】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zī】格及相关证明材【cái】料等进行复【fù】查复核。对复【fù】查复【fù】核发现的【de】问题【tí】,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zhě】,一【yī】经【jīng】查【chá】实,取消【xiāo】其入学资【zī】格。对于【yú】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dǐng】替【tì】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yú】各种媒体节选【xuǎn】公【gōng】布的章【zhāng】程内容【róng】,如理解有误,以【yǐ】学校公布【bù】的完【wán】整【zhěng】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解释权属【shǔ】于湖南生【shēng】物机电职【zhí】业技术学院【yuàn】。如【rú】遇上级【jí】招【zhāo】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zuì】新政策为【wéi】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东湖

邮政编码:410127

招生咨询电话:0731-84615653、84637289

招生【shēng】信息发布网址【zhǐ】:https://zsjy.hnbemc.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463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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